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寫作業的機器》讀后感范文500字
國慶期間,我讀了一本書,書名是《會寫作業的機器》。這本書非常有趣,我是第二次閱讀它了。書里主要內容是五年級學生道金斯、凱爾西、布倫頓、朱迪因為偶然機會被分到同一個學習小組,布倫頓發明了一臺會寫作業的機器,卻不小心讓道金斯知道了,他們就一起利用這臺機器寫作業。布倫頓后來覺得這樣做對他們沒有好處,就告訴了警察。小組成員們聽到這個消息嚇壞了,決定用布倫頓做的發射機將作業機器扔到大峽谷里,卻被游客發現了,他們只好承認了這件事。

這本書我為什么認為很有趣?書中布倫頓是個聰明的孩子,他學習成績很好,每次作業都是滿分,他又是一個興趣愛好廣泛的人,他覺得一天只有24個小時,時間太短暫,不能把時間大部分用在寫作業上,所以用一個暑假時間發明了會寫作業的機器,這樣他的時間非常充足,去發展其他興趣愛好,如心理學、物理和醫藥知識。我喜歡這個人物,從書里可以看出,布倫頓不是“壞學生”,他是用自己的聰明才智發明機器來減輕他的作業量。
我覺得會寫作業的機器對于布倫頓來說,是個好事情,可以讓他節省出時間來,但是對于其他學習小組成員來說,這是個壞事情,作業靠機器來寫,自己不動腦筋,導致成績急劇下降。我在平時對待課堂作業,遇到不會的問題,會先自己想一想,實在不會解答的才會請教家長或上網查資料,不會投機取巧的直接上網找答案,只有知識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是真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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