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例會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安全例會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酒店安全例會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規范本酒店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
三、主持權責:
會議提議人或主辦部門(含總經辦、各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四、會議分類:
1、各班組員工班前例會(10分鐘)
主持:主管級/經理級管理人員
成員:當班全體員工(副總/總經理旁聽)
內容:查儀容儀表;總結前日工作;布置今日工作;調重點事項。
地點:
時間:
2、營業部領班級以上日例會(20分鐘)
主持:經理
成員:當班領班/主管人員
內容:以解決問題,強調重點事項,協調工作為主。
地點:
時間:
3、周例會(1小時)
主持:副總經理/總經理
成員:各部門主管及以上級負責人(財務部、行政部、人事部、保安部、后勤部、前廳部、餐飲部、客房部、工程部、營銷部、康樂部、員工委員會成員等)按括號內順序進行工作匯報。
內容:分析經營管理工作情況;匯報總結上周工作,下達本周各級任務,協調各部門工作。
地點:
時間:
4、臨時(專項)會議
因重要事項或緊急事務,或者經營管理營銷的專項會議,由上級臨時組織下屬召開的會議。
五、須知:
1、各部門會議由會議主持人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
2、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
3、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或口頭通知。
六、參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準時到會,進行點名制度。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會議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無聲,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參會人員無重大事故理由不得隨意進出會場或中途離開會場。
7、會場內保持安靜與清潔,嚴禁吸煙、喧嘩、亂扔垃圾。
8、與會部門人員在會上的發言程序是:先匯報工作;再提出需解決的問題;最后羅列需協調、建議的事項。語言規范是:××部××(職務)匯報;上周總結有以下幾點······;本周工作安排有以下幾點……。需要××部協調/溝通/幫助/以下幾點······(建議××部······)——匯報完畢!
七、會議記錄
1、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記錄內容為(主持與記錄、召開時間、參加人員、會議內容)。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將由部門最高管理人員定時或臨時抽樣審核簽名。
八、會議跟進
1、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服從主持人指定。
2、經理/副總/總經理主持的會議會后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經理負責落實,經理/副總/總經理另有指定的服從經理/副總/總經理指定。
3、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九、紀律(遲到、早退、缺席)
a、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后5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b、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會場的,計為早退。
c、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十、處罰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30元的罰款。
2、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100元的罰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十一、附則
1、本制度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2、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事情的程度處理執行。
酒店安全例會管理制度2
一、會議組織
(一)飯店級會議:飯店員工大會、飯店業務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二)專業會議:即全飯店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三)系統和部門工作會:飯店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四)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并主持召開。
(五)上級飯店或外單位在我飯店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二、會議安排
(一)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飯店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飯店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經營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飯店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期(半年、新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匯報、分析飯店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飯店經濟效益。
(5)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匯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6)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7)班組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2、各類代表大會
(1)員工代表大會
(2)部門員工大會(或員工代表小組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飯店管理委員會議
(2)總經理、工會主席聯席會
(3)生產管理委員會議
(3)生產管理委員會議
(4)生活福利委員會議
(二)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主管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10天經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1、總經理辦公室每周六應將飯店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并編制會議計劃,分發到飯店主要管理人員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對于準備不充分、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4、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5、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必須服從飯店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與飯店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三、會議的準備
(一)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者等)
(二)參加飯店辦公例會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總經理批準。
(三)有以下原因。副總經理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可提議臨時或提前召開飯店辦公例會:
1、有重要事項需提交飯店辦公例會討論決定;
2、各部門重要業務管理人員的錄用及辭退。
(四)《會議紀要》屬飯店內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圍的保密性,未經批準不得外傳。
(五)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義,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
(六)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使用手機、傳呼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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