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衛生廳頒發援外醫療隊員榮譽證書暫行辦法
導語:為進一步加強援外醫療工作,做好援外醫療隊員榮譽證書發放工作,特制訂本辦法。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安徽省衛生廳頒發援外醫療隊員榮譽證書暫行辦法,歡迎閱讀。
一、頒發援外醫療隊員榮譽證書的條件:
1、遵守外事紀律和醫療隊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受援單位工作制度。
2、在受援國工作滿24個月,圓滿完成援外任務,考核結果合格及以上。
3、在援外工作期間沒有發生醫療差錯事故和醫療投訴糾紛。
4、工作時間沒有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現象。
5、無私自外出外宿不歸現象。
6、無酗酒、打架斗毆、鬧無原則糾紛等不團結現象。
7、無私自外出從事醫療活動現象。
8、未做有損國格人格的事,無私自收受紅包、吃請收禮、索要錢物等現象。
9、無其他違反外事和醫療隊規章制度的現象,未受到過任何形式的紀律處分。
二、援外醫療隊員榮譽證書從2007年開始頒發,每年一次,在發放當年的12月辦理。在2007年1月之前回國的援外醫療隊員,予以補發。
三、為充分調動援外醫療隊員工作的積極性,按照以人為本和人性化管理的要求,從安徽援也門醫療隊第十八隊開始,凡圓滿完成援外醫療任務并獲得榮譽證書的隊員,每人給予一次性探親假補助費。
四、推薦程序和時間
援外醫療隊從完成援外任務的第23個月開始推薦,醫療隊員個人寫出個人總結,由分隊按照頒發榮譽證書的條件組織集體討論并提出意見后報總隊,總隊負責全面考察后提出書面意見,經總領事館審核后,將推薦表于當年的12月26日前報省衛生廳審定。
五、各有關單位要充分重視和認真組織好這項工作,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完成推薦任務,并通過這項活動,激勵全省衛生系統的醫務人員和醫療機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新的形勢下,進一步加強援外醫療工作,更好地完成我省的醫療援外任務。
六、安徽省援外醫療隊員榮譽證書由省衛生廳統一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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