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資產移交協議范文
篇1:資產移交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訂立:
??a公司,一家依照中國法律組建和存在的國有企業,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和
??b市人民政府(下簡稱“b市政府”),其地址在:____省b市。
??c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下簡稱“c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實體單稱時稱為“一方”,合稱時稱為“雙方”或“各方”。
??鑒于:
??1.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文批準,a公司實施股份制改造;
??2.c公司系a公司的惟一出資人;
??3.根據c公司及a公司之間的股份制改造方案,a公司解散,c公司以a公司清算后的凈資產作為出資,與d公司共同組建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新公司”);a公司的非經營性資產不進入新公司,而是直接移交給b市政府或由c公司接收;
??4.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與b市政府將委托新公司經營或管理其從a公司接收的部分非經營性資產;
??故此,各方約定如下:
??第一條 非經營性資產的范圍
??1.1 本協議項下非經營性資產的范圍包括:(1)學校(包括a公司子弟小學、中學);(2)a公司后勤服務公司;(3)a公司工人文化宮;(4)a公司職工醫院;(5)a公司職工住宅。
??1.2 各方同意,本協議項下的非經營性資產的移交和接收包括對該資產所對應的人員的接收。
??第二條 非經營性資產的剝離
??2.1 學校
??2.1.1 a公司將其所屬的a公司子弟小學、中學(下合稱“學校”)所對應的資產(包括校舍、土地和教學設備等)及其工作人員(約78人)一次性直接移交給b市政府。
??2.1.2 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后____年內,a公司每年向學校撥付辦學經費人民幣______萬元,b市政府同時亦每年向a公司所在地區中小學教育社區化管理委員會足額撥付上述學校的辦學經費,并做到專款專用;上述移交工作完成____年后,學校的全部辦學經費均由b市政府承擔,a公司不再承擔學校的辦學經費。
??2.1.3 學校在移交前所負債務,在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后,仍由a公司負責償還。
??2.2 a公司后勤服務公司
??2.2.1 a公司解散后,其下屬的a公司后勤服務公司的產權由c公司接收。
??2.2.2 c公司將其持有的a公司后勤服務公司的產權從a公司清算后的凈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出資投入新公司。
??2.2.3 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將a公司后勤服務公司委托給新公司經營。委托經營期限及條件由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2.2.4 新公司成立后,如a公司后勤服務公司向其或其員工提供服務,則雙方應遵照公平交易的準則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2.3 a公司工人文化宮
??2.3.1 a公司解散后,其下屬的工人文化宮的資產及工作人員由c公司接收。
??2.3.2 c公司將工人文化宮的資產從a公司清算后的凈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出資投入新公司。
??2.3.3 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將工人文化宮委托給新公司經營。委托經營期限及條件由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2.3.4 新公司成立后,如需工人文化宮向其或其員工提供服務,則各方應遵照公平交易的準則另行簽訂協議。
??2.4 職工醫院
??2.4.1 a公司所屬的職工醫院所對應的資產和工作人員一次性直接移交給b市政府。
??2.4.2 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后,b市政府將該醫院委托給新公司經營。委托經營期限及條件由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2.4.3 新公司將把職工醫院逐步建設成面向社會、獨立運作、自負盈虧的醫療康復中心。
??2.4.4 新公司成立后,如需職工醫院向其員工提供服務,則雙方應遵照公平交易的準則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2.5 職工住宅
??2.5.1 a公司解散后,其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宅全部由c公司接收。
??2.5.2 c公司將職工住宅從a公司清算后的凈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出資投入新公司。
??2.5.3 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將上述職工住宅委托給新公司經營。新公司將上述住宅租賃給新公司職工使用,并遵照公平交易準則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5.4 新公司將一定比例的租金上繳b市政府,上述租金分配比例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條 權利、義務的承繼與順延
??3.1 各方同意,新公司成立后,a公司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與義務均由新公司承繼,新公司屆時自動成為本協議當事人。
??3.2 各方同意,d公司系本協議的利害關系人。如c公司或b市政府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或由于c公司或b市政府的原因導致新公司或d公司遭受任何損失,d公司有權作為一方當事人就新公司或d公司所遭受的損失向c公司或b市政府進行索賠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各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索賠、處罰、訴訟、仲裁、費用、義務和/或責任,違約方須向其他方做出全面賠償。
??4.2 上述第4.1條規定在本協議終止后____年內依然有效。
??第五條 效力與期限
??5.1 本協議在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第六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6.1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適用中國法律。
??6.2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各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爭議各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 其他
??7.1 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補充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
??7.2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一式六份,a公司、b市政府、c公司、d公司各執一份,另二份供備案或報批之用。
??本協議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公司 b市人民政府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c公司 d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篇2:資產移交協議
甲方:重慶丹龍潤洲置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重慶市電力公司南岸供電局 (以下簡稱乙方)
重慶市物價局《關于運用價格杠桿引導用戶合理用電實施意見》(渝價[2005]568號)和重慶市《關于實施電力增供擴銷的意見》(渝辦發[2001]67號)之規定,新建住宅小區(含商品房、集資房等),由開發商或集資建房單位按“一戶一表”規范進行設計、施工,供電企業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審查、驗收,建成驗收后的輸、配電設施必須移交供電部門直接管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好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興欣佳園直管公房拆遷安置房小區公用高、低壓配電設備無償移交給乙方直接管理。
二、配電房公用設施與專用設施分界點:以安置房小區10KV高壓公用配電房至專用配電房的高壓柜與出線線路搭接點為界。分界點(含分界點)電源側設施為乙方管理,分界點受電側設施為甲方管理。
三、雙方共同確認本次無償移交設施及設備如下: 興欣佳園直管公房拆遷安置房小區公用高、低配電設施(含高壓電源線路、高壓配電屏、變壓器、低壓配電屏、低壓線路及其附屬設施等)。
四、移交后的配電設施產權歸屬:
本協議生效后,第三條所列電氣設施經乙方驗收合格,產權歸乙方所有。
本協議生效后,配電設施安裝所占房屋產權歸甲方所有。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移交資產、房屋等經南岸供電局“固定資產移交驗收簽證書”所列單位及部門驗收簽字并辦理相關手續后,乙方返還固定資產無償移交卡片,本協議生效。
協議未生效前,第三條所列電氣設施為甲方所有,甲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出現的問題及因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甲乙雙方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乙方負責移交的公用電氣設施正常運行管理,在電氣設施故障時,負責及時處理故障,恢復供電。
2、甲方承諾:配電設施所占房屋歸乙方永久無償使用,房屋屬于小區公用設施,不得另作它用。甲方保證不收取乙方任何物管費用(如清潔費用、停車費用等)其它所有費用。如小區公共設施產權發生變化或甲方委托物業管理公司時,甲方應將本條款告知第三方。
3、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的運行維護及檢修工作,保證進出配
電房的公共通道暢通無阻,并告知小區物管公司及小區全體業主。鑒于配電房地址是由甲方選定,若配電房投運后因運行噪音、地點等客觀原因與小區業主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釋并無條件進行整改,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4、甲方應委托小區物管公司對公用配電設施房屋等土建部分進行正常維修,其費用按有關規定(在小區的大修基金中支出)執行,特殊維修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一周之內安排進行維修,正常維修周期為兩年。
5、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慶丹龍潤洲置業 乙方:重慶市電力公司
有限公司 南岸供電局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二○一六年 月 日
篇3:資產移交協議
移交方: (以下簡稱甲方) 接交房: (以下簡稱乙方) 監交方: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乙、丙方于2011年7月16日簽訂的《項目合作協議書》,甲方擬將在丙方的土地上投資建設的構筑物整體移交給乙方,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及義務,特達成以下資產移交協議條款; 一、 移交標的物
甲方將在夷興大道丙方的土地上投資建設一棟綜合樓及相關配套基礎設施整體移交給乙方。 二、 交接辦法
1.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所移交資產執行包干價204萬元給予補償,不含其它任何交易費用,(若發生稅及規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責所移交資產的完整及安全,不存在任何債務糾紛等遺留問題。
3.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所移交資產移交給乙方。 三、 補償費支付辦法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支付首筆補償費100萬元,交接資產時一次性付清補償費104萬元,合計:204萬元。 四、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將現有資產及基礎設施移交給乙方,不存在任何債務糾紛等遺留問題。
2.負責按時將資產移交給乙方,移交資產交接后,不能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補償費。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對所接交的資產享有所有權及經營權。
2.負責按此協議約定的補償費金額按時向甲方給予支付補償費。 丙方的權利及義務
1.負責協調、督促甲方按時將上述移交標的物移交給乙方。 2.負責協調、處理甲乙雙方在移交過程中產生的異議及乙方接收資產的完整以及安全等所有遺留問題。 四、 附則
1.本協議一經甲乙丙三方代表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均不得違約,若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的所有經濟損失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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