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協作組制度
導語:為充分發揮國家聯系試點城市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強交流協作,制定本辦法。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協作組制度,歡迎閱讀。

一、目的
(一)加強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的交流,開拓視野,豐富試點城市對公立醫院改革重點任務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路徑的認識,更好地推進改革試點工作;
(二)全面梳理改革做法,深入總結試點經驗,完善公立醫院改革的`政策思路、改革措施和推進策略,為力爭形成向全國推廣的公立醫院改革基本路子奠定基礎;
(三)充分發揮國家聯系試點城市先行先試的示范引導作用,在三年醫改任務完成后,繼續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帶動全國逐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二、協作組的組成
(一)協作組工作專題。圍繞公立醫院改革的重大政策和實踐問題,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完善規劃調控機制、推進管辦分開、政事分開、醫藥分開、健全醫療服務監管體系、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推進醫院信息化建設9個專題,每個專題設立一個協作組。
(二)協作組成員。根據自主申報、地方推薦、綜合評定的'方式,每個協作組確定2個牽頭單位,選定若干參加單位。各協作組牽頭單位和參加單位名單見附件。
(三)指導專家。為每一協作組配備2名專家承擔指導工作。各協作組指導專家名單見附件。
三、協作組工作內容
(一)第一階段:2011年11月-2012年3月。加強交流協作,推進試點地區改革工作;梳理地方做法,總結試點經驗,形成在全國推進本專題改革的政策建議或文件草稿。
1.至少開展3次活動。第一次活動須在11月30日前開展。每次活動選擇1個協作組成員單位承辦。活動內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召開座談會,深入交流各成員單位圍繞工作主題所開展的探索、取得的成效和遇到的.問題;現場調研,實地了解承辦城市推進工作主題的做法和經驗等。協作組成員單位、指導專家和衛生部派駐各國家聯系試點城市聯絡員須參加活動。每次活動前,各協作組須將活動方案和通知報我部,我部醫改辦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協調工作小組辦公室(醫管司)也將協調相關司局派人參加活動。
2. 總結試點經驗。2011年12月底前,圍繞本協作組主題,提交關于各地改革探索做法和經驗的梳理報告;提出在全國推進本專題改革的政策建議。
3. 形成政策文件。2012年2月中旬前,完善在全國推進本專題改革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和討論在全國推進本專題改革的政策文件(建議稿)。
(二)第二階段:2012年3月后。以協作組為紐帶促進更多城市參與改革工作,在全國范圍內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1.原則上各協作組每季度組織不少于1次的活動。每次活動選擇1個協作組成員單位承辦。活動內容除召開座談會、開展現場調研外,還可以舉行專題報告會,邀請指導專家或其他對工作主題有深入研究的專家學者舉行講座,加深成員單位對工作主題的了解等。活動可酌情邀請協作組外的國家聯系試點城市或省級試點地區參加。
2.開展協作組間交流活動。若干協作組聯合舉辦座談或調研活動,加深試點城市對改革任務之間聯系與制約關系的理解。
3.召開全國協作組會議。我部每年將舉辦協作組會議,了解協作組工作進展,加強對地方的指導。
四、職責分工
(一)牽頭單位。負責牽頭制訂本協作組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經費預算;協調組內各成員單位按計劃開展活動,選擇每次活動的承辦單位;在活動后協調承辦單位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牽頭了解全國各地圍繞協作組主題所開展的工作;牽頭起草本協作組的地方經驗總結報告和政策建議報告;牽頭組織起草和討論政策文件(建議稿)。
(二)參加單位。積極參加協作組所開展的.各項活動(原則上每次活動每個城市均須至少派1位衛生局負責人出席);按照協作組分工承擔報告及文件起草的相應內容。
(三)日常活動承辦單位。配合協作組牽頭單位起草活動方案和預算;做好活動的會務和后勤工作;起草活動報告;按照要求上報活動材料及報告。
(四)指導專家。積極參加協作組日常活動,按照要求準備報告或發言材料;圍繞各協作組工作主題,指導地方梳理做法,總結在全國具有借鑒意義的改革經驗;針對地方推進本協作組工作主題所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供政策咨詢;對地方開展理論研究、國際經驗和技術工具方面的政策培訓;基于理論研究和改革實踐,圍繞各工作主題,提出與國情相適應的政策建議和實施路徑,幫助各協作組完善政策建議和政策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制訂工作計劃。根據公立醫院改革年度工作安排和對各協作組工作主題的具體要求,協作組有針對性地制訂工作計劃,確定活動內容、時間安排、預期產出、經費預算等,報我部醫管司備案。
(二)按時報送材料。協作組要及時向我部醫改辦和醫管司匯報工作開展情況,所開展的活動和提出的.政策建議必須遵循中央關于公立醫院改革所確定的目標、方向和原則。日常活動結束后5日內,報送活動書面材料和活動報告,報告內容須包括活動概況、參與交流的試點城市做法及經驗總結、對下一步工作的啟示和政策建議等;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后,報送當年工作總結,內容須包括當年全國推進本專題改革的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及相關政策建議等。
(三)做好試點經驗總結。2011年12月底前,各協作組要廣泛了解試點城市工作進展,并對全國各地圍繞協作組工作專題進行的改革探索進行梳理,所提交的總結材料力求全面反映全國的改革探索情況,提出推進本專題改革的政策建議。
(四)形成政策措施。2012年2月底前,各協作組要進一步梳理各地做法和經驗,按照遠近結合、分類指導、分階段有重點推進的原則,完善符合國情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路徑。
(五)加強溝通協作。各協作組成員單位之間要加強溝通協作,共同推進工作。牽頭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牽頭工作。遇到問題和困難要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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