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個自貿區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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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個自貿區細則
福建首個自貿區細則:放開個人境外直投、雙向資金池門檻降低50%
在福建省自貿區成立接近一周年之際,首個自貿區業務細則,靴子落地。
近日,福建省自貿區各片區陸續收到央行當地支行下發的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的相關通知。通知的主要關注點包括:自貿區內個人可辦理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降低跨國企業辦理跨境雙線人民幣資金池業務門檻、便利自貿區內企業從境外調回人民幣發債資金、鼓勵區內銀行向境外發放人民幣貸款等。
中銀香港高級經濟研究員應堅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這是新自貿區第一個實施細則,意義重大。
他解釋稱,由于國家已出臺的各項鼓勵和支持人民幣跨境使用及資本項目開放政策適用于自貿區,之前公布全口徑跨境融資試點可用于自貿區,引入類似上海自貿區分賬核算計算公式,獲得從境外借款便利,從而“在部分業務與上海自貿區處在同一起跑線,類似業務還有區內企業境外母公司可發行熊貓債及個人經常項目人民幣結算等”。
此外,此次細則還鼓勵和支持區內銀行基于實需和審慎原則向境外機構和境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滿足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對本幣貸款的需求,便利企業開展境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等境外項目合作,亦為自貿區首開“雙向”跨境人民幣貸款之口。
個人境外直投或突破5萬美元額度
廈門片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福建省自貿試驗區內工作或居住的境內外個人,在真實合規的前提下,可在銀行辦理經常項下和直接投資項下的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據悉,4月13日細則落地后,中國銀行廈門分行率先開辦了全市首批自貿區內個人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業務,4月14日,3名客戶從香港某銀行發起個人經常項下的跨境人民幣業務,累計金額12.65萬元人民幣,匯往廈門中行,預計于4月15日到賬。
相比之下,此前境外個人無法參與自貿區金融業務,而境內個人,也只能辦理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
“對照上海金改40條,此次細則更具體,感覺跟QDII2很像,但之前說QDII6是6城市試點,沒說自貿區,所以自貿區可能鼓勵跨境投資,并有具體安排,但不能等同QDII2。”一位長期跟蹤自貿區政策的分析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暫時不受5萬美元限制。”某接近廈門管委會知情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根據其與當地管委會的交流,目前的“直接投資”更多是投資境外的工商企業,但不包括股票、房地產等”。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片區按照賬戶管理有效區分的原則,為符合條件的境內外主體開立人民幣結算賬戶,辦理本通知中允許的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
對此,前述自貿區政策分析人士認為,應進一步借鑒及復制上海自貿區的經驗,“賬戶是銀行為客戶提供服務的基礎,對于外向型的自貿區而言,提供什么樣的賬戶,影響與境外合作的深度和廣度,如上海自貿區便引入分賬核算賬戶體系”。
應堅亦認為,有必要引入與境外市場接軌的、統一規范而又便于操作的賬戶體系,并能有效隔離風險,將自貿區創新業務與區外傳統業務區別開來。
中行搶得首單
除了放開境內外個人投資項下的限制外,此次細則還將雙向人民幣資金池的業務門檻降低了50%,并擴大了跨境資金流出入上限。
具體而言,此次細則要求,經營時間超過1年的境內、境外成員企業,若要組建雙向人民幣資金池,其營業收入需不低于5億元和1億元,相較自貿區外的10億元和2億元,門檻僅為一半。
與之配套的措施是擴大跨境資金流入(出)上限,將凈流入(出)的額度上限擴大為資金池應計所有者權益的100%,而在細則出臺前,該比例為50%。
廈門自貿區片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區內辦理的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實行凈流入(出)的雙向上限管理,有助于跨境資金流動的總體平衡。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中國銀行廈門分行已于4月14日完成首筆新規下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的獨家備案,所服務的企業為廈門金圓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并于同日為公司開立資金池賬戶、實現首筆資金歸集。
細則還規定,自貿區內的企業可以更加便利地從境外調回人民幣發債資金,進一步便利區內主體拓寬境外直接融資渠道并回流境內使用。
具體而言,細則允許發債主體在債券發行募集總金額內,將所籌資金根據實際需要的原則調回境內使用,對資金調回使用的規模實行宏觀審慎管理,無需逐筆報經人民銀行批準。
“之前有段時間,離、在岸人民幣價差較大時,境外人民幣發債融資成本比較低,發行規模較大;后來價差縮小了,企業的發行動力回落。但有了這個渠道,未來自貿區內的企業,便多了一種降低自身融資成本的方式。”中行廈門分行副行長祈云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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