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模板匯總6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勞 動 合 同 書
單位名稱(甲方)
職工姓名(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
勞動手冊編號:
外來人員就業證編號:
現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從事 工種。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于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小時工時制,按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l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勞動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勞動保險費。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鉆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須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甲方培訓費。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并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
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有
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合同鑒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經同級勞動部門鑒證;經鑒證后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鑒證。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人(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合同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合同編號:123028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日。本合同終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達到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工作制。
第五條 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____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工資支付按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元。
第八條 乙方的保險待遇按執行。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
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依據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第三條錄用條件為:
A.文化知識:。B.身體狀況:。C.勞動技能:。D.工作能力:。E.團隊精神:。F.其他:。第四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勞動合同 篇4
一、案情簡介:
20xx年2月,小李受聘到北京某汽車運輸公司任貨車司機一職,月工資為3500元,勞動合同期限為二年,試用期兩個月。在試用期內,該公司并沒有給小李發放工資,該公司稱,要把小李在試用期的工資暫時扣押,待勞動合同期滿后在發給小李,小李認為這樣不合理,并向本律師咨詢
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
第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第八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法律風險
在實踐中,有些企業以防偷、防跑、防犯規等等為由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押金”、 “保證金”等,如果沒有押金,就扣下試用期期間的工資做抵押。其實,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的,一旦勞動者向勞動部門投訴,企業是得不償失。新《勞動合同法》對此做了明確規定,并規定了用人單位違法的處罰措施。 因此,新法實施后,企業在招工時收取押金、扣押證件的,不僅面臨行政處罰,還將面臨民事賠償。
本案中,小李可與單位進行溝通協商,要求用人單位及時支付暫扣的工資;協商不成,小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提起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簽訂的法律風險防范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關于確立、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和依據。簽訂勞動合同是穩定勞動關系、減少勞動糾紛的前提和關鍵。如果處理不當,就會給以后的勞動用工埋下隱患。本文將通過分析勞動合同簽訂時的四大法律風險,以期為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消除隱患提供建議,從而為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避免勞動糾紛打下基礎。
不按照法定形式和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
不按法定形式簽訂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由此可見,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資雙方明確權利義務以及解決勞動爭議、維護各自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只有以書面的形式固化,企業的主張才能被予以支持和認定,發生爭議時企業也才能更容易舉證,使糾紛能夠順利解決。在實踐中,企業一定要避免陷入這種誤區,即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就可以規避法律的規定,自由處置員工的錄用與辭退,而且還可以不繳、少繳稅款和社會保險費,即便員工去告,也會因缺乏證據而不了了之。其實不然,原勞動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在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的事實勞動關系可參照的憑證包括:(1)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
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而且這一通知還規定了用人單位終止事實勞動關系的,也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企業也很難因此免除相應的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要存在勞動關系,企業就要為勞動者辦理相關手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而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沒有勞動合同,勞動者只要向有關部門舉報,經查實后,企業仍然要補繳社會保險費,且相關責任人還要接受處罰。
另外,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企業還面臨著補償金風險。根據法律規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無論何時將其辭退,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企業就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以及嚴重違紀、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害等解除條款,及時辭退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員工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不按法定時間簽訂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之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外,對于《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就已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97條第二款規定,應在新法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需要特別提醒企業的是,《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時間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不僅不能規避法律風險,還會增加法律風險。具體而言,企業不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勞動合同將會面臨以下法律風險:
第一,支付雙倍勞動報酬的風險。《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用工故意不訂立勞動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對于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規
定了更為嚴格的制約措施。《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個1月但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二,自身利益無法得到保護的風險。勞動合同維護的是勞資雙方的利益,也是對雙方的法律約束。不簽訂勞動合同,可能對企業更加不利。因為沒有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不受約束,隨時可以走人,這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高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形成企業文化都是致命的,對企業成長與發展更是不利。有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尤其需要用勞動合同保護自己的利益:一是涉及商業秘密或竟業限制的勞動者,企業通過勞動合同(包括專項協議)的相關條款對其進行約束比較有效,另一種是用人單位出資培訓勞動者的,也只有在合同中約定服務期或者簽訂專項的培訓協議,才可以預防和控制勞動者提前離職,防止給企業帶來損失。
第三,導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實踐中,企業一定不要以防偷、防跑、防犯規等為由,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押金”、“保證金”。《勞動合同法》第9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此外,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4條也早就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物)或抵押金(物)。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同公安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給勞動者本人。企業還要注意防止被認定為變相收取押金、保證金的行為。比如,試用期內扣發工資,待轉正后再補發的行為,就很容易被認定為以扣發工資的形式變相收取保證金。
一旦勞動者向勞動部門投訴企業簽訂合同時收取押金、保證金,企業將得不償失。《勞動合同法》第84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此可見,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絕不可以收取押金、扣押證件,否則不但會面臨行政罰款、賠償勞動者損失等法律風險,還將嚴重損害企業形象和社會聲譽。
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
簽訂一份明確完整、合法合理的勞動合同對于勞動者和企業來說都很重要。如果勞動合同不合法合理,其導致的風險就是勞動合同的效力風險,即勞動合同無效或者可以被撤銷。因此,勞動合同簽訂中的風險防范首先要防范其效力風險。
無效勞動合同的原因
《勞動合同法》第26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的;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其他情形。具體來說,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原因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主體不適格。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審查員工是否有相應的`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比如,一般情況下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必須年滿16歲;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或有毒有害工種的,必須年滿18歲;招用從事爆破性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人員,年齡不得低于20歲。如果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不具備相應的簽約資格,就會導致勞動合同的無效。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乙方(員工):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合同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1號)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月(天)。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第二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其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工作內容
第三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從事工作。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可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調整崗位為__________崗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工作崗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工時
第五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_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周、季或年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其勞動工時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實行計時工資制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規定工作任務的,甲方每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每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支付乙方試用期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乙雙方應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約定合理的定額、單價確定工資支付標準:__________,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方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工傷保險,大病醫療保險等保險。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和安全防護用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四條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違章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申訴。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經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本合同。
第十七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有《勞動法》第二十五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規定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九條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有《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條甲方在試用期內,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未按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滿終止或解除的,甲方應依法為乙方出具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證明書。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外,還可以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向甲方申請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本合同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約定賠償金為___元。
十、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申請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人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月日至年月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月
C、以完成
2、本合同包含 3個月的試用期(自年日至年。
第二條、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
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乙方(簽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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