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高校和市直中小學校補充教師暫行辦法
導語: 為了切實做好我市高校和市直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補充教師工作,按照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的要求,知道本辦法。下面是小編收集的新余市高校和市直中小學校補充教師暫行辦法,歡迎閱讀。

一、我市高校補充學科教師的途徑為:
1、接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招聘經國家計委批準的“211'工程國家重點高校的大學本科畢業生(須獲得學士學位,下同),以及江西師范大學的本科畢業生,確屬緊缺專業的可招聘其他大學的優秀本科畢業生;
3、按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市直中學(含職業教育中心)補充教師,在市直各學校相互調劑仍滿足不了教學需要的前提下,按以下辦法補充:
1、接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招聘高等師范院校本科畢業生,英語、計算機、生物、地理等緊缺專業的教師,可突破師范專業的限制,從其他院校相應專業中招聘優秀本科畢業生;
3、按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市直小學補充教師,應當在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以上學歷或具有小學教育教學經驗的教師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四、市直幼兒園補充教師,應當在具備幼兒師范學校(中等師范學校幼師專業)畢業以上學歷或具有一定幼兒教學經驗的教師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五、特殊教育學校因教學對象的特殊性,可參照以上條件補充教師。
六、高校、市直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補充教師,不得突破各單位的編制控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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