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統一上漲 月增70元
根據河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出臺的《關于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河南全省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自2016年1月1日起已經統一上調。
根據規定,此次養老金調整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特殊傾斜三大部分。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將增加70元。
據介紹,此次調整覆蓋了河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
調整范圍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
根據規定,此次養老金調整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特殊傾斜三大部分。
其中,定額調整為: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掛鉤調整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兩類。
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
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同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3.5%計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此外,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高齡人員等特殊人群的基本養老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
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另據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消息,2016年鄭州市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到位,該市本級24.85萬名企業退休職工人均每月增加養老金177.56元,平均增幅7.11%。
根據以上規定,共計補發1至9月份養老金增資部分3.97億元。
調整后,鄭州市企業退休職工人均每月養老金達267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