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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22 12:07:50 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我園區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入駐企業及商戶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園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園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整個園區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園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園區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園區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園區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及園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庫房、裝卸、商戶)人選。

  3、組織本部門及園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及園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5、協助和參與園區職工、入駐企業及商戶因安全生產所造成的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7、在每周檢查園區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倉庫、車輛、裝卸、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園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及入駐企業和商戶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園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園區的有關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園區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園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園區全體員工、入駐企業及商戶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園區新招員工、新入駐的企業和新商戶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園區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3、園區對全體員工、入駐企業和商戶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園區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園區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裝卸工人、庫管人員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園區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園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對入駐企業和商戶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園區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庫管、裝卸工人等,每天作業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園區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庫管、裝卸工人等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庫管、裝卸工人等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園區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園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入駐企業和商戶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商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園區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園區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園區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園區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園區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園區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園區發生傷亡事故后,園區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公司領導。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 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文件檔案的管理,確保文件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后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廠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檔案的管理。

  2 職責

  2.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綜合監督管理。

  2.2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文件檔案的管理,并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2.3 各單位安全員負責本單位文件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

  3 內容

  3.1 文件資料收集 安全生產文件檔案內容如下:

  3.1.1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

  3.1.2 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文件、批復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3.1.3 本廠安全生產文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領導指示材料等。

  3.1.4 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3.1.5 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臺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3.1.6 供應商、承包商相關材料。

  3.1.7 安全設施檢測、校驗報告、記錄等。

  3.1.8 安全、職業衛生評價報告。

  3.2 立卷歸檔

  3.2.1 文件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系、保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應根據文件資料的重要性,案時間永久、長期和短期等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2.3 各單位在每年2月底前對上年度的文件資料進行歸檔,統一保存。

  3.2.4 各種文件資料按一定特征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填寫卷內文件資料目錄。

  3.2.5 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文件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3 檔案保管

  3.3.1 檔案應入柜上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應采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3.4 檔案借閱

  3.4.1 文件資料檔案借閱,必須借閱手續,借閱當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涂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說明情況,并辦理續借手續。

  3.4.2 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3.4.3 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并在借閱登記本上注銷。

  3.5 檔案銷毀

  對于過期并失去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以定期銷毀,必要時做好銷毀記錄。

  4 相關記錄

  《文件檔案清單》

  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并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圍

  適用于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企業、車間、工段、班組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管理職能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執行與考核工作。

  5管理原則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

  5.2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5.3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二級部門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督促檢查各副職、各部門按職責范圍做好安全工作;各級副職應在各自主管的業務工作范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5.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5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整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處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實施的基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5.6公司實行班組級、部門級、公司級三級安全管理。

  5.6.1公司級:公司設生產安全部,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6.2部門級:各生產部門設兼職安全員,在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同時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的指導。

  5.6.3班組級:各生產班組的班組長是所管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應設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單位安全員的指導。

  6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加強對員的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6.1.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其他工作時,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總則。

  6.1.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6.1.5檢查并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1.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

  6.1.7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6.1.8主持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9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督促定期演練和改進。

  6.1.10指定部門和分廠年度安全工作規劃,并落實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產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2.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學習。

  6.2.2負責具體安排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業務口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2.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6.2.4組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5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2.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2.7對公司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或安排安全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2.8布置檢查各單位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2.9組織實現公司的均衡生產,貫徹勞逸結合,盡量避免突擊生產,控制隨意加班加點。

  6.2.10對較大危險作業負責審批。

  6.3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6.3.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6.3.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6.3.3審查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3.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6.3.5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從安全技術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6.4.1在編制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安排生產經營財務計劃時,把改善員工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規劃和安排。

  6.4.2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防暑降溫、安全宣傳教育等項費用和資金,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6.4.3對影響公司生產工作正常進行、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性重大隱患,及時調整、追加計劃費用,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盡快予以解決。

  6.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6.5.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制定本班(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帶領全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做到杜絕違章指揮生產。

  6.5.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狀況等特點,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對新入廠的或變換崗位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生產活動中的安全。

  6.5.3組織本班(組)員工不定期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或安全守則,隨時檢查執行情況,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許本班(組)出現違章作業。

  6.5.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堅持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安全生產制度,做好安全生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報單位。

  6.5.5生產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5.6發生事故要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詳細記錄,向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組織本班(組)員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6.5.7對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表揚,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7.1.17引進的新設備和大修設備,運行前應進行鑒定、驗收;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安全操作培訓。

  7.1.18特種設備的采購、安裝、檢驗檢測及使用、檢查維修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設備,特種設備應制定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1.19建立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和保健食品采購、供應臺帳,確保發放及時。

  7.1.20對采購的清涼飲料、勞保用品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進行審查,保證符合標準。

  7.1.21每年對安全生產工作應進行總結評比和表彰。

  7.2技術部

  7.2.1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設計的新產品,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在試驗、試制、投產前,應編制安全措施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安全評審,必須符合安全“三同時”要求,向有關使用部門提供安全性能及操作使用安全技術文件。

  7.2.2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工藝。

  7.2.3承擔安全技術和塵毒噪聲治理等方面的技術設計和科研課題研究工作。

  7.2.4配合生產安全部及人力資源部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7.2.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技術防范措施。

  7.3財務部

  7.3.1按照國家、上級和公司有關規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動保護經費,并單立科目,監督專款專用。

  7.3.2對固定提取安全費用及上級安全生產專項撥款實施統籌與管理。

  7.3.3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性評價、安全教育、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7.3.4在制訂經濟責任制、簽訂經營承包合同書、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等工作的同時,應將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7.4行政部

  7.4.1編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并按制度規定實施安全教育計劃,并組織進行員工安全教育。

  7.4.2建立教育檔案資料,應將安全教育納入員工教育計劃,組織并參與對中層領導干部、特種作業人員、新入廠員工、班組長及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7.4.3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應100%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分廠組織的分廠、班組級安全教育進行檢查指導。

  7.4.4對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應100%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7.4.5嚴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7.4.6對確診的職業病患者和特種作業禁忌癥的人員必須進行換崗。

  7.4.7建立工資管理帳卡,應為安全部門提供獎勵經費。

  7.4.8搞好員工的勞動紀律教育,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

  7.4.9在考核、選拔、任用管理者時,應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業績,在安全工作上嚴重失職的,不能任用和提拔;進行員工晉級考核時,把安全技術操作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認真考核。

  7.4.10負責臨時用工的管理,在簽訂合同時要有安全內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7.4.11在編制年度教育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時,把安全技術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安排。

  7.4.12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根據上級、公司對事故處理的決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7.5后勤部

  7.5.1貫徹執行《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廠區消防、交通安全工作。

  7.5.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5.3制定《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并規定負責相應的危險作業審批。

  7.5.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嚴格管理,實行定期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整理保存公司防火安全教育資料,并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100%對專(兼)職消防人員進行培訓。

  7.5.5繪制消防設施分布圖及有關資料,消防器材分布應合理,對防火重點部位應采取防范措施。

  7.5.6繪制重大危險源分布圖,要求準確反映重大危險源所在位置及消防、救護車輛救援路線、人員疏散路線、警戒線。

  7.5.7對工程項目設計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消防設計審查并參與工程驗收。

  7.5.8建立火災事故檔案,對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處理。

  7.5.9組織好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根據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安全檢查。

  7.5.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項目有關防火、防爆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5.11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5.12繪制廠區通道圖。

  7.6其他職能部門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和業務歸口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8附則

  8.1公司機構有變化時,主管相應工作的單位、個人同時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8.2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并歸口。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目的

  為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檢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級、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所屬單位、生產現場設備、設施、人員貫徹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定義

  4.1安全生產檢查:是根據生產的特點,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突擊性的或專業性的監督檢查活動。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查傷亡事故的處理。

  4.2專業性安全檢查:指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備、變配電站、防雷防靜電設施等設備、設施、作業場所進行的專門安全檢查。按《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4.3易燃易爆危險點(以下簡稱危險點):在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潛在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和物質損失的場所。

  5管理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下,各生產單位及職能部門按照管理內容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生產安全部全面監督。

  6管理原則

  6.1安全檢查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原則。

  6.2安全檢查貫徹“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原則。

  7管理內容

  7.1常規檢查

  7.1.1崗位日查

  崗位操作者每天上、下班前檢查自己工作環境和所使用設備、設施、工具、工裝、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自己的操作是否符合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會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防止帶隱患上崗。

  7.1.2班組日查

  工段長、班組長、班組安全員每天檢查全班作業中的安全生產情況,檢查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檢查班組成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對查出問題立即整改,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本單位匯報。

  7.1.3安全員日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專(兼)職安全員每天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同時監督檢查各班組日查開展情況。兼職安全員每天至少要保證一個小時以上的檢查活動。

  7.1.4單位周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安全領導小組每周組織對本單位管轄范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并記錄備案。

  7.1.5生產安全部日常檢查

  生產安全部安全員深入基層,對全公司生產單位分片負責進行日常巡回安全檢查,及時將檢查問題通報單位進行整改,并對單位周查進行監督指導。

  7.1.6生產安全部月檢查

  生產安全部每月對所有生產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與考核,檢查內容包括綜合安全管理、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現場事故隱患、“三違”現象等方面,檢查結果作為每月對單位獎罰的依據,同時作為年終對單位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

  7.2季節性安全檢查

  公司根據季節變化特點,組織開展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由主管部門聯合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如防火檢查、防雷設施檢查、防暑降溫檢查等。

  7.3節假日前安全檢查

  由公司安委會統一部署,各單位于每年“十一”、“元旦”、“春節”大節日前對本單位進行自檢自查,公司安委會成員帶領生產安全部、總經理辦公室、公共服務部動力公司、保衛部等有關部門對公司進行全面大檢查。

  7.4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性安全檢查,依據“分線管理”的原則,總公司各歸口管理部門和生產單位(部門、分廠)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及專業特點,按照《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7.4.1鍋爐、機械設備、起重設備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2公司建筑物及道路的專業檢查,由經營計劃部負責實施。

  7.4.3電氣裝置、動力管線、臨時用電線路、防雷設施的專業檢查由動力公司負責實施。

  7.4.4庫房、噴漆場所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場所的專業檢查由公共服務保衛部負責實施。

  7.4.5防職業病及職業中毒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6文明生產、定置管理和生產線通道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7防暑降溫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和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實施。

  7.4.8公司的其他專業安全檢查,由該專業的主管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7.4.9各生產單位(部門)同時負責組織對本單位機電設備、專項設備進行專業安全檢查。

  7.4.10各類專業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主管職能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負責督促整改。

  7.5停產復產前檢查

  各生產單位(部門)在每次停產復產前要對生產范圍進行一次專門的安全檢查,查職工安全意識和設備設施安全狀態,并按規范程序起動生產。

  8整改與考核

  8.1各單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進行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并將隱患及整改情況登記入《隱患整改登記表》,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對本單位難以解決需公司解決的問題另填寫《隱患信息反饋表》報公司生產安全部統籌安排整改。

  8.2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一般隱患,整改單位應按要求如期完成,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8.3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嚴重危及安全的事故隱患,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解決或立即停產整頓。責任單位要積極組織力量按期限按要求進行整改。

  8.4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隱患督促整改落實,并納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9記錄

  9.1各級、各部門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對查出的問題、下達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整改情況等原始資料保存5年。

  9.2重大事故隱患檢查、整改資料必須長期保存。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提出并解釋。

  附錄

  現場違章操作表現范圍

  a.違反勞動安全紀律七條

  a. 1擅自離開崗位。

  a.2沒有作業計劃;擅自使用機具,干私活。

  a. 3在工作場所打盹、扯閑話、開玩笑、打架斗毆。

  a.4作業中看書、看報,操作中接打手機。

  a.5工作現場吸煙或吃零食。

  a.6協作干活時,不認真配合。

  a.7擔任監護任務時不忠于職守。

  b.違章指揮十條

  b.1指派未經安全操作訓練并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上崗作業。

  b.2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要求員工開動非本人管理且不具備操作資格的設備。

  b.3要求員工使用無安全保障的工具及設備。

  b.4要求員工進入無安全保障的場所作業。

  b.5責令員工拆除運行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

  b.6對作業中的違章違紀現象不予制止。

  b.7強令有病的員工擔任力所不及的作業。

  b.8不做好安全準備工作,強令提前作業。

  b.9不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擅自進行危險作業或危險場合擅令動火。

  b.10不按規定的技術標準使用設備,強令員工超載、超速、超壓、超溫、超限運行。

  c.1違章作業六十七條

  c.1.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無視警告

  c.1.2未經許可開動或關停非本人操作的機器。

  c.1.3開動、關停機器時應給信號而未給信號。

  c.1.4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通電或泄漏。

  c.1.5離崗時忘記關閉設備。

  c.1.6開動情況不明;非本人主管的電源或動力電源開關、閘、閥等。

  c.1.7忽視警告標志或警告信號。

  c.1.8錯誤操作按鈕、閥門、扳手、把柄等。

  c.1.9機器轉動時進行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c.1.10在可能發生窒息的容器內作業時,不使用通風設備。

  c.1.11高處作業員工往地面任意扔物件。

  c.1.12作業中疾走或奔跑。

  c.1.13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c.1.14使機器超速、超載、超壓轉動。

  c.1.15超過檢修期限使用設備。

  c.1.16酒后作業。

  c.1.17沖壓機作業時,不使用工具,手伸進沖壓模內。

  c.1.18工作件緊固不牢,匆忙開機。

  c.1.19用壓縮空氣吹鐵屑。

  c.2未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c.2.1未把長發、披發或發辮置于帽內進入生產區域。

  c.2.2穿高跟鞋作業,高處作業穿硬底鞋或電氣作業不穿絕緣鞋。

  c.2.3帶電作業(檢修)或使用雙重絕緣電動工具在潮濕地區或在容器內、構架內工作時不戴絕緣手套。

  c.2.4在非固定支撐面上高處作業,和在牢固支撐面邊沿處以及支撐面外或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撐面上工作時,不使用安全帶或吊籠。

  c.2.5操作旋轉機械或進行檢修試車時,敞開衣襟、戴圍巾、穿裙子、系領帶操作。

  c.2.6在作業過程有顆粒物飛濺的場合不戴防護眼鏡。

  c.2.7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溫作業場所穿化纖料服裝。

  c.3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1拆除安全裝置,如拆除設備上的照明、信號,拆除防火、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拆除顯示儀表等。

  c.3.2安全裝置堵塞,或使其失去作用。

  c.3.3由于調整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4設備傳動部分防護罩(欄)缺損或未關好就開車操作。

  c.3.5設備上有安全裝置,而開車操作時不使用。

  c.3.6使用未牢固安置好的設施。

  c.4使用不安全設備

  c.4.1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

  c.4.2開動被查封設備。

  c.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c.5.1用手代替手動工具。

  c.5.2用手清除切屑。

  c.5.3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著工件進行機械加工。

  c.6違反用電安全

  c.6.1修帶電設備時,在配電開關處不斷電或不掛警示牌。

  c.6.2進入機械設備內檢修運轉部件時,不設人監護或未采取重復斷開動力源措施。

  c.6.3未經審批使用臨時電源線或使用時不掛臨時線牌。

  c.6.4檢修高壓線路或電氣時,不停電、不驗電、不跨接地線。

  c.6.5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手燈。

  c.6.6在帶負荷運行時,斷開車間(或同路)配電閘刀或總開關。

  c.6.7在潮濕地面、容器內或金屬構架內使用非雙重絕緣的電動工具。

  c.7冒險進入危險場所或冒險作業

  c.7.1從事危險作業,無人監護且未經安全或公司指定的部門審批。

  c.7.2非本崗位人員任意在危險、要害、動力站房區域內逗留。

  c.7.3修理樹枝時,人未離開危險區就作業。

  c.7.4非持證者、非特種作業者從事特種作業。

  c.8造成現場或環境不安全

  c.8.1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放置不當。

  c.8.2物件堆放超高,或擺放不穩妥就結束工作。

  c.8.3在地面積(滲)水區內倒裝、運送、澆注灼熱金屬液。

  c.8.4施工中的井、坑不加蓋,溝、池不加護欄,晚上無照明及警示紅燈標志。

  c.8.5在禁火區抽煙或動火,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明火。

  c.8.6在生產現場未經許可,擅自移動設備和其他生產設施。

  c.8.7使用設備跳板、過溝板及各種施工用腳手板時,搭放不牢或搭成一頭懸空的探頭板。

  c.9交通及起重運輸作業違章

  c.9.1無證駕駛機動車。

  c.9.2酒后開車。

  c.9.3客貨混載或超載裝運。

  c.9.4超速駕駛。

  c.9.5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汽車擋板、吊車吊鉤)。

  c.9.6駕駛時未及時了望。

  c.9.7冒闖信號。

  c.9.8車未停穩時上下車。

  c.9.9在絞車道行走或休息。

  c.9.10在起吊物下作業或停留。

  c.9.11違反起重“十不吊”。

  c.9.12使用無卷揚限位器的起重設備。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班組長、中層以上干部、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專業人員和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引用標準和文件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

  《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管人字[]124號)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貿委XX年第13號令)

  《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勞部發[1995]405號)

  4定義

  4.1新入廠人員:指新入廠的工人、學徒工、合同制工、臨時工、大中專畢業生、轉業軍人、實習人員、培訓人員和新調入廠的其它人員。

  4.2三級安全教育:對新入廠人員進行的廠級安全教育、分廠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

  4.3變換工種人員:在本企業內變換生產崗位或變換工種的人員。

  4.4復工人員:連續脫離本崗位三個月以上,恢復本工種的人員或工傷事故治愈后返崗的人員。

  4.5特種作業: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

  4.6特種作業人員: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

  5管理職責

  5.1在公司生產經營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各二級單位實施安全教育工作。生產安全部為主管部門,其他部門協助實施。

  5.2公司在生產安全部建立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室,配備必要的電化教育設備和器材,保證教育質量。

  5.3公司按3元∕人年標準列支安全教育經費,由生產安全部掌握,按計劃用于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

  5.4各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負責人。

  6管理原則

  6.1“分級負責、分線管理”原則。

  6.2“全員參與”原則。通過強化各項安全教育,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增強預防事故、處理事故的能力,普及安全文化,確保安全生產。

  7管理內容

  7.1制定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7.1.1每年年底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制定次年度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并納入公司年度職工教育工作計劃。

  7.1.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長遠工作規劃中應包括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內容。

  7.2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

  7.2.1新入廠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方可在師傅的帶領下工作。三級安全教育逐級進行,及時轉遞《三級安全教育卡》。

  7.2.2三級安全教育的方法

  7.2.2.1廠級安全教育:新員工入廠后,由行政部、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7.2.2.2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組織實施,單位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7.2.3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

  7.2.3.1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基本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殊危險區域,典型事故案例等。

  7.2.3.2分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車間生產特點,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的基本知識,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2.3.3班組級安全教育的內容:班組生產特點、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實際操作示范等。

  7.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

  7.3.1特種作業范圍

  7.3.1.1電工作業。

  7.3.1.2金屬焊接(氣割)作業。

  7.3.1.3起重機械作業。

  7.3.1.4廠內機動車輛駕駛。

  7.3.1.5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7.3.1.6鍋爐司爐。

  7.3.1.7鍋爐水處理作業。

  7.3.1.8壓力容器操作。

  7.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持證上崗操作,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3.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1次,連續從事本工種XX年以上的,經公司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后,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1次,不參加復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7.3.4特種作業人員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參加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考核,并建立檔案。

  7.4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4.1變換工種人員教育及考核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實施。教育完畢后填寫《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人力資源部對各單位變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4.2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結合車間及崗位特點,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7.5復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5.1對停工3個月以上人員、工傷痊愈后復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其它休假在15天以上不滿3個月的復工人員,復工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個學時。

  7.5.2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進行,教育完畢后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對各單位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5.3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內容以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技能為主。

  7.6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

  7.6.1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由行政部會同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

  7.6.2培訓內容以國家勞動安全法規和安全管理知識為主。

  7.6.3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每3年進行一次,教育出勤率應達到100%。

  7.7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

  7.7.1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實施。

  7.7.2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采用輪訓制,每2年對全公司所有生產性班組長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試,教育率應達到100%,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培訓內容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基本知識,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班組安全管理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8專(兼)職安全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8.1公司專(兼)職安全員的安全培訓、考試、發證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共同組織實施。培訓內容以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基礎知識為主,具體內容由生產安全部決定,以提高安全人員的綜合素質。

  7.8.2生產安全部還應利用每月安全例會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學習新法規、新標準,交流經驗。

  7.9全體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

  員工全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組織實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保證教育出勤率不應低于90%。培訓具體內容由單位根據生產實際情況決定,生產安全部負責監督檢查。

  7.10其它安全教育

  7.10.1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進行生產前,應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7.10.2班組在上崗前要進行短時間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對當天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分析講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

  7.10.3發生工傷事故(含未遂事故)后,單位應對事故責任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講清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性質、危害、處理情況以及制定的防范措施。

  7.10.4各單位必須在節假日前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節后開收心會,并做好教育記錄。

  7.10.5各單位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可利用廣播、廠報、安全演講、安全文藝演出、安全展覽、安全板報、安全知識競賽、放映安全教育錄像等多種形式。

  8檢查與考核

  在公司主管生產安全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聯合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納入對單位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9記錄

  各種教育都應及時做好登記、建檔工作,安全教育檔案應分級妥善保存管理,公司安全教育檔案由生產安全部管理,各單位安全教育檔案由本單位安全員管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應存放在作業現場,隨時備查。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并解釋。

  4.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3引用法規、標準和文件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86

  《濟源市工傷保險業務規程》(濟勞社〔〕46號)

  4定義

  4.1工傷事故: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2損失工作日:被傷害者失去工作能力的時間。按gb6441-86標準中規定計算。

  4.3責任事故:指由有關人員的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4.4輕傷:指損失工作日1日以上,105日以下,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喪失傷害。

  4.5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于或超過105日,表現為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4.6死亡:指負傷后當時就死亡或負傷后一月內死亡的傷害。

  4.7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4.8重傷事故:指有重傷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4.9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0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1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重大未遂事故: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但實際上未產生這種后果的事件。

  5管理職責

  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經營業務副總經理領導下,行政部負責辦理工傷保險手續,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工傷事故進行申報、調查、分析及處理。

  6管理原則

  事故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6.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6.2公開、公正原則。

  6.3“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管理程序

  7.1工傷認定

  7.1.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7.1.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7.1.1.4患職業病的。

  7.1.1.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1.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

  7.1.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7.1.2.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7.1.2.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7.1.2.3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7.1.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等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7.2事故報告

  7.2.1發生工傷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在保護現場的同時,迅速搶救受傷或中毒人員,并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單位負責人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生產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在事故發生當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的書面報告、傷者身份證復印件、住院證明、醫保手冊送交生產安全部。

  7.2.2接到事故報告后,生產安全部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了解事故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進行事故處理。同時要立即電話告知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濟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行政科室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三日內將《工傷事故快報表》先報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蓋章后再按規定報送相關部門。職業病自確診之日起,三日內按以上程序報送相關部門。

  7.2.3發生重傷以上事故,除按上條規定報告鎮政府及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報告時間不超過事故發生后的1小時,最遲不超過2小時。發生重大、特大死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用電話和傳真報告上述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原因、傷亡情況、損失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工種、受傷程度、年齡等。同時要求發生事故單位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和有關事故資料,事故目擊者及單位領導寫出事故經過及事故證明材料等。填寫《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秩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各類安全工作會議的籌備、召開程序。

  3職責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總經理)主持公司級會議。

  3.2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級會議后勤及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并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會議和現場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3.4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并對所屬車間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4控制程序

  4.1會議分類

  a.公司級安全會議: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政府部門及安監部門在本公司的工作會議等。

  b.車間級安全會議:車間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車間安全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4.2會議內容

  a.公司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總結會議前的安全檢查,匯總隱患情況,做出隱患整理安排;總結本公司近期安全動態;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總結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指示傳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b.車間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傳達公司級安全工作會議內容;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總結本部門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3會議要求

  1.公司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安全生產的重要問題,及時布置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會議有內容、有決議、有記錄。

  結合安全生產的形勢與特點,對急需研究布置的重要安全生產問題,應隨時召開專業會議。

  3.生產車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研究落實生產作業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做到會議有內容、有決議、有記錄。

  4.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學習安全生產技術知識,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做到有內容有記錄。

  6.綜合辦公室要定期檢查車間安委會和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并在會議記錄上予以簽字。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1、安全教育制度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3)公司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2、安全培訓制度

  公司新進場的職工,必須接受公司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3)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勞動用品發放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為保障員工安全生產,加強勞動保護,合理使用勞動護品,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類勞動護品由公司統一購買并進行管理,發放部門要建立個人領用卡(或檔案),領用者要在卡在簽名。

  (2)購買勞動護品要本著實用、耐用的原則,切實起到保護職工健康的作用。

  (3)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勞動護品配備標準和時間發放。

  (4)勞動護品是保障員工健康安全的維護品,生產崗位必須嚴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勞動護品,不得將勞動護品變為家庭福利。

  (5)如遇特殊情況,需用特殊勞動護品時,使用單位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配置。

  (6)生產部根據崗位不同或崗位調整情況,在規定的范圍內,靈活掌握發放崗位及標準。

  (7)新入廠員工試用期滿后可享受勞動護品,離職或被辭退員工要將崗位固用勞動護品上交,辦好各項交接手續后方可離廠。

  (8)對從業人員每月發放營養保健品或崗位津貼,盛夏季節發放降溫費。

  4、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必須達到安全生產,防止各類事故發生,特定本安全制度:

  (1)各種機械設備,必須設置有專業技術的人員專人操作,專人看管,實行掛牌制度并有明確的安全操作規程,同時設備四周必須設置可靠安全防護裝置。

  (2)各種機械設備要實行定期進行檢測、維修、保養。設備使用完后要及時切斷電源,同時進行設備的衛生清理,保持設備的整潔。

  (3)購進的設備要進行驗收檢測,要按設備的說明書要求掌握操作要領,設備驗收時要有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書和產品合證書,通過驗收,要保證設備完好無損、資料齊全。并檢驗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4)要按規定不超齡使用設備,設備到期后立即報廢。

  (5)不向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和生產廠家購買和出租各種機械設備。

  (6)設備的拆卸和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和單位進行拆卸和安裝,并由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和單位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的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制度,嚴格把好個人防護用品的'購置關,根據各工序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制定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表,合理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做好發放個人防護用品的登記和管理。

  (2)必須做好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并形成制度長抓不懈。

  (3)車間工人必須參加結合本單位職業病危害的特點而設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應設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訓資料。

  (4)產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應采用密封、通風、吸塵、凈化等防護措施,并與生產設備同步運行。

  (5)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選購、運輸、貯存、使用及銷售管理制度,選購原材料應以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為原則。

  6、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

  (1)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材料有無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搬運手段等情況。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

  隱患整改制度:

  (1)通過檢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任部門應及時予以消除;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單位的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人員。

  (3)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4)對于涉及其他單位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以及分廠、車間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安全部報告。

  7、安全作業證制度

  (1)加強安全作業證的管理,保證職工持證上崗率達100%。

  (2)安全部負責安全作業證的發放、復核,特殊工種安全作業證由安全部統一到上級部門辦理。

  (3)凡是在生產崗位獨立上崗操作的所有人員,一律憑《安全作業證》上崗作業,無證嚴禁上崗獨立操作。

  (4)熟知本崗位生產原理、工藝流程,懂得安全裝置、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會正確使用,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考核合格。

  (5)安全作業證不準轉借、涂改和損壞,要妥善保存。

  (6)對安全作業證的檢查是各級安全檢查的重要項目之一,對持證者的安全檢查考核情況,由安全檢查人員及時填入安全作業證內。

  (7)本證若丟失,應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材料,經本單位領導或安全員審核鑒定后,報安全部補發。

  (8)凡是具有下列問題之一者,則吊銷其“安全作業證”。 ①在要害崗位工作剝奪政治權力、被管制、被判處緩刑或監外執行者。

  ②在要害崗位工作被開除廠籍留廠察看者。 ③精神病患者。

  ④因責任心不強,違章操作而造成重大事故者。

  (9)凡是被吊銷其安全作業證的人員,半年之后,需要復崗的,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予以核發。

  8、安措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費用投入保障制度為了確保公司安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公司安全費用投入得到保障,特制訂本制度:(1)安全費用類別本公司安全費用包括安全培訓費用、安全檢查費用、安全設施購置及維護費用、安全防護用品購置費用等,由財務部統一統籌安排。

  (2)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保障措施企業的安全費用由安全部統一安排,經總經理審批后,各單位自行提取,由公司財務部應保障費用的落實。

  (3)投入年度計劃和檢查落實各單位在年初應對本單位的安全費用投入作出全年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并由公司安全部負責檢查落實

  9、事故報告與處理制度

  (1)凡發生事故,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的領導報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

  (2)發生事故的部門,應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單”,按規定的時間上報有關部室和分管領導。報告上交時間:一般事故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不超過五天。

  (3)發生重大事故,由生產部寫出“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書”按規定逐級上報。

  (4)不論事故大小,事故單位負責人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召開事故分析討論會,本著“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調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教育,吸取教訓,制定出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簽署意見后,上報有關部門。一般事故由車間或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批準。微小事故由車間部門處理,報生產部備案。

  (5)事故發生后查不出責任人時,由事故單位專責人擔負一半責任。無專責人時,由單位領導負擔一半責任。

  (6)發生事故后,視事故責任人對錯誤的認識態度及表現予以不同處理。對能主動承認錯誤,虛心檢討,領導批準,可以從輕處理,對隱蔽事故情節,推卸責任,嫁禍于人者,加重處分。

  (7)對事故責任者給予制裁,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8)公司建立事故檔案,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如現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鑒定、化驗分析、會議記錄、旁證材料、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

  (9)發生事故,各生產車間和各部門負責人不得隱瞞,并對事故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及時性負責。

  (10)各單位負責人要及時解決和向上反映各類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若不予解決,或拖拉、遷就,有關人員將對后果負責。

  10、消防管理制度

  (1)貫徹公司防火安全小組的指示,規定,布置、檢查、落實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和有關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知法懂法,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對違規行為敢于制止。

  (3)負責制定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并認真貫徹落實。

  (4)隨時向防火安全責任人匯報消防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提出合理化意見。

  (5)遇到火險、火災,迅速及時組織撲救及人員和物資的疏散與搶救,事后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搞好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善后工作。

  (6)建立義務消防隊,明確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7)定期對本部門、項目管轄區域進行安全檢查,要善于發現問題,如發現隱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備案。

  (8)發生火災后,立即組織撲救,并協助有關部門追查火災事故原因。

  11、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1)公司各部門、處室、班組對黨和國家有關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精神,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根據公司頒發的《各崗位人員安全施工責任制》精神,按照執行程度,在安全獎發放時給予考核,按人均獎額的10%~20%進行獎懲,并按責任大小區別對待,或者隨時單獨獎懲。獎懲部門及金額由安監處提報,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安全監察人員應對安全管理、施工、行車等負責,對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指示在本公司起到宣傳、貫徹、監察作用。對違法、違紀、違章的現象和行為必須堅決制止,辦事公正。反之,工作失職、感情用事,營私舞弊、信息失真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每次扣罰50-200元。

  (3)公司各管理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做好安全管理的各個方面。對公司制定的各種安全制度自覺逐項逐條地落實。由于崗位失職而造成安全、文明施工影響,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每次扣罰50-100元。

  (4)安全工作是技術工作的重要組成體、技術措施(包括工具材料、工藝、方法等)必須保證施工的安全。由于技術措施不全、不善、不當、影響施工順利進行時,對責任人根據造成不良影響程度給予處罰。

  (5)技術資料必須完整、精確、校審批手續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對責任者,每次扣罰50-100元。

  (6)工程施工前,必須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未經技術交底的人員不應參加施工。違者每次扣罰隊、現場負責人或隊技術負責人100-150人。

  (7)發生事故,必須認真對待,未經具有決策職責的領導同意,不得破壞事故現場,必須保護好事故現狀,并積極配合如實提供發生事故的真實情況。同時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級報告,盡力搶救傷員。違反時追究隊長、安監等相關人員的責任,并予以從嚴處理。(8)現場負責人、安全員對發現違章作業不糾正,不制止者,與違章者等同對待,每次扣罰50元。

  (9)在安全活動時如發現無故不參加或敷衍了事則由安全員視其態度進行處罰,并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10)安全習慣性違章滿三次(雖不造成事故)不管任何人取消半年獎金的50%,如超過三次則取消全年獎金的60%的考核辦法,采取累計方式,全年考核。

  (11)現場施工人員不按安全規范要求施工,每次扣罰50~200元。

  12、安全交底制度

  (1)工程項目開工前,該項目的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底工作。項目經理接受公司總經理的交底,項目其他人員接受項目經理的交底。

  (2)分包隊伍進場后,總包方項目經理必須向分包方進行安全技術總交底。

  (3)職工上崗前,項目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做好該職工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項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險源交底及監控工作。

  (4)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工種變換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要完整,并有針對性。

  (6)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記錄在統一印制的表式上,寫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種及交底時間,簽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7)各項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執一份。

  13、動火管理制度

  (1)一級動火的范圍:

  禁火區域內:油箱、油罐、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的申報程序:

  a、申請應在一周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作無證動火。

  b、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負責人填寫,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申報二級審批動用明火作業的范圍及程序:

  (1)二級動火的范圍: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明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

  (2)二級動火的申報程序:

  a、申請人應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作無證動火。

  b、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申報三級審批動用明火作業的范圍及程序:

  (1)三級動火的范圍: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焊割等明火作業。

  (2)三級動火的申報程序:

  a、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十五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作無證動火。

  b、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經分公司或工地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節假日動火申報必須升級申報。

  14、特種作業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由項目部根據生產實際上報安全質量環保部需培訓的特殊工種的種類及數量。

  2、安全質量環保部統一做出年度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名單,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3、安全質量環保部協助人力資源部和地方安監部門對特殊工種進行培訓、考核、成績合格者,發給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無證書者不準獨立操作。施工中出現一次安全事故者,調離原工作崗位。

  4、對特殊工種培訓后,建立檔案,保存在安全質量環保部。

  5、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按規定年限進行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準上崗作業。

  6、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二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崗位工作。

  7、項目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前安全生產教育,并經常對特種工進行本崗位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要按規定發放,并督促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8、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或改借。特種工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允許擅自離崗或讓別人代替上崗。

  15、帶班制度

  1、施工現場領導帶班,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2、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3、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到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

  4、排查隱患并要求相關人員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按期復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

  5、嚴格落實“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6、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領導要立即組織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

  7、認真記錄檢查問題,并由現場相關人簽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班。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單位負責人必須按程序及時、準確、完整上報,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

  二、發生事故后,要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1、輕傷事故,報告本部門負責人處理解決。

  2、重傷以上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報告本部門負責人同時,立即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接到報告后通知相關部門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主任并得到批準后,按國家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如實的向朝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報告。

  3、安全事故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單位名稱、企業規模、單位地址、事故發生地地址、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事故報告人的單位、姓名、職務及聯系電話。

  4、發生事故后,單位負責人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記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不得偽造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不得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

  6、事故發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調查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在調查、處理過程中,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擾、干涉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7、在事故調查期間,單位負責人不得擅離職守,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8、對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違法行為,單位和任何個人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察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舉報。

  9、按規定將事故情況報告有關部門和通知接待單位及家屬;

  10、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11、事故調查處理后,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的原因未能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和相關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及時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為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現和解除事故隱患,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具體內容如下:

  查領導、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二、安全生產檢查標準:

  所有檢查都以公司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五個標準,公司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施工現場創建達標管理辦法為依據。

  三、安全生產檢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2、專業安全生產檢查。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安全生產檢查。

  四、安全生產檢查實施: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檢查、周檢查、月檢查、季度檢查。

  (1)、日檢查:項目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日檢表

  (2)、周檢查:每周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月檢查:每半月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4)、季度檢查:由公司安全監管部組織,公司文明施工檢查小組成員參加,對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驗收檢查。填寫《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2、專業性檢查:由公司組織專業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防護、用電安全、機械安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由主管領導組織,安全監管部及相關部門參加。具體內容如下:冬季安全生產檢查、雨季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4、特殊性檢查:由各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特殊節假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四、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于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并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后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范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于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并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扎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發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 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于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設備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并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并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系信號或通信裝置,并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于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持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于安全位置。當人員處于或者可能處于塔機運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并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項目部開動塔機,并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系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設備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程,并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志或標語,并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并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干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并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于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了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于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并與個人工資掛鉤。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為進一步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提高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檔案(以下稱安全臺帳)管理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安全臺帳資料記錄是反映一個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情況,在安全臺帳的記錄、整理和積累過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屬生產單位均必須遵照本制度,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范圍分別建立相應的安全臺帳,安全臺帳由各生產單位指定專人負責,保證資料收集的及時、準確、齊全。

  二、各生產單位安全臺帳分門別類,按時間順序(以年度為界)裝訂成冊,編寫相應的目錄。

  三、各生產單位安全臺帳資料分為以下幾大類:

  1、責任書: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文件、安全組織網絡圖、上下兩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生產單位從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副職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員、車間主任(工區、段、隊)長、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2、制度文件:有關部門制訂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報: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通報。

  4、花名冊:全員花名冊、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臨時工)三級教育資料。

  6、安全檢查、安全學習、安全宣傳培訓教育活動情況資料。

  7、機械、電氣等設備管理資料(含設備保養、維修、檢驗、檢測、使用情況等資料)。

  8、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9、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臺帳資料(如有則建立)。

  10、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事故記錄和報告資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材料。

  11、安全設備設施和勞保用品購買、發放登記臺帳(附票證復印件)。

  四、以上安全臺帳統一采用a4紙格式,各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增加表格。

  五、每年年終臺帳裝訂成冊保存。

  六、公司對各部門安全臺帳的建立落實情況督促和監督,并定期進行檢查,檢查時間為每季進行一次。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庫房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2米。

  二、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碼放,每垛占地面積不應于100米2。并保證“五距”:垛與垛距離不應小于1米,垛與燈距、垛與墻距不應小于0、5米,垛與柱距,垛與梁距不小于0、3米。

  三、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管保護,電源開關應設在庫房外,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四、庫房內不準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

  五、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熨斗,電烙鐵等表面熾熱的電器。

  六、普通庫房內禁止存放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置在專用的立庫房內,嚴禁帶火種進入庫房,防火防爆標示醒目。

  七、庫房內不準設置辦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庫房內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八、庫房內整潔無其它雜物。

  九、配備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十、庫房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進行檢查,下班前進行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時才能下班。

  十一、庫房管理應賬、物相符。

  十二、對易碎物品,應輕拿輕放,和不可倒置等。

  十三、物品不宜碼放過高,以免倒塌傷人。

  十四、使用梯子時,應放穩防滑。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一、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要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二、所有電工要持證上崗,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值班員要堅守崗位,勤檢查,及時排除異常情況,避免發生短路、斷電、火災等事故。

  三、配電室內不得堆放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柜、配電柜進行清掃。

  五、安裝、維修電器線路時,要在上級電閘懸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標志牌,嚴格按操作規程雙人操作。

  六、倒閘操作應按規定正確填寫、使用倒閘操作票。

  七、經常檢查配電室通往室外的.擋鼠板是否插好,經常檢查墻體、門窗和通風處的防護網是否嚴密,有無孔洞、縫隙,防止飛鳥、小動物進入,造成短路,引起火災。電纜溝內定期投入鼠藥。

  八、熟知消防報警程序及配電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九、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使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由于建設工程規模大、周期長、參與人數多、環境復雜多變,安全生產的難度很大。因此,通過建立各項制度,規范建設工:程的生產行為,對于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對政府部門、有關企業及相關人員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管理行為進行了全面的規范,確立了一系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現階段正在執行的主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措施計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安全預評價制度;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等。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項目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并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況應有記錄。

  (3)項目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職責,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1萬m2以下工程1人;1萬~5萬m2的工程不少于2人;5萬m2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內容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只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其目的是為了嚴格規范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其他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進行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8)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11)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2)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該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該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政府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是指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部門,代表政府對企業的安全生產過程實施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章“監督管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規定內容如下:

  (1)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3)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責令立即排除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對重大隱患可以責令暫時停止施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委托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一般包括對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一)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1.企業領導的安全教育

  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

  (3)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2.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干部的安全教育

  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干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

  (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4)本系統安全及其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

  3.行政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

  行政管理干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基本的安全技術知識;

  (3)本職的安全生產責任。

  4.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

  (2)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職業病知識、安全文件;(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員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j里程序;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及技能、職業病和安全文化的知識;

  (2)本企業、本班組和工作崗位的危險因素、安全注意事項;

  (3)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4)典型事故案例;

  (5)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1.特種作業的定義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2.特種作業的范圍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的范圍主要有(未詳細列出):

  (1)電工作業,包括高壓電工作業、低壓電工作業、防爆電氣作業;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包括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壓力焊作業、釬焊作業;

  (3)高處作業,包括登高架設作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4)制冷與空調作業,包括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制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

  (5)煤礦安全作業;

  (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

  (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

  (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

  (11)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是: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三)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三種形式。

  1.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通常是指進廠、進車間、進班組三級,對建設工程來說,具體指企業(公司)、項目(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班組三級。企業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企業新員工須按規定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和實際操作訓練,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1)企業(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企業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2)項目(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級安全教育由項目級負責人組織實施,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協助,內容包括工程項目的概況,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內容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生產事項,典型事故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內容。

  2.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時的安全教育

  (1)企業(或工程項目)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級別的安全教育,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參加操作的崗位員工和有關人員,使其了解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術,以適應新的崗位作業的安全要求。

  (2)當組織內部員工發生從一個崗位調到另外一個崗位,或從某工種改變為另一工種,或因放長假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情況,企業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現崗位安全生產特點和要求。

  3.經常性安全教育

  無論何種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勞永逸的,安全教育同樣如此,必須堅持不懈、經常不斷地進行,這就是經常性安全教育。在經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最重要。進行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要通過采取多種多樣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激發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熱情,促使員工重視和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經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活動日;安全生產會議;事故現場會;張貼安全生產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志等。

  五、安全措施計劃制度

  安全措施計劃制度是指企業進行生產活動時,必須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它是企業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重要措施之一,對企業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的發展都起著積極作用。

  (一)安全措施計劃的范圍

  安全措施計劃的范圍應包括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發生、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內容,具體包括:

  1.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是預防企業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的各項措施,包括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和防爆炸裝置等。

  2.職業衛生措施

  職業衛生措施是預防職業病和改善職業衛生環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塵、防毒、防噪聲、通風、照明、取暖、降溫等措施。

  3.輔助用房間及設施

  輔助用房間及設施是為了保證生產過程安全衛生所必需的房間及一切設施,包括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消毒室、婦女衛生室、廁所和冬期作業取暖室等。

  4.安全宣傳教育措施

  安全宣傳教育措施是為了宣傳普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基本知識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教材、圖書、資料,安全生產展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方法訓練設施,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的研究與實驗等。

  (二)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的依據

  (1)國家發布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政策、法規和標準;

  (2)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尚未解決的問題;

  (3)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

  (4)生產發展需要所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5)安全技術革新項目和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一般步驟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可以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工作活動分類;

  (2)危險源識別;

  (3)風險確定;

  (4)風險評價;

  (5)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6)評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充分性。

  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是指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也就是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定時間后,應當按照規定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對于未經培訓考核,即從事特種作業的,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行政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8個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例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知識。

  七、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陛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八、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是指不符合生產安全要求,極有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工藝、設備和材料。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我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本條明確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這一方面有利于

  保障安全生產;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優勝劣汰的市場經濟規律,有利于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的工藝水平,促進設備更新。

  根據本條的規定,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需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哪些是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并且以明示的方法予以公布。對于已經公布的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應當嚴格遵守和執行,不得繼續使用此類工藝和設備,也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九、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這是對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能夠有效防止不合格機械和設施投入使用;同時,還有利于監管部門及時掌握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情況,以利于監督管理。

  進行登記應當提交施工起重機械有關資料,包括:

  (1)生產方面的資料,如設計文件、制造質量證明書、檢驗證書、使用說明書、安裝證明等;

  (2)使用的有關情況資料,如施工單位對于這些機械和設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況、作業人員的情況等。

  監管部門應當對登記的施工起重機械建立相關檔案,及時更新,加強監管,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施工單位應當將標志置于顯著位置,便于使用者監督,保證施工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

  十、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

  安全檢查制度是清除隱患、防止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安全檢查可以發現企業及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以便有計劃地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二)安全檢查的方式

  檢查方式有企業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的日常巡回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班組自檢、交接檢查,不定期檢查等。

  (三)安全檢查的內容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傷亡事故處理等。安全檢查的重點是檢查“三違”和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檢查后應編寫安全檢查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已達標項目,未達標項目,存在問題,原因分析,糾正和預防措施。

  (四)安全隱患的處理程序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未消除安全隱患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工。應按照“登記一整改一復查一銷案”的程序處理安全隱患。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都對此作了相應的規定。(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法》第七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建筑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條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為:“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條是關于發生傷亡事故時的報告義務的規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是及時組織搶救的基礎,也是認真進行調查分清責任的基礎。因此,施工單位在發生安全事故時,不能隱瞞事故情況。

  20xx年6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作了更加明確的規定。

  十二、“三同時”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指凡是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建項目(工程)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生產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生產設施主要是指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職業衛生方面的設施、生產輔助性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初步設計要經過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工程項目完成后,必須經過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竣工檢驗;建設工程項目投產后,不得將安全設施閑置不用,生產設施必須和安全設施同時使用。

  十三、安全預評價制度

  安全預評價是在建設工程項目前期,應用安全評價的原理和方法對工程項目的危險性危害性進行預測性評價。

  開展安全預評價工作,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重要手段,是企業施科學化、規范化安全管理的工作基礎。科學、系統地開展安全評價工作,不僅直接起動了消除危險有害因素、減少事故發生的作用,有利于全面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7妒手,麗且有利于系統地、有針對性地加強財不安全狀況的治理、改造,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產風險。

  十四、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根據《建筑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筑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02003年5月23日建設部公布了《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質,E20xx]07號),從九個方面對加強和規范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提出了較詳盡的規定,明確了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范圍應當覆蓋工程項目。同時,還對保險期限、金額、保費、投保方式、索賠、安全服務及行業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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