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社會工作者考試通知發布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委辦廳局、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全國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注冊計量師、社會工作者和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為方便報考人員,簡化報名流程,倡導誠信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考后網上資格審核,考前不再進行網上或現場資格審核,考生按照報名文件要求的報考條件,承諾符合報考條件并在網上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后即可報考,報名資格審核待考試成績發布后,對各科目總分達到試卷滿分60%的預合格人員進行審核。請考生認真閱讀、準確理解相關報考規定,確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實有效且符合報考條件,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通過網上資格審核的考生在領取合格證書時,須出具畢業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3月28日—4月9日。
考生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快速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注冊及照片處理。考生按系統提示注冊,注冊時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內),“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
2.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以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為準。
(1)中直企業單位是指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單位,中直事業單位是指法人證書登記管理機關為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單位。省直企業單位是指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為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單位,省直事業單位是指法人證書登記管理機關為吉林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單位。中直企事業單位駐長春市的考生請選擇“長春考區(駐長中省直單位)”,駐其他市(州)單位考生的就近選擇考區報名。
(2)其他各市(州)考生按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證登記機關公章所在市(州)選擇相應考區,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3.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4.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核對報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
(二)網上繳費時間: 2016年3月28日—4月9日。
報名信息確認無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2。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查看“繳費狀態”確定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在“打印準考證欄目”用A4紙在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內容 | 注意事項 |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5月21日 | 上午0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 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 5月22日 | 上午0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
| 注冊計量師 | 6月18日 | 上午0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一、二級) 下午14:00-16:30 測量數據處理及計量專業實務(一級) 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二級) | 一級注冊計量師《計量專業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其他科目及二級注冊計量師全部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考試用書和吉林省標準研究院聯系,電話:0431—85233258。 |
| 6月19日 | 上午09:00-12:00 計量專業案例分析(一級) | ||
| 社會工作者 | 6月18日 |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 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取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其他科目及助理社會工作師全部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考試用書和吉林省知行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431—81035856。 |
| 6月19日 | 上午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下午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
| 英日語筆譯翻譯 | 5月22日 | 上午0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英、日)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英、日) | 《筆譯實務》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 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考試用書及各語種口譯考試登陸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www.catti.net.cn查詢。 |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一)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二)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三)根據人社部令第12號和《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證書領取
國家下發證書后,省人事考試網發布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為: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資格審核網上上傳材料的原件、《學歷證明》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或《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原件領取證書,其中證明材料原件由考試機構留存,證書原件審后退回。在長春考區(駐長中省直單位)報名的,證書領取地點為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代領證書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及上述有關材料領取,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證書領取通知”欄目相關消息。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的考試服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統一部署,對大規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考后網上資格審查工作,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和資格審查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明確任務、目標、責任人和相關要求。
(三)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加強網上資格審核用戶權限及密碼管理,確保網上資格審核工作有序順利實施。
(四)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 進一步貫徹落實《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提高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明確工作人員職責,明確各環節責任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事故絕不姑息。在考試實施以及資格審查過程中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此通知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通知。
附件:1、報考條件
2、考試收費標準
3、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專業對應表
4、全國206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
2016年3月18日
抄送:吉林省軍區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5年3月1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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