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下面是關于深圳市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歡迎閱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現將2015年深圳市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預算草案提請大會審議,并請各位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一、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
2015年是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市六次黨代會精神的開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市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各項決策部署,馬上就辦、真抓實干、辦就辦好、滴水穿石,順利完成了市六屆人大一次會議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
(一)2015年預算執行基本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
2015年,來源于深圳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含海關代征稅收和關稅)實現7,238.8億元,比2014年實現數(下同)增長30.4%。其中:中央級收入實現4,511.7億元,增長29.7%;地方級收入實現2,727.1億元,增長30.9%。中央級與地方級收入比為62:38。
我市地方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實現2,727.1億元,其中:稅收收入2,272.1億元,增長29.5%;非稅收入455.0億元,增長38.8%。地方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加上上級補助、調入資金等,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為4,415.0億元。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3,520.0億元,增長62.5%,加上體制性支出、轉入預算穩定調節金等因素后,總支出為4,265.0億元,收支相抵后結轉結余150.0億元,全市繼續實現了財政收支平衡。
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744.3億元,增長36.7%,其中:稅收收入1,373.4億元,增長34.4%;非稅收入370.9億元,增長46.1%。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2,234.4億元,增長76.4%,主要是落實國務院要求,市本級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重點投向了事關城市長遠發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基礎性項目,大幅增加了支出規模。考慮與上下級財政體制關系后,2015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479.0億元,總支出3,354.0億元,收支相抵后結轉結余125.0億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2015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818.5億元,增長19.2%,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726億元,增長41%,主要原因是我市基準地價標準調高,加之招拍掛溢價率較高,總地價上升導致收入較大幅度增加,特別是前海土地出讓收入實際繳納價款大幅增加。加上上年結轉結余收入,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為1,080.9億元。
2015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支出1,080.9億元,其中市本級支出256億元,增長18.5%,主要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基礎建設支出;轉移性支出824.8億元,其中:補助各區支出220億元,主要是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各區分成部分,按中央關于國土收支管理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統一先列入市本級收入,再按規定轉移支付給各區;調出資金221.2億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結轉規模超過當年收入30%以上部分、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7項政府性基金歷年結余;年終結余383.6億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2015年,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47.7億元,增長114.9%,主要是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利潤收入和股息股利收入增加。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28.6億元,增長34.9%,主要是增加安排地鐵集團注冊資本金、公交股權優化整合資金等。收支結余結轉至2016年繼續使用。
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我市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管理,收支情況為全市數據。2015年,我市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預計收入1,048億元,增長20.2%;預計支出329.6億元,增長12.8%;收支相抵后,預計當年結余718.5億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社保基金累計結余預計3,732.4億元。
5、2015年我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
按財政部對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規定,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余額限額管理。財政部最終核定我市2015年末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是332.1億元,其中,一般債務限額300.6億元(主要指一般政府性債券,其本息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償還)、專項債務限額31.5億元(主要指專項債券,其本息通過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
截至2015年末(下同),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為159.5億元,其中: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為151億元,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余額為0.2億元,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余額為8.3億元。市本級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為119億元,絕大部分為地方政府債券;區級政府性債務余額為40.5億元,主要是保障性住房貸款。
(二)2015年預算執行的主要特點。
1、收入規模再上新臺階,財政收入實現有質量的穩定增長。
得益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質量型增長,我市財政收入增勢強勁,收入規模再上新臺階,增速在全國名列前茅。2015年,來源于深圳轄區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實現7,238.8億元,比上年實現數增加1,679.0億元,一舉跨越兩個千億元臺階。地方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實現2,727.1億元,收入總量已達中等以上省級規模,增加645億元,增量接近于2007年全年我市地方級收入規模。地方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規模在全國大中城市中排第三,增速分別比全國地方級和廣東省高21.5和14.8個百分點。每平方公里產出財稅收入3.6億元,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
2015年,我市稅收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83.3%,高于全國地方級和全省的平均水平近10個百分點。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四大主體稅種稅收比重為75%,對整體稅收增長的貢獻達76.5%。第三產業稅收實現2,878億元,增長31.7%,增速快于第二產業(8.3%)23.4個百分點,占整體稅收的比重近70%,比上年同期提高4.2個百分點。稅收規模前四大行業制造業、金融業、房地產業和批發零售業合計占整體稅收的比重達到71.6%。稅收產業和行業結構進一步優化,體現了我市創新驅動和轉型升級的發展成果。
2、支出結構繼續優化,財政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2015年,市財政全面落實國務院規定,盤活財政存量資金1,245.3億元并統籌安排使用,投向了軌道交通三期建設、機場三跑道及T4航站區圍填海工程、市內高速公路回購、平湖醫院建設、清林徑引水調蓄工程、保障性住房回購以及天然氣老舊管道更新改造等一批事關我市長遠發展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除此之外,市財政還進一步加大了基本建設投資力度,安排基建資金432億元,全力支持推進我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投資對穩增長調結構的關鍵作用。市本級各類專項資金支出共計實現170億元,大力支持自主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同時,創新財政扶持產業經濟發展方式,設立政府投資引導基金。2015年8月21日,深圳市引導基金投資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目前我市已擬定第一批13支子基金投資計劃,子基金總規模達573億元,引導基金進入實質性運作。全年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平臺共計開展738筆再擔保業務,涉及金額55億元,幫助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降低融資成本。2015年,全市九大類重點民生領域財政支出2,373.5億元,增長63.2%;12項重大民生工程全面推進,年度投資超300億元;市政府118件年度民生實事共計完成支出339億元,有力保障了各項民生項目資金需求。繼續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大力壓縮“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節約行政成本。同時,積極貫徹財稅減負政策,全年辦理出口退稅1,143億元,全市“營改增”為企業減負211億元,全面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稅收優惠,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和暫免征收營業稅等各項優惠,全年共計減免各項稅收698億元。
3、狠抓預算執行管理,財政管理水平邁上新臺階。
受盤活存量資金調入預算規模較大等因素影響,2015年上半年我市財政支出進度整體偏慢。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市財政積極與各部門一一對接,主動謀劃重大項目支出,大力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建立了支出進度通報機制,逐級分解支出任務,按旬通報重點單位支出任務完成情況,尤其是對與GDP核算相關的八項支出、118項民生實事等重點項目支出,逐個部門、逐個項目抓落實,多措并舉、全力以赴加快支出進度。
在切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的同時,市財政更加注重對預算資金規范使用的監管,不斷提高財政管理水平。積極落實新《預算法》,多次舉辦對市區各預算單位的專題培訓。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支出功能科目全部細化到項級科目。強化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能力,從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統籌調入公共預算的資金超過220億元。啟動2016-2018年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健全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全面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市本級完成集中支付約240萬筆,比上年增加了37.5萬筆。全面實施國庫現金管理,2015年現金管理總額度為1,960億元,實現利息收入25億元,較以往活期模式增收21億元。主動開展業務流程簡化和職能優化梳理工作,簡化優化105項工作事項流程。
4、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日趨完善,質量效益明顯提升。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除調入公共預算和補充社保基金外,嚴格限定用于解決國企歷史遺留問題及改革成本支出、國企政策性補貼以及資本金注入等。2015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積極支持社會保障和民生工作,全面落實支援新疆喀什和對口幫扶汕尾工作;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特區建發集團推進我市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深圳特區一體化,實現城鄉社區共同發展,營造優良城市環境;提升資本運作能力,推進市屬國企新一輪經濟結構調整;支持市屬國企開展科技創新工作,努力實現產業轉型升級。
5、社會保險基金結余持續增加,支撐能力有效增強。
我市加強擴面征繳,以“應保盡保”為目標,完善征收經辦制度、征收業務流程和操作程序,提高征收工作效能,力促社保基金收入持續增長。2015年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比上年增長20.2%,完成當年收入預算的101.7%。截至2015年底,全市各險種社會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達到3,732.4億元,比2014年底增加718.5億元,社保基金支撐能力有效增強。
(三)落實市人大對2015年預算決議的有關情況。
2015年6月3日,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了2015年市本級預算,同時對2015年預算執行管理提出了四方面決議,主要包括嚴格貫徹落實新預算法、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繼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和強化預算執行情況監督等。市財政部門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并在預算編制執行中積極落實,主要落實情況如下:
深化預算管理改革。我市按照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加快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了全口徑預算體系,細化預算編制,建立績效評價結果、預算執行情況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的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主動優化升級財政信息系統,全面適應國庫集中支付要求。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提高效率的原則,主動開展業務流程簡化和職能優化梳理工作,力爭在關鍵環節取得突破。
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按照預算法要求,明確各單位的預算執行主體責任,建立支出進度定期通報機制,主動謀劃重大項目支出,大力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多措并舉、全力以赴加快支出進度。2015年8月份以來,我市公共財政支出進度在財政部考核中連續4個月排名第一,全年與GDP核算直接相關的八項財政支出增長23%以上,成效顯著。
強化預算執行監督。我市進一步加大財政信息公開力度,拓寬信息公開途徑,財政部門和各預算單位通過網站、微信等渠道定期公開預算執行數據。依法及時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2014年市本級決算報告》和《2015年市本級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市財政部門主動配合審計工作,完成市領導經濟責任專項審計、每月穩增長專項審計等。同時,完善審計整改機制,對審計部門提出的意見,及時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實。
此外,2015年市財政部門受理人大代表意見建議101件,受理政協委員提案57件,均已按規定時限辦理完畢。在辦理過程中,市財政部門與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協委員積極主動溝通,對能夠馬上解決的問題立即解決,對現階段無法解決的問題做好解釋工作并積極研究推進,推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良策轉換為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果。
總體來看,2015年我市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良好,各項財政改革發展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成績來之不易。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財政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突出表現在:部門預算到位率不高,部分專項資金計劃可執行性不高,財政預算執行進度有待加快,部分資金使用績效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對此,我們將高度重視,切實采取措施予以解決。
2015年是“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借此機會,我就“十二五”期間的財政工作向大會作簡要匯報。
“十二五”期間,我市經濟運行總體平穩、質量效益顯著提升,社會發展更加協調,民生福利持續改善。在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帶動下,我市財政收入實現了跨越式增長,財政保障能力穩步增強,各項財政管理與改革工作深入推進。
(一)財稅規模和質量實現新跨越。“十二五”期間,深圳轄區公共財政收入累計實現2.6萬億元,是“十一五”期間的2.1倍,其中:累計實現中央級收入1.7萬億元,是“十一五”期間的2倍;累計實現地方級收入9,363億元,是“十一五”期間的2.4倍。中央和地方收入占比為65:35,收入總量雙雙實現翻番。“十二五”期間,深圳稅收收入占地方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總體保持在85%左右的較高水平。
(二)民生保障水平實現新提高。“十二五”期間,深圳財政始終堅持發展為第一要務,同時更加注重發展成果為全民共享。五年間,全市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等九大類民生支出占財政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從2010年的51%提高到2015年的67.4%,提高了16.4個百分點,全市財政用于九大類民生領域的支出累計6,734億元,年均增長近30%。
(三)財政支出結構實現新優化。“十二五”期間,市財政部門統籌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累計安排基本建設資金總額超過2,700億元,大力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累計安排各類專項資金1,120億元,加快促進自主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產業稅收結構顯著優化,“十二五”期間全市第三產業稅收占比從57.1%提高到69.4%,提高了12.3個百分點,財稅經濟呈良性協調發展態勢。
(四)財政可持續發展能力實現新提升。“十二五”期間,我市夯實財源基礎,全面落實中央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有效降低企業成本,五年間共減免各項涉企涉民行政事業性收費18億元;“營改增”試點給納稅人減負429億元;累計實現出口退稅5,103億元。在切實保障各項建設發展資金需求的同時,有效控制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消化了自2003年以來政府通過統籌貸款方式安排的862億元基建資金缺口,2015年再通過財政庫款調度,支持龍崗區提前償還了地方政府債務116億元,為我市債務負擔最重的區減輕了“包袱”。我市總債務率在全國副省級以上政府中最低,財政保障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
(五)財政改革和管理實現新突破。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建立完善非稅收入征管系統。2014年起實質性推進全口徑預算,全面細化預算編制。撤并整合專項資金,增強財政資金聚合效應。在全國首創對扶持產業發展類事前資助項目資金實行委托商業銀行監管制度,延伸銀行對產業專項資金的專業化管理,從源頭上防控了廉政風險。提升政府采購執行效率。著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全面啟動預算績效管理。逐年壓減“三公”經費支出。政府預算信息全面向社會公開,預決算信息透明度進一步提高。
二、關于2016年本級預算草案安排的總體情況
(一)2016年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
2016年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各項決策部署,按照市第六次黨代會和市政府工作的總體部署,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統領,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深圳質量深圳標準,突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充分發揮財稅政策和財政資金的引領調控作用,大力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創新驅動、產業轉型升級和培育發展新動力。繼續加大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力度,盤活存量、用好增量。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優先保障民生支出,嚴控一般性支出。堅持依法理財,嚴肅財經紀律,加快構建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管理制度,為我市加快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提供財力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2016年市本級預算編制執行的主要變化。
根據預算法有關規定,結合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有關決議和審計部門意見, 2016年我市將進一步改進完善預算編制執行管理。主要調整如下:
一是落實各部門預算執行主體責任,提高年初部門預算到位率和預算可執行性。2016年起,切實強化各部門預算執行的主體責任,將專項資金、政府性基金和政府投資計劃分類分步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年初部門預算到位率達到46.5%,比2015年大幅提高33.5個百分點。同時,按實際可支付規模安排預算資金,提高當年預算可執行性。
二是繼續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大預算資金統籌力度。嚴格落實國務院文件要求,繼續盤活清理財政存量資金。統籌管理運作政府資金、資產和資源,提高財政綜合統籌能力。強化一般公共預算對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統籌力度,2016年起將政府住房基金、無線電頻率占用費從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從10%提高到19%。加強重點科目資金的統籌使用,按實際支付需求優先保障。完善預算執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政府投資支出定期清理機制。
三是優化預算執行管理,加快預算支出進度。增強單位預算管理的自主性和靈活性,允許單位按規定在一定范圍內調劑項目支出,提高部門資金統籌使用效益,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各預算單位按存量項目規模的2%-5%編列部門預算準備金,預算執行中臨時新增工作原則上循部門預算準備金統籌解決。嚴格控制上年結轉規模,除上級專項轉移支付外,其余未執行完的項目原則上不予結轉,確需繼續執行的,納入下年預算重新安排。建立健全預算執行進度與預算安排統籌結合的機制,切實優化預算編制執行。
四是強化預算績效管理,提升政府采購管理效率。預算績效目標與項目支出預算同步編報,凡績效目標編報不規范的項目原則上均不予安排。建立績效評價結果與財政資金安排掛鉤的預算管理機制,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提高政府集中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采購限額標準,逐步擴大預選供應商采購的品目范圍。簡化進口產品采購審批程序,試行部門采購,深化商場供貨改革,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管理效率。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上述預算編制方式調整將導致上下年度部門預算以及預算科目之間不可比。
(三)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情況。
展望2016年,我市經濟將繼續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在經濟發展的帶動下,預計2016年我市公共預算收入有望保持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增速,維持平穩增長。另一方面,2016年起證券交易印花稅地方原分享3%部分全部上劃中央,預計影響全市收入增幅1個百分點以上。同時,中央今年將全面完成“營改增”改革,并可能對“營改增”全面到位后的中央地方收入分配格局進行調整。但由于改革具體方案和時間進度尚未明確,目前我市公共預算收入暫按現行體制安排。若年度執行中中央出臺相關調整政策,將另行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并按程序報批。
基于上述考慮,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計為3,055億元,比2015年實現數(下同)增長12%。其中,稅收收入2,557億元,增長12.5%,非稅收入498億元,增長9.4%。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加上體制結算收入、上年結轉結余收入以及調入資金等,總收入預計為4,084億元。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預計為4,084億元,按收支平衡的原則,相應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4,084億元,其中各行政區支出預算由區人民政府提請同級人代會審議批準。
2016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計為1,895億元,增長8.6%。市本級收入增速低于全市水平,主要受2016年取消市本級專享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地方分成、市本級專享的金融保險營業稅2015年基數高等因素影響。其中:稅收收入1,481億元,增長7.9%;非稅收入414億元,增長11.6%。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加上上級補助收入、與區體制結算收入以及上年結轉結余收入和調入資金,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預計為3,004億元。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按財政部規定,上級補助收入先全部列入市本級收入,屬補助區部分再由市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安排各區。
2016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預計為3,004億元,按收支平衡的原則,相應安排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3,004億元。市本級總支出扣除上下級財政體制性支出560億元、政府債券還本支出11億元和增設預算周轉金60億元后,2016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規模為2,373億元,主要的重點領域支出情況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5.1億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下同)增長5%;公共安全支出157億元,增長93%;教育支出215億元,增長16%;科學技術支出118億元,增長7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7.9億元,增長154%;醫療衛生支出101億元,增長34%;節能環保支出133.4億元,增長44%;城鄉社區事務支出353億元,增長52%;住房保障支出134.4億元,增長208%。
(四)2016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對各區(新區)轉移支付情況。
2016年,按照市區財政體制方案規定,市本級計劃安排對各區(新區)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300億元。其中:稅收返還40.5億元,教育費附加轉移支付40億元,地方教育附加35.3億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補助6.1億元,體制定額結算補助14.5億元,其他體制性一般補助28.9億元,就業再就業資金補助區支出4.1億元等。同時,2016年繼續安排民生微實事資金10億元,專項補助各區實施民生微實事工作。
分區域安排情況,計劃安排羅湖區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21.3億元,福田區28.1億元,南山區23.3億元,鹽田區5.8億元,寶安區38.8億元,龍崗區29.5億元,光明新區6.3億元,坪山新區5.4億元,龍華新區15.1億元,大鵬新區4.3億元,根據市區財政體制方案規定,需待年度預算執行完畢后再予確定的轉移支付122.2億元。其中,增值稅和消費稅返還主要取決于各區增值稅和消費稅收入規模和增長情況;一般性轉移支付主要包括財隨事轉和體制結算等事項,專項轉移支付主要取決于專項資金項目安排情況。因此,轉移支付在各區(新區)之間以及年度之間都有波動,不具直接可比性。
(五) 2016年全市及市本級政府債務情況。
財政部核定我市2015年債務限額為332.1億元,綜合考慮我市財政狀況和資金需求情況后,我市已向財政部申請暫緩發行2015年政府債券,債券額度結轉至2016年及以后年度使用。截至2015年底,我市尚有可新增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額度181.1億元,在此額度內,我市可通過編制預算調整方案上報市人大常委會批準后自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基于現有發債額度和我市綜合財力,2016年,我市暫未向財政部申報發行置換存量債務債券額度和發行新增地方債券額度。
(六)2015年市本級“三公”經費預計執行情況和2016年預算控制數情況。
2015年,我市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繼續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同時實施公務用車改革,進一步壓減“三公”經費支出。按2015年預計執行數(下同),市本級各預算單位用當年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支出合計2.57億元,比2015年預算控制數下降25.1%。其中,出國(境)經費0.3億元,比控制數(下同)下降18.9%;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億元,下降23.1%;公務接待費0.27億元,下降41.3%。需要特別說明的是,2015年市本級三公經費實際執行數以2015年市本級決算報告為準,有關“三公”經費執行情況將在另行編制2015年度本級決算草案時,再專門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
在編制2016年本級預算時,市本級各預算單位繼續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其中:接待費較2015年預算控制數零增長;車改單位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按保留車輛數安排,未車改單位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較2015年預算控制數零增長;因公出國(境)經費繼續按零增長控制。據此,我市本級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控制數合計為3.43億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控制數0.37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預算控制數2.6億元、公務接待費預算控制數0.46億元。
(七)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安排的突出亮點。
一是全力推動提升城市安全發展水平,加強基層治理,為建設現代化超大城市奠定堅實基礎。全力落實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大力支持補齊城市發展安全短板,專門安排城市公共安全專項資金150億元;新增城市公共安全技術研究院注冊資本金2億元;將自然災害防治、公共安全、公共衛生以及垃圾和渣土處理、消防、危化品處置等各類事故災難防治經費納入年度部門預算安排,優先足額保障。大力推進公共交通發展,安排公共交通支出165.4億元。主要是安排全市公交、燃油等公用事業補貼72.2億元,結轉安排市內高速公路回購資金32.9億元,切實降低市民交通出行成本。加大對重點基礎設施領域投入力度。安排基本建設支出520億元,較上年增加170.8億元,重點保障軌道交通、公路、污水管網、水環境治理、學校、醫院等基礎設施投資項目資金需求。
二是優先重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彌補教育、醫療、住房保障等突出短板,支持建設民生幸福城市。加快推進教育事業全面發展,安排教育事務支出215億元,較上年增加29.3億元,重點保障基礎教育以及中山大學·深圳、深圳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等高校和特色學院增支要求。大力推進健康深圳建設,著力增加醫療資源供給,安排醫療衛生支出101.1億元。進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推動多渠道籌集保障房房源,新增預留保障性住房專項資金100億元;按規定將政府住房基金從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相應安排支出8.8億元。推動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專門安排市內困難群體幫扶專項資金10億元;進一步加大扶貧資金安排力度,安排對口扶持專項資金25億元;預留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支出12億元。加大民生微實事投入,市本級預留10億元專項資金,按每個社區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標準,增強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的經費保障。
三是加快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重點保障創新型城市建設。全力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安排科技創新類專項資金117.2億元,較上年增加29.4億元。其中,專門預留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專項資金20億元;大力引進重大科技項目,安排科技研發資金24.7億元;推動落實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政策,安排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資金35.2億元、未來產業資金15.5億元;突出創新、創業、創投、創客“四創聯動”,安排創客基金3億元,創客專項資金5.5億元。著力支持打造創新人才高地,全面落實全市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安排各類人才政策資金43.2億元,較上年增加20.3億元。其中,專門預留人才政策資金20億元。
四是大力提升企業競爭力,促進經濟更高質量地穩定增長,加快建設全國經濟中心城市。落實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系列政策措施。專門安排提升企業競爭力專項資金100億元;新增 “一帶一路”和支持企業走出去專項資金50億元;推動大型央企總部落戶深圳,安排大型央企總部股權合作資金100億元。全力支持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安排產業發展類專項資金59.9億元。其中,安排金融發展專項資金33.1億元,較上年增加28.5億元;全面實施新一輪企業技術改造,安排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8.9億元。
五是加快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進一步提升生態文明城市建設水平。著力保障治水提質各項工作資金需求。2015-2020年全市初步計劃安排治水提質項目總投資858億元,重點實施水環境提升、水源保護、防洪排澇等三類工程。市財政將按照市區政府投資事權劃分要求,切實做好資金保障。其中,2016年財政預算安排污水處理費支出15億元、水務發展專項資金13億元,另外在切塊市發改委安排的基建投資中還安排了相關管網建設經費,全力保障全市污水處理、防洪排澇、飲用水質量提升等資金需求。大力支持低碳環保產業發展,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安排新能源汽車發展資金38億元,較上年增加14億元;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安排地方電廠燃氣機組發電補貼11.3億元、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2.35億元。
(八)2016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
2016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收入預計349.5億元,比2015年預計實現數(下同)下降469億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受土地出讓進度影響,國土基金收入預計大幅減少。2016年市本級當年收入,加上結轉結余收入383.6億元,總收入預計733.1億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相應安排2015年市本級基金預算總支出計劃733.1億元,其中:市本級支出278.9億元,轉移性支出454.2億元。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基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力度,安排調出資金160.5億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結余資金超過當年收入30%的部分調出72.8億元;政府住房基金和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結余資金50億元從2016年起轉列一般公共預算;從國土基金中安排的路隧專項資金、前海合作區支出等專項調出資金37.8億元。
(九)2016年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2016年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預計為44.5億元,比2015年預算(下同)增加15.0億元,增長61.3%,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市屬國企經營業績實現較好增長。當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加上上年結轉收入18.4億元,2016年預算收入總計63.0億元。
根據收支平衡原則,2016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本年支出63.0億元,比2015年預算增加29.0億元,增長85%。2016年預算主要支出項目包括:注資市屬國資戰略新興產業母基金30億元,注資市政公用設施投資公司10億元,增資鹽田港集團4億元,公交股權優化整合資金2億元,援疆建設1億元、支持民生調入一般公共預算資金8.4億元等。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2016年進一步加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力度,按照19%的比例計提8.43億元調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比2015年預算增加7.1億元。
(十)2016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2016年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1,207.6億元,比2015年預計執行數增加160.5億元,增長15.3%。2016年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算545.5億元,比2015年預計執行數增加215.9億元,增長65.5%。當年收支相抵,2016年社會保險基金結余預算662.1億元,比2015年預計執行數減少57.1億元,減少8.1%。預計至2016年年末,我市社會保險基金累計結余4,393.5億元,其中:統籌基金結余1,968.6億元,占44.8%;個人賬戶結余2,424.9億元,占55.2%。
(十一)落實市人大計劃預算委員會初審2016年預算初步方案意見建議的情況。
2015年12月17日,市人大計劃預算委邀請102名市人大代表,對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預算草案初步方案的主要內容進行初步審查。各位代表提出了寶貴意見,主要是要求完善2016年預算草案編制、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改善財政體制和財政管理、進一步加強財政預算監督。
市財政部門對初審意見高度重視,迅速研究并及時回應代表關切,積極吸收采納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進一步完善2016年預算編制,主要落實情況是:繼續完善2016年預算草案編制,優化2016年預算編制格式,完善預算安排上下年對比,便于代表審議;著力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繼續加大對九大類民生支出支持力度,2016年市本級安排九大類民生支出1394億元,比上年預算增長25.7%;切實改進財政體制和財政管理,繼續盤活清理財政存量資金,將政府性基金結轉收入超過當年收入30%以上部分、超過規定限額的預算穩定調節金等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2016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盤活調入各項資金共計761億元;有效加強財政預算監督,完善預算編制執行,健全項目庫管理機制,提高部門預算到位率,全面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強化預算績效評價的應用。
三、關于2016年光明新區、坪山新區、龍華新區、大鵬新區、前海管理局一般公共預算草案的主要情況
新區管委會屬市政府派出機構,享有準一級財政管理權限,其年度財政預算收支單列,與本級財政預算一并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前海管理局作為法定機構試點單位,其年度財政收支預算亦單列編制。
2016年,光明新區財政總收入計劃安排60.6億元,相應安排總支出60.6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計劃安排38.8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計劃安排57.4億元,存在收支差額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級體制性補助5.7億元,同時調入預算穩定調節金3.6億元、調入盤活存量資金9億元和歷年結余資金3.6億元。
2016年,坪山新區財政總收入計劃安排79.9億元,相應安排總支出79.9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計劃安排30.6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計劃安排78.2億元,存在收支差額的主要原因是調入預算穩定調節金和歷年結余資金43.6億元。
2016年,龍華新區財政總收入計劃安排250.1億元,相應安排總支出250.1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計劃安排104.3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計劃安排239.7億元,存在收支差額的主要原因是調入預算穩定調節金和歷年結余資金127.4億元。
2016年,大鵬新區財政總收入計劃安排53.7億元,相應安排總支出53.7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計劃安排14.6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計劃安排51.2億元,存在收支差額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級體制性補助6億元,同時調入資金30.5億元(其中歷年結余資金7億元、預算穩定調節金6.2億元、政府性基金17.3億元)。
2016年,前海管理局財政總收入計劃安排14.4億元,相應安排支出14.4億元。其中:基本支出0.6億元;項目支出13.8億元,主要是前海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12億元,增加2億元。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市本級,光明、坪山、龍華、大鵬新區和前海管理局各項預算收支安排的詳細情況,已分別單獨在提請本次大會審議的2016年預算草案中具體反映。
四、奮發進取,努力做好2016年財政預算管理工作
(一) 密切關注中央財稅體制改革進展情況,適應財稅改革新形勢。
嚴格落實新《預算法》,科學研判財稅經濟形勢,依法加強稅收征管,繼續規范和完善非稅收入管理,實現財政收入有質量的穩定增長。密切關注“營改增”全面完成后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調整動向,積極維護我市合理利益,合理調整財政收入增長預期。落實中央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制度要求,推動落實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主動跟蹤國家稅制改革動向,積極參與試點改革,爭取稅制改革的話語權。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
(二)著力補齊民生短板,實現共享發展新跨越。
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重點保障交通基礎設施和污水管網建設維護、水環境治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基層治理等領域資金需求,加強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推動區域均衡協調發展。堅持“保基本、兜底線、促公平、可持續”的原則,推動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續,切實保障十二項重點民生工程和市政府年度民生實事資金。重點促進教育發展提質提速,全力保障義務教育學位供給,支持高校及特色學院建設。推動醫療衛生事業高質量均衡化發展,增加資源供給,協調資源布局,做好“三名工程”資金保障。研究應對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探索精準扶貧新模式,改進社會救助政策,充實社會福利內涵;落實中央扶貧工作會議精神,加大對口幫扶力度。加快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著力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進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資金保障力度,積極推動低碳試點示范工程,保障低碳環保產業發展資金需求。
(三)積極推動供給側改革,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
全面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政策和普遍性降費政策,激發企業市場活力,營造良好的營商發展環境。完善財稅激勵引導機制,進一步服務企業發展,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做優。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方向,主動承接和服務國家“一帶一路”發展戰略,支持自貿區和前海開發開放,充分發揮前海蛇口自貿區在新一輪改革開放中的示范引領作用。加大金融對實體經濟支持力度,優化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增強企業后續發展能力。全力支持構建現代產業體系,鞏固和發展金融、物流、現代服務業等支柱產業。改造提升優勢傳統產業,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
(四)有效運用財政資金杠桿,構建創新發展新優勢。
貫徹中央8號文“1+N”創新政策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要求,聚焦重點、創新機制、優化服務,完善財政支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長效機制,推動全要素生產率提升。重點加大科技研發、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高新技術重大項目等自主創新關鍵領域投入力度,加快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促進創新產業和創新商業模式發展,提升基礎研發能力、原始創新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全方位支持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創新型城市建設。聚焦人才強市戰略、打造人才高地,進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推動形成符合人才成長和發展規律、具有深圳特色的良好制度環境,提升人才吸引力。
(五)切實優化預算管理,提升依法理財新水平。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各項部署和新預算法要求,著力完善財政體制機制,加快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以統籌財政政策、項目和資金為突破口,實施財政中期規劃,建立預算跨年度平衡機制,審核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發揮預算單位作為預算編制及執行責任主體作用,將專項資金(專項經費)、政府性基金和政府投資計劃安排的項目分類分步驟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提高年初部門預算到位率。推進項目庫建設,將財政專項資金項目、政府性基金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均納入項目庫編報,進一步減少代編預算規模。強化預算執行管理,以充實項目儲備和做好前期工作為基礎,做好動態監控,健全責任制度,提高執行效率和均衡性。繼續嚴格控制一般行政運行支出和“三公”經費,切實降低行政運行成本。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財政預算管理改革任務繁重、意義重大,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自覺接受人民代表大會指導監督,虛心聽取人民政協意見建議,以嚴的標準、實的作風,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為建設“兩區三市”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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