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
以下YJBYS小編為大家收集了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供大家參考!

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
公式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基數×月數
賠償基數為: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一至四級
因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要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工崗位,享受傷殘津貼,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問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五至六級
五級35個月、6級30個月。
條件之一:①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②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
③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第二款(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七至十級
七級20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10個月,十級5個月。
條件之一: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②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③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④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含5年)的,應當支付全額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不足5年的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相關閱讀:
標準種類
1.《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發布,2014年1月1日實施);
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公安部發布,2002年12月1日實施);
3.《醫療事故分級標準》(2002年7月31日衛生部發布,2002年9月1日實施);
4.《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國家標準 GB/T 15499-1995) ;
5.《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 16180-2006國家技術監督局2006年5月1日實施);
6.《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2002年4月5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同日實施);
7.《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司法部發布,2004年4月14日實施);
8.《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準(試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實施該鑒定標準);
9.《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試行)》(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解放軍總后勤部發布);
10.《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試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
【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相關文章:
傷殘就業補助金協議書09-04
2017年傷殘賠償標準10-06
2017傷殘等級賠償標準10-06
輕傷殘疾補助標準201710-05
隨軍未就業補助標準10-08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協議書(精選18篇)12-14
大學生就業創業補助金申請書11-30
低保補助金11-11
就業協議書標準范文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