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期協議書模板
篇一: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年限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因甲方公司生產與業務的需要,為提高乙方的技術水平,更好的全面為甲方服務,保證雙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和聘用人員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書,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義務
第一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條 甲方應每月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勞動報酬,薪酬標準為甲方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工資分配表由乙方確認簽字。
二、乙方義務
第四條 乙方應在服務期限內,做好公司規定和上級領導要求的工作,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五條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安排從事相關技術工作,并對公司其他員工做好輔導工作。
三、乙方服務期限
第六條 乙方的服務期從簽訂協議之日起計算。服務期為兩年。
第七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期滿而服務期未屆滿時,勞動合同期限自動順延至乙方服務期滿。如甲方決定不
再延續勞動合同的,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后,本協議也隨之終止。
四、違約責任
第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甲方有權收回約定期限內發給本人的全部獎金及超過保底工資和各項津貼以外所計發的全部績效工資部分,若不能進行有效賠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協助乙方辦理養老保險轉移、住房公積金提取及個人檔案善后相關事宜。甲方作除名處理。
五、生效條款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名或者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篇二:員工服務期協議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 先生/女士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聯系住址 聯系方式
鑒于甲乙雙方于年 月 日簽訂了勞動合同,乙方在甲方工作,為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以及與業務相關的知識水平,甲方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可以隨時出資派遣乙方參加國內或境外的、與業務有關的任何培訓(下稱“培訓”)。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培訓時間與方式
(一)培訓時間:預計為 天;甲方可根據需要決定延長或縮短培訓期限,但應當告知乙方,乙方應服從甲方調整安排。
(二)培訓方式: (脫產、半脫產、函授、業余、自學)
第二條 培訓地點與內容
(一) 參加培訓地點(以下簡稱“培訓地”):
(二) 培訓機構及內容:
第三條 培訓費用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共計元人民幣(大寫為 ),具體包括:
1、培訓的報名費、學費、資料費、證書費及其他與培訓相關的費用;
2、交通費、食宿費以及其他配合培訓產生的與之相關的費用;
3、其他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支出的,由乙方承擔;
具體數額的確定,根據甲方實際入賬的財務憑證為準。若受訓人為多人的,根據受訓人數進行培訓總費用的分攤確定每位受訓者的培訓費用。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一)培訓期間,乙方應遵守所在國家、地區法律法規,遵守培訓機構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及培訓機構的商業秘密,自覺維護甲方及培訓機構的信譽。如因乙方過錯導致自身、甲方或第三方利益受損的,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二)如參加出國培訓,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相關出、入境手續,包括但不僅限于簽證。簽證種類由甲方根據便利原則選擇辦理,簽證的種類與本次培訓無直接決定關系。
(三)培訓期間,乙方須努力掌握培訓的相關知識或達到培訓的目的要求,在培訓中務必掌握技術要點,并做認真詳細的記錄。
(四)培訓期間,須服從甲方和培訓機構的工作、學習安排,已閱讀并保證遵守甲方和培訓機構的各項管理制度,在培訓結束時,應取得培訓機構頒發的成績單、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等;乙方受訓后榮
獲的相關資格證書由甲方保存,待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或協議服務期滿限后交付乙方。
(五)培訓期間,乙方的休息日及節假日按培訓機構或所在地的規定執行。
(六)培訓期限不超過一年的,乙方不得使用帶薪年休假。
(七)培訓期間乙方工資由甲方按同期乙方應得工資標準按時發放。同時甲方按現行勞動合同規定為乙方繳付各類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八)甲方有權根據特殊工作需要縮短或結束乙方的培訓,培訓費及服務期作相應比例調整。
(九)培訓前,甲方向乙方告知培訓機構提供的行程與規則安排。乙方有異議的,應及時提出。乙方未在甲方付款或簽約前(以在先為準)提出異議或修正培訓規則以達成一致并開始培訓的,視為接受培訓規則。
其他:
第五條 服務期約定
培訓結束后,乙方經考核合格或取得相應資質的,應服從甲方分配,到甲方安排的崗位,自乙方培訓完成上崗之日起,即年月日起算,服務期為 年。
如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當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可選擇放棄或繼續履行剩余服務期。如甲方選擇放棄剩余服務期的,雙方勞動關系終止,甲方不向乙方追索剩余服務期的賠償責任;如甲方要求
繼續履行剩余服務期約定,并提供工作崗位,乙方應繼續履行剩余服務期的約定,并將勞動合同期限延長至服務期屆滿。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培訓期間,乙方若出現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不服從培訓單位安排,以致嚴重違反事先告知的培訓規則;或未能通過培訓考核或未達到培訓要求;
2、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出或未請假中途曠課、不參加培訓;
3、培訓期間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4、觸犯培訓地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導致培訓無法正常進行;
5、在國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或損害甲方利益或聲譽的事務;
6、其他嚴重影響本協議履行的行為,以至無法完成培訓,或達不到培訓目的的。
(二)若乙方在服務期內因未能全面履行勞動合同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或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9條而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計算公式為:違約金(乙方承擔受訓的費用)= (培訓費用合計 ÷協議服務期限)×(協議服務期限-實際服務期限)
注:協議服務期限和實際服務期限精確到月,費用金額四舍五入,保留整數。
(三)違約金支付方式:
甲方有權將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在乙方的勞動報酬中、法定限額內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應當在甲方發出書面催還通知之后的3日內付清。每逾期一日,須承擔應付款額 %的利息。
第七條 再培訓
本協議項下服務期尚未結束,甲方又與乙方簽訂協議安排乙方培訓的,就服務期事宜屆時雙方另行約定。
第八條 培訓擔保(出國培訓的特別約定)
為保證乙方在培訓期滿后順利回國為甲方服務,乙方在出國前須向甲方提供個甲方認可的擔保人,就甲方可能遭受的一切損失承擔連帶責任;或交納全額培訓費用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在乙方培訓結束并回國在甲方單位工作 日內退還。若乙方培訓結束后未按約定回國在甲方單位工作,甲方有權向保證人主張賠償損失,或沒收保證金。
擔保人1: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簽字
擔保人2: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簽字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若本協議與雙方先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其他相關協議有任何不同之處,一律以本協議為準,相應變更勞動合同或其他相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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