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溫通知
防暑降溫,為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中暑事故,保障職工健康,提高生產效率,促進生產建設發展,根據夏季炎熱期間較長、氣溫較高的特點和歷年來防暑降溫情況,對防暑降溫工作的規定。

防暑降溫通知范文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衛生計生委(衛生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總工會:
目前,全國各地相繼進入高溫酷暑季節,一些地區連續出現高溫天氣。據氣象部門和有關專家預測,20XX年暑期部分地區可能出現異常高溫天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立即行動起來,將防暑降溫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作出周密細致的安排部署。為切實做好高溫季節防暑降溫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加強指導,督促落實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
各地區要對存在高溫作業的用人單位和容易導致高溫中暑的高危人群進行全面排查,有針對性地指導各類用人單位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用人單位要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溫作業勞動保護工作。
(一)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管理人員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各項規定,明確本單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制定防暑降溫責任制,將防暑降溫責任落實到車間、班組和勞動者。
(二)廣泛開展防暑降溫宣傳教育,讓每一位勞動者了解高溫危害、后果及防護方法。對高溫作業崗位勞動者,要進行一次專題培訓,開展防暑降溫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動,切實提高勞動者的自我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改善作業條件,特別是要在相對固定的高溫作業場所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高溫作業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藥品。
(四)合理安排和調整作業時間。要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結合作業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調整勞動者高溫天氣工作時間。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五)組織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六)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
(七)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二、加大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綜合監管職責,督促指導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加強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的夏季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按照“四不兩直”要求,在高溫酷暑季節至少開展一次防暑降溫暗查暗訪活動,對防暑降溫措施落實不到位、問題嚴重的,要嚴肅查處并予以公開曝光。
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切實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為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職業健康檢查、職業性中暑診斷及救治等醫療服務。對于確診為職業性中暑和疑似職業性中暑的病例,醫療衛生機構要按規定上報職業病相關信息。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夏季高溫津貼支付以及被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況。
各級工會組織要代表勞動者就防暑降溫措施與用人單位開展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或防暑降溫專項集體合同,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責任,積極組織開展“送清涼”等活動,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國家有關部門將在《職業病防治規劃(20XX-20XX年)》督查期間,對各地區防暑降溫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請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將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總結于20XX年10月底前報送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
防暑降溫通知范文二:
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衛生局、人力社保局、總工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做好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及高溫作業引發的各類事故,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防暑降溫工作
各區縣要高度重視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和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提前籌劃,及時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進行周密細致的安排部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轄區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責任落實,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嚴防高溫中暑和高溫作業引發各類事故。要大力宣傳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意義及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知識和方法,增強廣大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
二、切實落實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
用人單位要強化防暑降溫責任意識,結合本單位的作業特點,合理安排職工在高溫天氣的工作時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溫經費的投入,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
(一)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作業單位應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的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為強高溫天氣,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為中度高溫天氣,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暫停12時至15時高溫時段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為一般高溫天氣,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或不能暫停高溫時段露天工作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二)做好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用品發放工作
對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市安全監管局、市總工會四部門下發的《關于做好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勞發[2010]166號)的文件要求,向勞動者做好高溫補貼發放工作。每年6月-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同時,用人單位要做好對從事高溫作業勞動者的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發放工作,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三、加大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
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衛生局、人力社保局以及總工會等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并加強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加大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發生中暑勞動者的醫療救治;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6月-8月,市安全監管局、市衛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區縣和存在高溫作業的用人單位貫徹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情況開展聯合檢查。
四、加大宣傳培訓力度
各區縣有關部門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宣傳手段,開展形式多樣宣傳活動,普及防暑降溫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增強自救互救能力。各用人單位要結合本單位高溫作業的實際,對勞動者進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自我勞動保護能力。
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衛生局、人力社保局以及總工會部門于9月15日前,分別將防暑降溫總結報送市安全監管局、市衛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部門。
防暑降溫通知范文三:
各入園企業:
進入盛夏酷暑季節,日照強度增高,高溫天氣持續,為改善員工作業環境、保障員工身體健康,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員工中暑及其他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確保正常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現就做好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各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工作一系列要求,要以對一線員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完善和認真落實相關責任,制定應急預案,抓好各類防范措施落實。
二、科學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各企業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溫天氣氣象預報,嚴格實行“抓兩頭、歇中間”的避高溫措施,適當調整高溫天氣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則上,氣溫超過37℃,嚴禁11:00至15:00進行室外作業。根據產品生產工藝過程,盡可能調整勞動班次,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確保員工工作中的輪換休息。
三、積極改善勞動作業環境。各企業要認真落實車間現場管理規定,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通風降溫,確保車間風扇等設施滿足防暑降溫需要,并為員工提供合乎衛生要求的清涼飲料,配備人丹、清涼油、風油精等各類防暑降溫藥品,避免因通風不暢和高溫悶熱引發中暑事件發生。要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組織開展相關救援演練,提高員工安全防范意識。
四、做好內部衛生防疫工作。各企業要做好車間現場和員工生活區衛生防疫工作,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避免食品變質引發中毒事件。要加強對高溫天氣易發疾病的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園區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持續抓好消防隱患排查。針對高溫天氣持續高溫、天氣干燥,火災事故易于發生的實際情況,結合今年我縣6-8月份開展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各入園企業要進一步強調消防安全,確保消防設施齊備,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對配電房、倉庫、油漆房等易燃場所以及生產車間、員工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各企業要將防暑降溫工作開展情況及下步措施于本月15日前書面形式上報園區安全科。此項活動將作為年終企業評優考核依據之一。
浙江龍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二○XX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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