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節期間保健食品會議營銷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局有關處室:

元旦、春節佳節將至,保健食品市場供需兩旺。為促進我市保健食品市場規范有序運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省局《關于加強保健食品會議營銷監管的指導意見》(蘇食藥監保化[2015]34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保健食品會議營銷專項監督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通過利用會議、講座等方式非法宣傳、非法營銷保健食品行為,大力提升人民群眾保健食品安全消費意識和辨別能力,引導科學消費、安全消費、理性消費,促進保健食品流通秩序進一步好轉。
二、工作內容
(一)檢查對象。以賓館、酒店、電影院、體育館以及其他會議場地為檢查對象,重點檢查投訴舉報中涉及過的產品和場地,建立本地會銷企業名錄。采取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重點場所和重點產品的摸底排查,適當進行突擊檢查和監督抽驗,對檢查中發現的可疑產品進行快篩和抽檢。
(二)檢查內容。
1、檢查會銷組織者是否存在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虛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等違法行為,要求持證企業在活動現場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2、檢查是否銷售假冒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假冒保健食品文號、標志以及未經批準而聲稱特定保健功能的產品,檢查所售保健食品的來源及質量合格證明材料。
3、檢查現場保健食品廣告宣傳行為,傳單、海報、視頻等廣告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內容是否與獲批內容一致,F場宣傳廣告不得出現變更或篡改廣告內容,虛構監制、出品、推薦單位信息,夸大功能范圍、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利用國家機關、醫療單位、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和形象或以專家、醫務人員和消費者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行為。
4、督促場地出租方查驗并留存保健食品會銷舉辦方的合法證照、聯系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備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報告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8日)
各縣(區)局要將此次專項檢查行動的相關要求及時宣傳貫徹至保健食品經營者及會議場地出租方,并根據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于1月8日前書面報至市局;帯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6年1月6日至2月22日)
按照工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工作過程中應加強與當地公安、社區等機構的溝通協作,充分利用好基層監管工作力量,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對會議營銷行為提早介入,及時打擊,確保專項行動扎實推進。
(三)總結分析階段(2016年2月23日至2月29日)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總結回顧,找出存在問題的癥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并及時將查處重點、典型案件、難點問題等情況上報市局。專項檢查工作情況總結及應于2016年2月29日前報至市局保化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細化分解任務,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在加強保健食品科普知識的正面宣傳,提高公眾辨識和防范能力的同時,通過曝光案例、播放宣傳片等多種形式揭露非法會銷的欺騙性和危害性。告知承接對外會議業務的賓館酒店、社區等易進行會銷的公共場所所有者,使其知曉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會銷專項行動的相關要求,不得為非法會銷提供場地和相應服務。
(三)規范行政執法,建立長效機制。結合日常監督檢查,主動收集保健食品會議營銷方面的信息,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對會議營銷行為提早介入、及時打擊,對經常發生會銷行為的場所加強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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