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西部計劃招募選拔工作的通知「薦讀」
全國項目辦發〔20xx〕6號

西部計劃各省(區、市)項目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項目辦:
根據20xx年西部計劃總體安排,為認真做好招募選拔工作,規范工作流程,確保完成今年的招募任務,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1.選拔標準
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教育部《2014年全國普通高校名單》所列高校)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到崗之前獲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通過西部計劃體檢。有志愿服務經歷、西部地區生源、擔任過各級團學組織學生干部的優先考慮。
2.選拔方式
全國項目辦規定服務省的實施規模(總在崗人數)上限和中東部省份的招募指標下限(見附件1)。招募省繼續負責本省(區、市)報名學生的選拔工作。服務省項目辦強化招募職能,面向全國高校開展招募工作,鼓勵服務地參與本省高校報名學生的選拔工作。
服務省項目辦根據規定的實施規模、本省延期服務志愿者人數和本省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派遣人數,確定本年度新招募人數。全國項目辦繼續向招募省下發服務新疆、服務西藏專項對口招募指標。報名學生可通過西部計劃信息系統選擇至多3個意向服務省份,并可自愿選擇是否服從調劑。服務省根據西部計劃信息系統中的報名情況,與相關招募省項目辦協商確定在該省的具體招募指標。
3.選拔流程
各高校項目辦于6月1日前組織志愿者報名、收取報名表、完成審核。各服務省于6月3日前根據報名本省的學生情況與相應省份協商確定對應的招募人數并分配服務崗位,原則上志愿者不回生源地所在區縣開展服務。招募省項目辦于6月10日前完成選拔工作;6月18日前組織志愿者統一參加體檢并在西部計劃信息系統中錄入體檢結果,全國項目辦按實際到崗人數的110%撥付體檢經費;6月21日前完成公示并與志愿者簽訂招募意向書;6月26日前匯總并審核錄取名單;6月30日前向志愿者發放確認通知書。各服務省項目辦可根據實際情況于7月22日前完成志愿者補錄工作。具體工作內容見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 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要認真總結2014年招募工作經驗,進一步加強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各服務省項目辦要根據全國項目辦確定的實施規模及學生報名情況及時與招募省項目辦溝通協商,及早確定委托相關省招募具體人數。各級項目辦要做好宣傳動員、招募選拔、體檢、對接派遣等工作,高校項目辦要嚴格做好本校報名審核工作,及時為服務省、服務縣項目辦提供咨詢服務。
2. 以西藏、新疆為重點,確保招募選拔工作進度與質量。今年全國項目辦繼續實施服務西藏、服務新疆專項,各省項目辦和高校項目辦要重點做好兩個專項的志愿者招募工作;各級項目辦要按照西部計劃志愿者崗位錄入、報名、審核、筆試、面試、錄取、崗位對接等多項工作的時間節點和質量要求,通過西部計劃信息系統完成信息統計、審查修改、核準確認等工作。確保本省招募本科以上學歷志愿者的比例不低于80%。
3. 嚴格執行體檢標準,招募選拔能夠勝任崗位工作的志愿者。體檢工作關系到志愿者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后續管理服務工作的有效推進。各地在體檢工作中要嚴格執行《20xx年西部計劃體檢項目》和《20xx年西部計劃體檢標準》(內容見附件3、附件4),尤其要針對體檢標準第十一條相關內容進行重點排查。由中央財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務西藏專項人均500元)的標準給予支持。服務西藏專項志愿者體檢要做好肺通氣功能檢查;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嚴重不作為等情況的項目辦,全國項目辦將予以通報批評、處理。因志愿者到達服務地后前三個月內出現因身體等原因被退回的,原招募省和招募高校要做好接收工作;在服務期間因既往病復發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招募省和招募高校項目辦承擔,并取消招募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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