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協議書(合集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市建委關于建筑工程的有關規定,雙方就魯臺經貿中心--會展中心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1、乙方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操作規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執法人員提出的隱患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安全措施交底。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市政府關于外地來城務工管理辦法和公司的勞務用工制度,堅持先辦合法手續后用工的原則,嚴禁私招亂雇及使用童工、殘疾人員。
3、乙方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專職安全文明施工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復印件報予甲方備案,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進場。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各種勞動保護用品(絕緣鞋、絕緣手套、護目鏡),違者視同無證操作。
4、乙方進場前,必須按照《**市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辦法》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教育,要求教育面達到100%,并將考核成績報送甲方。
5、乙方根據現場的施工人數合理配備安全文明施工員。安全文明施工員要全脫產,人員要固定,并于每日在項目部報到,統一管理,佩帶公司統一袖標上崗巡查。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各項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每日上班前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以及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以及本隊人員素質、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并跟蹤落實,做好記錄。
7、乙方對在施工過程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發隱患通知書,并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自行搭設的固定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去做,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后方可使用。
9、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措施,必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使用。現場機、電、架子以及各類防護設施設備嚴禁隨意拆改,確實需要改動時,經項目部及相關人員同意,交由專業人員實施完成,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施工完畢后,應將拆除的安全保護及時恢復,施工中除設明顯標志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時應及時封閉好。
10、乙方應自行負責為所有施工人員辦事各項保險(包括意外傷害保險)。
二、乙方人員職責:
1、現場乙方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2、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禁止私拆該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時電防護設施。
3、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件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拋、防止物體批擊傷人。
4、施工現場所有機電設施和機械設備均由甲方統一管理,經甲方同意,各乙方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施工用電不得亂接亂拉,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有漏電保護裝置,并有專人看管。乙方若無專職電工必須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派專職電工操作和指導,不聽勸導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5、文明施工做到活完腳下清,各類材料、設備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指定地點分類擺放,嚴禁超高,材料擺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三、事故處理:
1、由于乙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不完善造成的傷殘事故,乙方應按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對甲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2、由于甲方或甲方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的,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并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其善后事由乙方自行處理。
以上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如有違反或拒不執行的,除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造成重大損失及人員傷亡等一切后果由責任方自行負責。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安全生產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外協工程地質施工項目現場的正常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以施工為單位,明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職責是: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護知識的學習,并做好記錄,掌握安全生產技能,對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安全問題負責。
二、施工單位必須設置安全生產專(兼)職人員,負責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糾正、整改,并做好安全工作日志。
三、施工工長必須做好人員、機具設備的安全防范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施工用車輛及駕乘人員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隨時檢查、保養好車輛,車況不好不準出車,嚴禁貨車車廂載人。
五、施工單位加強人員管理,協調好與當地政府、群眾的關系,避免打架斗毆現象的發生;同時做好財物的保管維護工作,避免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損失。
六、施工作業中,要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和使用合符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施工環境的保護工作,嚴禁生活垃圾亂丟、亂扔、鉆機周圍的油、水污染環境。并注意個人衛生。
七、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地在野外項目部的統一協調、安全管理下,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并做好防雷暴、通風瓦斯工作.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盜、防中暑和有害氣體噴出等工作,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八、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應參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和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甲方不負任何安全責任。
九、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十、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便檢查考核。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3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安全保衛工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為嚴格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管理責任,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下,雙方就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20__年度中糧保安外包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可簽訂補充協議。
二、乙方每月10日前須將派駐甲方所有保安人員(含試用期保安員)名單、人員照片及無犯罪記錄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報甲方備案,對于有變動的隊員,也需及時上報甲方,并附上前述材料。
三、乙方在甲方的管理區域內應:
1、負責對保安員進行上崗前、上崗后的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安員應具備相應的和能力。由于未進行安全培訓,或安全培訓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嚴禁保安員或車輛私自進入甲方其他不需保安巡檢的生產區域,如天然氣、淀粉粉塵危險區域內等危險區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須根據本行業要求及國家相關規定為在甲方工作的乙方所有人員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類社會等,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保安員在甲方工作過程中,因公產生的各類職業病、人身、財產安全事故、保安上下班及工余時間出現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不遵守法律法規或甲方管理規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要求,甲方有權開具處罰單,處罰金額在每月結算時進行扣除。造成人員傷亡、其他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八、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4
主協議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家庭住址: 工種: (以下簡稱乙方)
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為認真執行建設部jgj59-99標準和各級政府、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范、規定,提高企業自下而上發展和競爭能力,保障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生命安全,特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責任:
1. 對招用的人員必須拒絕有礙施工生產和登高作業的疾病人員進入工地上班。
2. 年齡界限嚴格按公司規定的范圍內執行(包括分包的)。
3. 對年齡符合規定的招用技術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公司級24學時、年復訓不少于16學時、班組級不少于20學時、教育卡,記錄簽字歸檔備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4. 針對各作業工種工人的情況安排上班,不準安排其他與工種、環境等不同的工作,更不準強行安排有病和疲勞的工人作業和加班。
5. 對職工提供舒適、安全的作業環境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
6. 做到配合管理部門的培訓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和反對。
7. 做到定期不定時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不留后遺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堅持停工整改,直至合乎為止。
8. 堅持及時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文件規定,作好崗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措施不落實,不準安排職工施工生產。
二. 乙方責任:
1. 須嚴格執行單位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現場生產服從安全管理,否則無條件停工進行安全學習。停工學習期待遇不予考慮。
2. 身體健康,年齡合格的,必須接受安全三級教育,考核合格后,方準上班,否則視違章作業,扣除工日工資,直至手續齊全為止。
3. 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接收安全技術交底,如違反操作規程、違章、冒險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全部自負。
4. 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與本工作無關的作業,或離開本工種工作場所從事其他工作;或不在工作時間內從事其他工作,造成損失和事故的由個人承擔損失和責任。
5. 不帶病工作,做好工種與工種之間的作業配合危及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的隱患,應及時根除,或報領導處理解決,不可視而不見,見死不救。
6. 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做好上崗前的安全檢查、崗中要精力集中,崗后的清除工作作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
三.本協議從簽定之日起生效,不簽定協議不準上班。
四.本協議時效是從簽定之日起到離開現崗位止,變換工種、調離該項目必須重新簽定,否則視為無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隊)、職工各一份。
公司級: 項目部(隊)級: 職工:
為加強本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以預防、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及生命安全,保障公司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依據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特簽訂20xx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一、主要安全指標:
1、杜絕因工死亡事故和重大火災事故。
2、無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機械事故。
3、無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4、因工重傷事故為0。
5、職業病發生率為0。
6、年百人因工輕傷事故率在2%以內。
7、火災事故損失控制在本單位總產值的0.3元∕萬元以內。
二、安全管理責任內容及責任目標:
1、對于各類工傷事故,車間負責人必須執行“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即:發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進行嚴肅處理不放過,本人和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采取措施不放過)。
2、新進員工 “三級安全教育”(入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工傷職工的復工教育、改變工種和四新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上崗持證率達100%。
3、事故隱患按期整改率達100%。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上報。
4、生產現場安全通道(門)暢通,標志明晰,車間占道率<5%。
5、防護用品穿戴合格率100%,生產現場違章操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現象為0。各崗位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各種違章指揮。
6、各種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在安全檢驗周期內使用率達100%。防塵、防毒設備設施運行完好率85%。
7、嚴格執行職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當發生職工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等,事故單位必須按傷亡事故的報告程序逐級上報。
8、外來實習人員及臨時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安全監管到位。
9、督導各崗位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規程及各種安全制度。
10、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工作發生矛盾時,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11、定期組織安全學習,學習安全規程,總結前一階段安全工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12、安全員必須按規定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不安全隱患,安全活動記錄。
13、部門主管在每次布置工作的同時,要根據公司的工作情況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記錄。
14、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確保完好率達100%。
三、考核與獎懲:
1、公司每月考核一次(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指標完成情況,并納入當月車間(部門)經濟責任制予以考核。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經驗交流會,對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以及對預防重大安全傷亡事故有突出貢獻的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
3、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公司對有以上行為的將根據其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按照主要責任、重要責任、一般責任或領導責任等,予以應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 20xx 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 責任單位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5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評估標準》和天津市建委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范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書范圍內的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評估標準》和天津市建委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各項管理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和檢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并能正確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必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作好善后處理工作。
15、總包方對分包方提出的隱患和問題,分包方應在三日內按照“三定”原則進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間發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從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況。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務工人員必須是經當地建委注冊、備案、各種證件齊全、審查合格的人員。作業人員作業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合法務工人員。分包方不準私招亂雇和使用殘疾、呆傻、未成年人員進入現場進行作業。如違反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擔。
19、分包方進場后要及時的與總包方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協議書、臨時用電協議書、環保協議書,并出具分包方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職工花名冊以及其他有關手續報總包方備案。
20、分包方人員只允許在分包工程施工范圍內進行作業,不準超出承包范圍,分包方人員在現場、上下結構行走時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樓梯,違反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私拆亂改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隨意動用觸摸各種電器、機械設備,誤闖、誤入不安全區域和危險部位,造成自己人員或其他人員傷亡的,分包方應承擔一切責任,總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1、分包方承擔的分項、分部工程范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電器設備、機械設備、用電設備等未達到安全要求或防護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對自己人員或其他人員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造成事故的后果以及全部責任由分包方負責承擔。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包、分包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書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 年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6
總包單位(甲方):
分包單位(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
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范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_______)》、《汕頭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標準》及其他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匯報,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有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進行處罰或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增強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分包方要遵守如下規定:
(1)、分包方在施工期間委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工作,相關施工人員、特殊工種身份證、上崗操作證、勞務注冊等手續必須要齊全。如果隱瞞項目部,造成手續不全和與事實不符的,發生了問題責任由分包方負責。
(2)、分包方的特殊工種必須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6—85)》經安全技術培訓,經相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崗操作證,持證上崗,否則不能進場操作。嚴禁持偽造假證上崗。如果違反本規定發生任何問題,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必須執行安全交底中的全部內容。如分包方因不遵守各項制度和不執行交底中所列條款,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4)、分包方的隊長、技術員、專(兼)職安全員、要認真宣傳并執行國家、市政府等行政部門發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5)、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分包方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設專職安全員一人,50人以上必須設兩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配合安保部安全員共同管理施工現場各項安全、保衛、消防工作。
(6)、分包方負責的施工區、宿舍、伙房、廁所、庫房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有專人負責。
(7)、分包方的工人和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帶,施工現場杜絕吸煙。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特殊工種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如果出現違反規定的情況,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8)、分包方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交通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各項法律法規,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和記錄。
(9)、施工現場的所有臨建設施、防護設施、消防設施、臨電設施、機電設備等,不經項目部允許,不得隨意拆除或搬運。如違反規定,發生任何事故由分包方承擔。
(10)、分包方不得使用年齡未滿18周歲的童工和建筑業規定的超齡職工及患有特種疾病人員,不準給女工安排重體力的勞動,否則發生任何問題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1)、樓梯口、通道口及預留洞口,分包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及其它各項安全規定做好各洞口的防護工作,否則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2)、施工時必須搭好腳手架,作業面滿鋪腳手架、設護身欄、安全網及爬梯,并且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發生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3)、分包方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做到“定人定機”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人員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和機械設備。
(1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的施工人員,分包方嚴禁安排其施工生產,否則造成后果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5)、分包方必須按期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
(16)、工程完工后分包方必須及時清理存留在施工現場一切建筑材料,配合總承包單位完成工程驗收。
(17)、分包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重視安全工作,若由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執行項目部所列的各種條款和上述規定,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分包方負責承擔,并處以1000元—10000元的違約款,情節嚴重者直至無條件退場。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
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 分包方:
(蓋章) (蓋章)
總包代表: 分包代表:
日期: 日期:
安全生產協議書7
工程名稱:
甲方(工程總包方):
乙方(工程分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和項目工作秩序,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約束不安全狀態的行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因工死亡責任指標為零。
2、杜絕重傷,輕傷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安全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在時限內達到100%。
5、不發生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的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4、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三章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檢查,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工程項目和施工現場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按名單對乙方負責項目級安全教育,乙方負責隊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并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清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發生安全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第四章 乙方的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按其職責分工認真執行。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章制度等。嚴格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標準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檢查制度,并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對于甲方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乙方應在限期內改正。
3、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6歲的童工。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負責班前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的安全著裝,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施工現象。
5、在施工前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有可能發生火災、水災、燙傷、雷擊、觸電、高空墜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區域內作業的,要制定安全防護措施,乙方由于未執行協議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而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責任自負;造成設備損壞的,須負責賠償。
6、乙方自備的機具、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應進行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確保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乙方機械、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因設備缺陷或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乙方自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標志,由于安全措施或標志不利造成施工人員、社會行人及周邊居民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乙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9、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
10、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專項有限空間施工程序
1、作業申請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序如下:
本班組根據施工安排向項目部安全副經理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核實后向業主提出有限空間作業申請→檢驗有限空間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安全員根據施工情況確認安全措施→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作業方案
施工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序:
作業前項目部安全副經理及安全員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環境交底→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第六章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間內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和有限時限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對作業空間進行通風。但禁止用純氧氣對有限空間通風。
第七章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④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⑤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⑥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識,并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項目部應急救援搶救醫院為:大興醫院
項 目 部、施工隊主要聯系電話
項目經理:
技 術:
安 全:
材 料:
后 勤: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范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施工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托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第八章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檢測
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范圍內),易燃/可燃氣體濃度(應< 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5ppm)。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3、通風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4、防護設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5、呼吸防護用品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應急救援裝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協議有效期
1、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
2、此協議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補充條款
1、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聽從甲方人員指揮。
2、施工人員嚴禁嚴禁喝酒鬧事,嚴禁與村民發生糾紛,否則出現事件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生產現場確保工作過程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特簽訂本協議。
一、職責要求
1、服從公司生產指揮,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規定,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2、嚴格按照公司關于本崗位的《作業指導書》進行作業,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抵制違章指揮,糾正違章行為。
3、持證上崗,保持工作現場規范化、標準化。 4、按規定著裝上崗,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嚴格遵守防火防爆、車輛安全等相關規定。
5、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崗位的危險性、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法,做到持證上崗,會報警,會自救、互救, 積極學習滅火與火場逃生知識,熟悉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事故逃生線路。
6、嚴格執行作業許可證管理規定,進行臨時用電、登高作業、動火作業時,按規定、按程序辦理作業許可證,不無證作業。
7、積極參與事故隱患檢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危險因素,立即向上報告進行解決。
8、發現生產安全事故時,及時向上報告,積極參與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從上級的指揮。
9、忠于職守,嚴格履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一崗一責制”。
10、駕駛各類機動車必須做到持有相應的有效證件,不開病車,不超速行駛,遵守交通規章,騎電動車和摩托車的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11、嚴格執行對現金、票據有關管理規定,杜絕丟失、被盜、被搶安全事故的發生。
12、積極參與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設,努力營造和諧的安全生產氛圍,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安全價值觀。
二、安全管理:
1. 工作過程中凡事涉及到使用行車以及參與行車作業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違者罰款500元,發生事故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處分;
2. 工作過程中涉及到高處作業者,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違者罰款500元,發生事故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處分;
3、危險區需要動火、動電,必須由項目負責人或者部門領導開具動火、動電申請,由安全部門批準后方可作業,違者罰款100元,發生事故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處分;;
3. 工作過程中未經過安全部門允許擅自使用消防栓/滅火器或者移動消防栓/滅火器位置的人員,發現一次罰款50元;
4. 安全部門每兩個月需要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并做好記錄,未履行到位,推遲時間超過1個月以上的,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 安全部門需定期向各崗位宣貫安全常識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監督其規范作業;
6. 節假日期間,安全部門需做好假期間的安全預防措施并上報審批實施;
三、協議內容
1.乙方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元作為安全經費,若本部門每個季度出現安全事故(金額損失在500元以上),則此經費則作為事故損失的預備金使用,本部門成員的當年扣除的經費則不予返還,若該季度本部門未出現安全事故,則每季度甲方將以雙倍的金額補發給乙方。
2、乙方在甲方處工作,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3、甲方必須不間斷的向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知識,以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識;
4、甲方必須遵守勞動法履行好甲方的責任;
5、甲方每年必須按協議內容履行自己的職責以及承諾;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
乙 方:
日 期:
安全生產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為確保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間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1、業務合同(或協議)的名稱:
2、在甲方施工、租賃房屋、承攬加工業務的單位應具有營業執照和有關資質等證件,并將證件和簽訂的合同復印件附在協議后面。
3、協議自業務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務合同履行完畢和乙方撤離甲方區域后終止。
4、乙方人員在業務活動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因管理不善或“三違”工作而發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和火災事故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乙方活動場所、作業現場進行檢查,對違章作業和隱患有權要求整改和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乙方施工單位的現場安全生產、防火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確定一名現場安全負責人,并報甲方安全監察處備案。
7、乙方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和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安全、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搭設臨時建筑,禁止亂堆亂放可燃材料。
8、乙方施工作業用電、安裝電氣設備、進行電氣焊、氣割作業等,必須由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電工、焊工等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9、乙方施工作業中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高空作業要戴好安全帶和安全帽。
10、在廠區進行明火作業時,應到廠保衛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經同意后方可從事動火作業。
11、乙方在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電力、水源、暖氣、設備等,或需要甲方有關部門配合時,要按照甲方有關部門的具體規定辦理。
12、在進行地面開挖施工時,要事先與甲方設備動力部門聯系,查明地下是否有電纜存在,并經該部門同意后方可施工。
13、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因甲方生產活動影響其作業進度時,應首先向甲方負責合同簽訂的部門報告,在甲方未確定協調方案前,乙方不得繼續擅自施工。
14、乙方在接受和充分理解了上述條款,并且已經采取了有效措施后方可開展業務活動。
15、本協議如有與國家法規相抵觸之處,按國家法規規定執行。
1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業務部門、安全主管部門和乙方各一份。
1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簽訂日期:年月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為確保工程的順利完工,有效防止和杜絕各類生產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增強工人的施工安全意識,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強化管理、明確責任”的基本原則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的規定。為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與施工人員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施工隊的責任和義務:
1、施工隊負責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的管理規定和措施。
2、施工隊負責對施工隊長及施工人員進行施工項目的技術交底及安全交底,明確現場和施工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
3、施工隊負責對施工隊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
4、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責任。
5、負責整個施工現場及工人的總負責方。
6、負責對特殊工種上崗人員的審查。
二、施工人員的責任和義務:
1、入場工人必須提供本人的'身份證件并保證證件的真實有效。
2、入場工人必須認真學習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能進入施工現場。
3、入場工人在施工中必須正確佩帶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4、入場工人必須無條件聽從施工方現場管理人員及專職安全員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5、施工現場不得發生打架、斗毆、賭博、盜竊等違法亂紀行為,甲方按照相關公司規定對事情進行處罰并開除相關人員。
本協議書由甲方、施工隊長及施工工人共同簽訂,協議書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
有效期由進入施工現場實行開始,至本工程結束為止。
施工方:現場施工隊長:施工人員:
身份證:身份證:
日期:日期:日期:
安全生產協議書11
項目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工人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施工區域內進行工作。為保證人身及財產安全,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1、乙方人員在甲方工地工作時,要嚴格遵守公司及項目的.有關安全規定,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酒后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禁止操作。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5、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注意周圍的施工機械及危險物體,注意落石,如有危險或不安全因素,請迅速離開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隱患時,一定要以人為本,安全自保。
6、乙方上下班途中應注意交通安全,不得無證駕駛汽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騎乘摩托車、電瓶車應佩戴安全防護設施。乙方上下班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乙方在施工現場不得飲酒、打架斗毆、,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作息時間及規章制度,如發生意外或違法違規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不發生任何關系。
8、乙方不容許帶病工作,如有身體不適,請盡快就醫,注意防暑。
9、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現場臨時休息期間,嚴禁玩水、玩火以及攜帶一些危險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發生,所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負責。
10、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提示標牌。
11、非電工禁止動用配電線路和設施。
12、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
13、此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12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勞務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勞務分包人基本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有效期:
營業執照號碼:有效期:
2、責任范圍:
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責任期: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經甲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場時止。
4、雙方義務
4.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4.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4發生事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前安全技術總交底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
5.2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
5.3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予以制止。
5.4負責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絕緣鞋等)。若勞務分包合同中明確由乙方自備的,甲方應對乙方采購的防護(本站站)用品的材質、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5負責安全防護所需材料和安全標志、標牌的提供。
5.6負責各種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包括乙方自帶機具)和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
5.7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按照規定,負責為建筑施工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9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多個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乙方權利和義務
6.1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監理單位等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2人員進場,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填報進場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教育培訓情況等;嚴禁雇傭童工、未成年工、不適宜從事有關工種的作業人員及身份不明的人員(如違法犯罪人員)。
6.3施工、操作人員在施工前,必須接受入場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嚴禁安排上崗操作。
6.4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操作人員入場前、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應當書面告知作業人員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指定班組義務安全監督員,督促班組開展班前安全活動,并定期向甲方報送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對在西安地區施工的項目,勞務分包人負責組織自有人員參加西安市建委的安全培訓,并辦理《西安市建設類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書》;實行施工現場義務安全監督員制度,每15名從業人員中確定1名義務安全監督員,并經西安市建委培訓中心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證書和統一制作的安全帽、袖章。
6.5落實甲方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并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環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指導、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作業。嚴禁安排操作人員帶病上崗和連續加班。
6.6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膠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若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由乙方自備),督促(文章來源:本站站)施工、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為。
6.7向甲方申報自帶機具的規格、型號、數量、安全狀況等并負責安全使用,嚴禁機具"帶病"運轉。
6.8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人力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6.9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6.10做好所使用的職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設電熱水器、電爐、自制電熱毯、電風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來人員住宿;不得采購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應變質食品。
6.11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6.12負責為本單位從事危險作業(如架子工、木工等)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3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對突發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
7、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勞務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勞務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8、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9、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13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
場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1120-814工程
工程地點: 四川省樂山市金口河區
分包內容(范圍):
二、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實施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督促乙方現場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2、負責對乙方現場人員進行人員登記和安全教育的備案工作。
3、對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文明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操作規程等情況進行批評教育,對屢教不改者進行經濟處罰,并作好現場記錄。
4、督促乙方對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及時協調解決各施工隊之間可能產生的矛盾。
5、甲方發現安全隱患,有權對責任者進行批評教育,并將屢犯者和情節嚴重者清除出場,并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直至排除隱患。
6、甲方應為乙方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甲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協助乙方做好搶險、救人及現場保護等工作。并有權視生產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對責任者采取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清除現場,對乙方采取停工整頓、經濟處罰、撤換現場負責人直至清除出場等措施。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并在其資質的授權委托書范圍內進行職業。
2、乙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
3、乙方必須執行甲方與勞務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4、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
5、乙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
6、乙方必須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乙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乙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甲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8、乙方現場施工人員必須虛心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甲方和監理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
9、乙方自帶的小型工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
10、乙方應落實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對現場工人安全生產負責,落實兼職安全員。
11、乙方按時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施工配合工作,班組長及兼職安全員應督促、
檢查各施工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2、乙方應保證對現場施工人員勞動防護用品所須資金的投入,并對因乙方勞動防護用品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13、乙方從業人員應接受甲方施工、技術和安全部門進行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一定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并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接受安全生產教育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4、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安全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拆除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防護欄桿、重要支撐部位及安全警示標志,若隨意拆除,乙方應對隨意拆除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15、乙方應遵守現場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不得亂倒、亂扔建筑及生活垃圾,對造成的污染承擔全部責任。
16、乙方各班組應每天進行班前安全教育活動,并作好記錄,自查自糾不安全因素及隱患,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17、乙方對現場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做好意外傷害保險理賠工作。
三、甲方(業主或監理)在現場如發現乙方有違規現象時,將從乙方撥付的到期工程款項中扣除違約金,具體標準見下表:
序號違 規 內 容承包人違約金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100元/例
2進入施工現場吸煙50元/次
3現場材料亂堆亂放200元/次整改時間最多一天
4現場出現污水、揚塵100元/次
5打架斗毆、酒后高空作業500元/次
6高空作業(無防護措施)不系安全帶200元/次
7施工工人隨地大小便100元/次
8 無保護的高空拋物500元/次
9亂拉、亂接電線,隨意開動機械設備200元/次
10文明施工、環保嚴重不符合要求500元/次
11違章及冒險作業、無防護設施垂直交叉作業200元/次
12擅自挪動和拆除各種防護裝置、防護
設施和警告牌、安全標志200元/次
3.1上表為中國核工業第二二建設有限公司對各施工班(組)違章、違規行為的處罰,如監理及業主對相關施工人員進行上述處罰,我單位照此執行并進行雙倍處罰;其余違章、違規行為按項目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甲方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國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及生活區施工用電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即JGJ46-88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標準DBJ01-83- 、J10337-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結合本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和本項目經理部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經甲乙雙方同意確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一、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二、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在本施工現場必須要用一名專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
2、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配備合格人數的(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的臨電電工維護人員。
分包單位必須按照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和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平分標準〈JGJ59-99〉標準執行,并確保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3、分包單位所使用的臨時用電的電器材料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認定廠家生產的`合格的,并符合中建一局定型電器圖冊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對所使用的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總包的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分包單位必須按照我項目經理部所提供的配電箱、電纜、電線、用電標識等,分包單位未經我司同意嚴禁損壞、更換、拆除。
6、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后許用電時,應以書面向總包提出用電申請,批準后到指定的電箱開關上接線。
7、各分包單位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所有用電設備停用電必須拉閘斷電。
8、各分包單位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并經項目安全監督部門審核,對臨電電工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上崗操作時不少于倆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分包單位的配電箱及配電箱內的電器裝置,開關、接零、接地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0、 配電箱應放置牢固,嚴禁倒放置,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嚴禁在配電箱旁1m內對放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 所有配電箱必須達到三級配電箱二級保護,各內機械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嚴禁一閘多用,符合JGJ59-99標準。
12、 三級配電箱的動力和照明設施必須分開設置,嚴禁混用。
13、 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開關上的額定電流與被接的電器設備及照明設施的額定電流箱。
14、 施工現場二級配電箱與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中間不允許有接頭,未經電箱與手持電動工具的距離不得大于50m。
15、 施工現場、辦公區域、宿舍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
16、 分包單位所使用的各種電器材料的導線必須使用中建一局認定廠家的橡套電纜(除橡套電纜以外的其他導線嚴禁再施工現場使用),接零保護線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破損的電纜導線在施工現場使用或出現。
17、 各種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將導線直接用金屬懸掛,或直接纏繞在鋼筋、鋼管]、拖在地下面和行人車壓,應用帶絕緣的物品掛好,如瓷瓶、瓷珠、帶塑料皮的導線掛好,高度不小于3m。
18、 施工現場不能架設的導線,如電焊機的一次線,鋼筋機械,木工機械,無齒鋸,等其他的機械設備必須穿絕緣套管對其進行保護。
19、 所有進入本施工現場新、舊的機械設備和各種電器開關,電纜,電線,都必須遙測絕緣電阻并作好記錄,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0、 施工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使用封閉式防雨燈具。碘鎢燈的金屬燈具和金屬支架應做良好的接零保護,金屬架桿手持部位必須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電源側裝設漏電保護器,室內燈具高2.4m,室外燈具高2.8m。
21、 對于生活區的職工宿舍,地下室及潮濕的環境必須采用36V低壓照明,對職工的洗浴場所必須安裝24V以下低壓照明燈。
22、 分包單位的電器負責人必須定期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本單位的臨時用電進行管理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停工整改。
23、 本施工現場的臨時供電方式采用三箱五線制供電即(TN-S)接零保護系統供電,現場設有兩臺800KVA的變壓器,南側一臺為1號變壓器設低壓配電室,設兩個一級柜分別控制東邊一個二級電箱和南側一個二級電箱,北側一臺為2號變壓器設低壓配電室,設兩個一級柜分別控制北邊一個二級電箱和西側一個二級電箱,共8個二級電箱,分別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用電,分包單位在今后的施工過程中隨著施工的地點不同按照總包的要求隨時增加配電箱。
24、 施工現場的變壓器到二級電箱由總包單位負責管理,分包單位負責二級電箱以下的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及維修保養,對使用不合格的電器材料必須清除施工現場。
25、 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技術指導及總包單位范圍內的電器設備的到位管理。
26、 各分包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以上各項要求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必須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臨時用電的規定執行,如有違規按照總包有關安全懲處條例進行處罰,并對違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負全部責任。
本協議書自雙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書于工程驗收、全部現場人員退場自動終止。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分別存檔。
總包單位(簽字蓋章) 分包單位(簽字蓋章)
法人代理人: 法人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15
承租單位: (以下稱甲方)
出租單位: (以下稱乙方)
根據 工程需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年 月 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 型塔吊(電梯),為明確責任,便于管理,確保安全,利于生產,制定本安全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執行國家和 市有關起重機吊裝機械的安全管理規定。
二、乙方必須保障塔吊(電梯)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塔吊(電梯)生產廠家的技術文件支立、使用、維修、拆除;保證安拆、加節、維修等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作業,否則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三、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負責塔吊(電梯)基礎的制作,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后可進行塔吊(電梯)安裝,塔吊(電梯)安裝完畢后,經公司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塔吊(電梯)基礎的檢查、維護。如因基礎造成塔吊(電梯)傾翻出軌等事故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提供的資料不準確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處于塔臂回轉范圍的高壓線或其它架空線(纜),人員和車輛通道、建筑物等需要保護時,甲方負責搭設防護棚、隔離柵欄。并設立紅旗及紅燈示警。
五、塔吊(電梯)需要頂升、拆除作業時,甲方負責現場協調,保證現場作業范圍內沒有人員停留、通行。
六、塔吊(電梯)與結構錨固時,甲方按要求提供錨固定位置,搭設錨固操作平臺和通道,保證錨固作業人員的安全通行和操作。錨固拆除前,甲方保證操作平臺和通道經常處于安全狀態。甲方不得隨意改動錨固點。
七、同一施工現場或相鄰施工現場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甲方根據需要負責協調各塔吊之間的工作時間、回轉范圍、吊裝地點、停機方向、高差等事宜,確保塔吊不發生相碰。
八、塔吊(電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遵守“十不吊”規定。
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配電箱由甲方負責管理,甲方不得在為乙方提供的配電箱內接其它設備,并不得在塔吊作業中切斷電源。
十、塔吊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吊具、索具、信號工、摘掛鉤人員的安全由甲方負責。
十一、乙方司機、安拆、加升作業人員應由乙方負責進場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和執行,甲方監督。
十二、在安裝、拆裝或運轉過程中,凡因塔吊(電梯)本身的缺陷、安全保護裝置不齊全或失靈、司機違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三、凡因司機不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擅自將塔吊(電梯)交給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四、甲、乙雙方單位的`領導均無權指派無操作證人員上崗,如因領導強行指派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誰指派誰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塔吊(電梯)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十六、上級在檢查中發現對司機違章操作或因塔吊本身的缺陷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或責任勻由乙方承擔。
十七、乙方應保證塔吊(電梯)在使用中不影響甲方的安全達標活動。
十八、吊裝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應試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十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二十、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至塔吊(電梯)退場后終止。
二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 市有關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地方等相關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
二十二、需補充的條款,由雙方協商后另外補充說明。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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