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通用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通知頻頻出現,通知的種類比較多,根據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為轉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務性通知、任免通知等。你知道通知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1
為預防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限放時段。
除婚喪嫁娶,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點到晚12點及公安部門批準的煙火燃放活動外,其他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管控。
同心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為煙花爆竹燃放限制區域。以下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科研單位等;
(二)火車站、汽車站、機場、軌道交通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軌道交通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倉庫、輸油(氣)管道等禁火區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安全范圍內;
(四)通信、郵政、快遞、供水、供電等企業;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社會救助站點等單位;
(六)軍事區域、看守所、拘留所等及其周邊;
(七)森林草原防火區域內的山林、公園、綠地;
(八)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九)同心縣城新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繼續實行煙花爆竹定點銷售。
城市建成區內煙花爆竹實行定點銷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的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應當依法取得縣應急管理部門的許可。公安機關對非法運輸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組織和自然人依法進行查處。應急管理部門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
四、強化煙花爆竹禁限放監管。
公安、應急管理、綜合執法等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物業公司等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強化監督管理。設置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警示標志,加強指導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的巡查執法,嚴肅懲處非法銷售和燃放行為。
五、倡導居民安全環保過年。
建立各部門共同參與的宣傳工作機制,通過新聞、廣播電視臺、自媒體、公益廣告以及滾動字幕等多種形式,加大對煙花爆竹燃放相關規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傳力度,大力倡導文明節儉過綠色春節,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限放規定,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進行深度報道,以案例形式增強宣傳效果。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帶頭遵守規定,號召動員周邊親朋好友,共同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通知人:
日期: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2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降低噪音污染,創建和諧、有序、文明的新春佳節氛圍,提升我縣生態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美麗的人居環境,讓廣大市民群眾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現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
20xx年2月11日(除夕)、2月12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6日(正月十五)7時至22時,其他時間應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限內,以下區域、場所禁止燃放:
(一)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
(二)車站、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體、草坡等重點防火區域;
(七)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
(八)商場、超市、影(劇)院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九)房屋、陽臺、窗口、樓梯、走廊;
(十)棚戶區、柴草垛堆放地。
三、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向行人、車輛、建筑物投擲煙花爆竹;
(二)在高層建筑、構筑物、樹枝、路燈桿上懸掛、垂吊燃放煙花爆竹;
(三)妨礙交通秩序。
四、禁止燃放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禁止燃放雙響、摔炮、擦炮等產品和專業燃放類產品;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不得購買非法、非標、超標等禁止燃放的產品。
五、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垃圾按照門前衛生責任的規定,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清掃干凈。
六、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人:
日期: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3
根據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整體工作部署,為減少環境污染,優化人居環境,全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濟寧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于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二、在城區全年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基礎上,自即日起至3月15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金鄉縣行政區域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處罰。
四、從事慶典、婚慶、殯儀等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不得為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提供相關服務。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處罰。
五、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違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拒絕、阻礙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拒不停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嫌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提供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根據《山東省群眾舉報槍爆危險物品違法犯罪獎勵辦法》,對舉報人給予獎勵。舉報電話:110。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通知人:
日期: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4
為營造安全、舒適、祥和的過節氛圍,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生活方式,持續保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云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在20xx年春節期間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現通告如下:
一、禁放區域及禁放時間
(一)禁放區域
1、主城區范圍:東至南沙大橋,西至菱角塘村,南至學府路,北至排沙河。
2、有關區域:國家機關、養老機構、教育、醫療、金融、郵政、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汽車站等交通樞紐;旅游景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加油(氣)站、輸變電設施及架空的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禁放時間
20xx年1月31日至2月17日期間禁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限放區域及限放時間
(一)限放區域
禁放區域外的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限放時間
限放區域內,在20xx年1月31日至2月17日期間,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余時段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嚴格依法監管
(一)公安部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并給予處罰。違反本公告,影響治安管理秩序的',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應急管理部門依法按照“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逐步減少”的原則,布設煙花爆竹經銷點;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毀壞城市綠化和市政設施等行為。
(四)生態環境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規定,依法查處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強化空氣質量監測。
(五)宣傳(融媒體中心)、文化旅游、氣象、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相關工作。如與上級相關規定不符,以上級規定為準。
特此通告。
通知人:
日期: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5
為保障全縣人民度過一個平安、祥和、歡樂的新春佳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和《長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興縣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的通知》(長政辦發〔20xx〕173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20xx年春節期間長興中心城區范圍內實行煙花爆竹燃放有限開禁,特通告如下:
一、有限開禁時間
20xx年1月23日(農歷臘月廿六)至2月11日(農歷正月十五)期間,除本通告第二條規定的區域外,其他限制燃放區域內允許燃放煙花爆竹。
二、有限開禁期間禁止燃放地點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縣行政中心等重點防火區
三、各鄉鎮 (街道、園區)要切實加強宣傳和組織管理,確保有限開禁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安全有序,倡導市民少放或不放煙花爆竹,盡量消除火災隱患,減少大氣污染影響。縣公安、環保、安監、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切實加強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四、廣大市民應當自覺遵守長政辦發 〔2009〕173號文件和本通告有關規定,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五、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 《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通知人:
日期: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6
為改善大氣質量,優化人居環境,提升社會文明度。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某地維吾爾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按照《關于開展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知》(伊州環控發(20xx)11號)要求,縣人民政府決定實行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現通告如下:
一、縣城建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為滿足部分市民的燃放需求,確保安全燃放,我縣設立了三個煙花爆竹臨時集中燃放點。分別是:縣廣場、南通實驗學校西側空地、原縣酒廠北側空地。
臨時集中燃放點開放時間:20xx年1月24日至2月8日(20xx年春節期間),每日上午9時至次日凌晨1時,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三、黨員干部、共青團員、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模范遵守,不在禁限區燃放煙花爆竹。提倡以電子鞭炮等替代燃放煙花爆竹。
四、本通告所稱煙花爆竹,是指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通知人:
日期: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7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春節臨近,為保障全區人民身體健康,營造良好工作、生活環境,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即日起,贛縣中心城區東到茅店鎮黃龍村、南到茅店鎮義源村、楊仙大道,西至貢江大道、贛新大道與水東鎮交界處,北至儲潭鎮紅河村合圍的區域(含高新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盡量減少燃放。
除以上區域外,以下地點和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保存單位和自然保護區;
(二)車站、碼頭、交通十字路口等交通樞紐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三)加油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天然氣站、存有機動車的停車場、重要物資倉庫等禁火區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
(四)發電、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和通訊、軍事設施設施附近;
(五)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養老院、幼兒園、托兒所及中小學校內;
(六)風景名勝點、公園、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七)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居民小區、影(劇)院、賓館、酒店、餐館、文化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八)橋梁、隧道;
(九)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地點。
違反本規定,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共同營造安全低碳、環保、文明的良好氛圍。
鼓勵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遇到燃放行為要主動勸阻,遇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時,立即舉報并拍照、錄像。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8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和禮花彈等。
二、禁放區域
在禁燃規劃范圍內禁止煙花爆竹燃放。即:東起聚龍灘至亮江興振林場廉租房岔路口、平金坳加油站、排洞望江新城坡頂、電力公司宿舍坡頂、林業局宿舍坡頂,南起排洞開憲坡頂至清江南路后坡頂、敬老院、新拱橋、清江三橋、民族風情園坡頂、高速公路收費站、豪賴安置區,西起自來水廠至街腳坡廉租房坡頂、龍塘公安宿舍區、縣人行后坡頂、縣醫院后坡頂,北起縣文化活動中心后坡頂至縣農業銀行后坡頂、新六街坡頂、烈士陵園、屠宰場。
三、禁放時間
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時間均為禁放時間。如遇省、州、縣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預警時,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四、禁止在本通告規定禁放區域外的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公交站等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風景區等重點防火區;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本通告有關規定,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9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降低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有效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事故,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關于做好我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饒環大氣字[20xx]01號)的要求,就我市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春節期間禁放時間:
20xx年2月6日—2月24日晚上22:00至凌晨6:00,其中,20xx年2月7日(年三十)晚上00:30—凌晨5:00。
二、春節期間禁放場所
1.市行政中心(含市民公園)、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辦公區、軍事管理區;
2.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歌舞廳、網吧、KTV等人員密集場所;
3.火車站、客(貨)運站、橋梁(含過街天橋)、隧道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4.生產、充裝、銷售、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及周邊安全距離100米范圍內;
5.棚戶區、低洼危舊房、板壁房、磚木平房密集區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
6.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三、春節期間限放場所
1.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限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燃放;
2.賓館、酒店限在設置的'安全區域燃放。
四、違規處罰措施
1.在煙花爆竹禁限放區、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黨員干部職工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10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有效預防和降低我縣春節期間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濃度,防止出現重污染天氣,確保全縣各族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舒適健康的春節,縣人民政府決定實行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現通告如下:
一、20xx年春節期間,在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區域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控制燃放煙花爆竹數量。
二、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區域
1、縣域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儲存單位,車站和商貿市場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等地點。
2、縣城區:578國道、環城西路、勞動街和環城東路所圍區域。
三、全縣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模范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并教育引導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自覺遵守。
四、各鄉鎮場承擔轄區內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體責任。縣公安、住建、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供銷、市場監管、交通等部門要加強協作,組織開展禁限區域巡查,切實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
五、要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禁限放規定,積極宣傳本通告內容。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11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嚴格規范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行為,大力改善城市環境和空氣質量,預防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和《錦屏縣縣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相關要求,現就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通知如下:
一、限定燃放時間
20xx年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時間均為禁放時間。如遇省、州、縣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預警時,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二、限定燃放區域
本縣下列區域為禁放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全縣黨政軍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醫院、療養院、敬老院、影劇院、公園、圖書館、檔案館、體育場館、名勝古跡、旅游景點、學校及公眾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貿市場、車站及居民小區、樓房陽臺、綠地及其外圍200米以內。
(二)全縣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橋梁、大型倉庫、液化氣站及其外圍200米以內;電力、廣播電視、通信設施周邊200米以內;高層建筑25米范圍內;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
(三)全縣山林邊緣200米以內。
(四)文保單位、烈士陵園及其周邊200米以內。
以上區域任何時間均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以上單位、小區物業和產權單位要在其邊界設立明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標識,必要時派專人監管,對不聽勸阻者,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三、限定銷售單位和銷售時間
經所在地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批準的煙花爆竹經營點,須從具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進貨,憑經營許可證、臨時占道許可證(非占道經營的自然村除外)、營業執照,懸掛規范統一的標識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銷售期結束后,臨時零售網點全部撤除。
四、限定銷售和燃放品種
雙響、摔炮、擦炮、土火箭、地老鼠以外的C級、D級煙花爆竹;嚴禁銷售和燃放“孔明燈”、未按《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0—2013)標準生產及非法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嚴禁個人燃放小禮花類、摩擦類、煙霧類和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危險性大的產品;嚴禁無《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燃放禮花彈和裝藥量在3千克以上的組合煙花等A、B級產品。
五、明確職責分工
縣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依規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以及違反本通告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縣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縣城區實行環境監測,及時受理和處理群眾有關噪音的投訴,做好噪聲、空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出現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時及時發布預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縣直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制定符合本轄區、本行業實際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
(二)加強宣傳教育。各鄉鎮、各單位和村(社區)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嚴格做好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要積極教育、引導群眾從合法渠道購買合格產品,拒絕非法、非標、超標產品;嚴格遵守禁限放規定,安全、正確、文明燃放;少燃放、不燃放煙花爆竹。縣公安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不斷提高群眾依法燃放、安全燃放的意識,努力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嚴厲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規定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四)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追責力度。縣紀檢、督查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于燃放煙花爆竹宣傳、管控、執法等工作落實不到位,導致行政區域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和城區空氣質量嚴重污染的,將依法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12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公共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xx〕40號)有關要求,決定加強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區域及時間
(一)禁止燃放區域。
1.主城區。
西環北路-西環南路-金海灣西大街-濱江東路-平山大街-揚帆大道-金海灣東大街-東環路-蓬萊大道-325國道-欽州灣大道-西環北路閉合區域,以及上述形成閉合區域的線路周邊50米范圍為禁止燃放區域。
2.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欽州港片區。
(1)環珠西大街-欽州港大道-濱海公路(金鼓大街)-南港大道-勒溝東大街-臨海大道-果鷹大街-鑫盛街-沿江路-桃源路-逸仙路-龍涇大道-環珠西大街的閉合區域〔其中包括:濱海公路北側的國家電投集團廣西北部灣(欽州)熱電有限公司的欽州熱電廠一期工程項目、勒溝作業區、果鷹作業區和金鼓江作業區及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廣西石化分公司1000萬噸/年煉油工程煉油廠外輸管廊兩側各300米范圍〕。
(2)廣西金桂漿紙業有限公司周邊300米范圍。
(3)大欖坪第八大街以南的欽州保稅港區范圍。
(4)中馬欽州產業園區啟動區范圍(孔雀灣大道-濱江東大道-六景高速公路連接線-中馬南五街的閉合區域)。
3.國家機關、養老機構、文物保護單位、教育、醫療、大中小學、幼兒園、金融、郵政、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機構。
4.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火車站、汽車站、港口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5.旅游景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6.碼頭倉儲、石化園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7.加油(氣)站、輸油(氣)管線、輸變電設施及架空的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8.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禁止燃放時間。
禁止燃放區域內,每年農歷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區域
(一)限制燃放區域。
禁止燃放區域外的.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限制燃放時間。
限制燃放區域內,在每年農歷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間,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余時段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嚴格依法監督
(一)禁止燃放區域內全年禁止設置煙花爆竹經銷點;限制燃放區域內按照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逐步減少的原則,布設煙花爆竹經銷點。
(二)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并給予處罰。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影響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靈山縣、浦北縣人民政府根據本通告規定,結合當地實際自行確定禁限放時間及區域。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13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春節,要年味更要環保。近日,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結合當地實際,劃定禁限放區域、禁限放時間,對工作不力造成空氣污染的單位和負責人,將在全省范圍內通報批評并嚴肅追責。
春節期間集中燃放煙花爆竹,會導致大氣污染物急劇增加,特別是在冬季不利氣象條件情況下,更容易導致環境空氣質量惡化。“一個重污染天氣的`影響至少需要10個至20個以上良好天氣才能消化。”省環保廳大氣處相關負責人說。《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強化監管,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抓好關鍵時段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成都及周邊、川南、川東北三大重點區域尤其要做好禁限放工作,成都、自貢、南充市政府要發揮區域牽頭單位作用,認真研究,提前部署,加強聯防聯控。同時要通過報刊、電視等傳統媒體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多渠道、多方式發布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相關信息,倡導綠色過節方式。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14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寧駿物業服務中心全體員工祝您:新春快樂、闔家安康!春節是我國的.傳統節,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集中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危害身體健康,為使廣大度過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新春佳節,為此服務中心提示各位業主務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請您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
2、為確保節日安全和社區和諧,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屆時物業服務中心加大園區巡視,勸阻、制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3、樓外、樓梯間、公共區域及陽臺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災隱患和不必要的損失
4、請您務必以公共利益為重,切勿在家中或樓道公共區域放置煙花爆竹;家中已經購買并存放煙花爆竹的,請您從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視,務必自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以免發生火災隱患。
感謝您為共建溫馨和諧社區付出的努力。
通知人:
日期:
全國春節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篇15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根據《貴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就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以環城高速(觀山湖至白云段)至曹關收費站沿云環中路、云環東路連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線為界(具體說明:環城高速以東;云環路、云環中路及云環東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環形線以內的白云轄區范圍內以及都拉營街道辦事處屬于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區域(以下簡稱“禁放”、“禁售”區),除“禁放”、“禁售”區外其余區域均允許常年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有特殊規定的區域除外)。
二、禁止在下列地點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1、長坡嶺、都溪林場等林區,蓬萊仙界等風景區,金山寺等文物保護區內;
2、各鄉鎮客運站及營運車輛停靠站等交通樞紐處;
3、加油站、燃氣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及周邊100米范圍內;
4、重要軍事設施、通信、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老院、療養院;
6、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企業或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
7、鄉(鎮)政府機關辦公樓區域內。
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辦理須知
(一)零售經營點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煙花爆竹零售點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2、符合白云區應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經營布點規劃。
3、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培訓合格,銷售人員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4、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5、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6、實行專店、專人銷售,每個零售點不得少于2人,并明確安全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
(二)零售經營單位(點)申請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1、《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一份)。
2、零售點詳細地址和周邊安全條件說明及平面示意圖。
3、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零售許可原則:
按照國家、省、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我區只對原有煙花爆竹經營店進行延期審查審核,不再受理新的煙花爆竹經營店。
(四)領取申請表時,嚴格執行一人一證一領,不許一人多證多領。
(五)申請受理時間為20xx年12月8日-20xx年12月9日。
四、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全區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項工作,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經營和燃放。
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協同做好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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