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訊人社部、財政部、衛計委起草的《決定草案》,實施養老金標準調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比、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比重提高還有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給你帶來的關于2017社保改革的最新消息,歡迎閱讀。
2017社保改革最新消息:養老金將實現十三連漲!
一、養老金標準調整
2017年繼續上調,3月5日,國務院總理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17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這意味著從2005年開始,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將實現“十三連漲”。
《規劃》指出,國家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70元,未來將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建立基礎養老金水平合理調整機制。
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規劃》指出,繼續實行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提高收付透明度,堅持精算平衡,推動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擴大用藥保障范圍。
二、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比重提高
《規劃》明確,要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的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制定城鄉居民醫保政府補助三年規劃,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逐步將個人繳費與城鄉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掛鉤。
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實現省級統籌:《規劃》明確,未來將推動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逐步實現省級統籌。
結合社會平均工資和物價變動等因素,合理確定相關社會保險待遇水平。
社保待遇異地領取、直接結算:《規劃》指出,將建立標準統一、全國聯網的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并簡化轉續流程,推行網上認證、網上辦理轉續,力爭實現全國范圍內社會保險待遇異地領取、直接結算,方便參保職工、失業和退休人員流動就業、異地生活。
三、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比重提高
個人繳費不超過0.5%。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從2016年5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可階段性降至1%—1.5%。
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
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四、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公積金繳存比例不能超過12%。
住建部規定:1、從2016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2、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3、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險一金”有關繳費比例適當降低,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將繼續適當降低“五險一金”有關繳費比例。
3月7日,財政部部長肖捷表示將進一步清理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適當降低“五險一金”有關繳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