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積分入學,積分入學,關系到孩子的入學情況,各位家長不要以為2016年的過去了就沒有事了,你還要時刻的關注著,確保孩子的為了,下面就為大家整理了黃埔區積分入學條件。
廣州黃埔積分入學條件一覽
非廣州市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入讀公辦初中條件:
(一)非本區公辦小學畢業生,但父(母)持廣州開發區高層次人才捷通卡者,可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讀我區公辦初中學校;
(二)非本區公辦小學畢業生,但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條件,且父(母)在我區工作或實際居住者,可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讀我區公辦初中學校;
(三)“積分入學”:至今年4月30日(必含4月)
①已申報有效的居住登記,持本區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并在本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或以上;
②在廣州市繳納社會保險費(以養老保險為準)或繳納省直社保(以失業保險為準)連續滿1年或以上;
③在當年5月1日前已辦理含上一年5月1日至當年4月30日合同期內在黃埔區就業登記連續滿1年或以上,且合同期內仍在黃埔區注冊企業就業的來穗人員或在黃埔區注冊的個體戶/企業法人經營連續滿1年或以上,可通過“積分入學”途徑,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入讀我區公辦初中一年級。
凡被錄取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注冊,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位,區教育局不再為其安排公辦學位。未能同時符合以上必備條件的來穗人員,不能參與“積分申請”。
以上必備條件中“連續滿1年”的時間節點為上一年5月1日至當年4月30日,本方案中的所稱的“我區”含原蘿崗區和原黃埔區。
1、4月15日在“黃埔教育信息港 招生考試”欄目發布黃埔區2016年來穗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簡稱“積分入學”)。“積分入學”采用網上報名網上審核。積分入學必備條件僅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父母其中一方同時滿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