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積分入戶分值圖
深圳市積分入戶積分標準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深圳市積分入戶分值圖,歡迎參考!
深圳最新積分入戶分值表【1】
積分入戶
積分入戶是廣東省委、省政府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戶籍改革的重要舉措,指在廣東省各大城市務工的外來人員達到廣東省政府及各地級市制定的有關積分入戶政策及實施細則規定的要求和相應積分標準即可申請落戶。積分入戶有利于增強廣大農民工的歸屬感,為廣東省引進更多符合廣東省各城市發展的各類優秀人才,加快城市化進程,提高城市核心競爭力。2011年,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中山等城市先后全面開展積分入戶工作,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應;2012年,深圳全面取消招調工入戶政策,統一通過積分入戶。2013年,取消學歷對積分入戶的限制,無學歷者也可以積分入戶深圳。2014年,為了避免入戶者的困難,在各個地區設立人才人事服務中心,及開設辦公咨詢熱線。
以深圳市為例子,龍華人才人事服務中心,設立在民治成校,熱線0755-29079300,方便務工外來人員咨詢!
政策依據
2012年4月10日,深圳人力資源保障局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深圳市2012年人才引進工作于11日啟動。2012年的人才引進政策將對外來務工人員統一采用積分入戶方式辦理,取消農業戶籍人員引進等限制。
“招調工”是過去深圳市人才引進的重要環節,是指外來務工人員通過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勞動局申請,將員工的工作關系及戶口,從其他省市遷移至深圳。而根據最新公布的《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外來務工人員入戶深圳,一律通過積分入戶,不再走招調工方式。
根據辦法,當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核準分值達到100分,即可通過所在工作單位或以個人身份委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并提出積分入戶申請,不再設置入戶上限。
對于積分分值的調整,該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處副處長王永杰介紹,2012年積分指標體系主要是兩個大的要素,一個是個人素質,第二是納稅情況。還有四個輔助要素,參保、居住、年齡、獎勵。除新增的投資納稅積分外,參保積分2012年有所調整,2011年是30分,2012年調到40分。另外居住分值,在深圳擁有合法房產,由2011年15分提到30分。
申報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
(二)身體健康;
(三)高中(含中專)以上學歷;
(四)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并在申報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工傷保險最近連續6個月以上);
(五)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六)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勞動教養及犯罪記錄。
符合以上基本條件的人員,按照《深圳市2012年度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過單位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積分入戶申請。
流程簡化,不進行配偶子女資料審查
根據,申報審批流程得到簡化。全市首次使用統一的人才引進系統辦理業務;取消立戶登記限制,實現用人單位無障礙辦理引進業務,且全市所有用人單位無引進指標限制。取消“已辦理就業登記”作為申辦積分入戶基本條件,取消配偶材料同審要求,取消不隨遷子女材料審查要求,簡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同時,經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指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可同時代理含畢業生、調干、積分入戶(含原招調工)在內的所有國內人才引進業務,徹底打通人才引進代理業
法律依據
第一條:為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改革和完善本市 人才引進積分入戶深圳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關于加強和 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 〔2005〕125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按照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引 進界限,綜合評價、量化標準、公開透明、程序規范的原則,為 產業升級轉型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條:引進市外人才入戶本市,包括從市外調入干部和招 調工人入戶本市的,適用本辦法。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 業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學人員業務的除外。
第四條:積分入戶是指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量化指標體系, 對申請引進的市外人才進行多元評價、綜合打分。當擬引進人才 計分指標累計達到一定分值時,可依程序申請辦理引進入戶。
第五條: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實行全市統一政策、統一審 核標準、統一信息管理。
第六條: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本市引進人才積分入戶政策 的指導、協調和檢查,并將人才引進積分入戶計劃指標統一納入 全市年度戶籍人口機械增長計劃內管理。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本市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的政 策制定和統籌協調,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區人力資源部門(以 下簡稱“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具體實施。
市公安部門負責辦理經審批同意積分入戶人員的入戶手續, 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守法情況。
市衛生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計劃生育 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
市規劃國土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房地產權登記 信息。
市稅務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納稅情況。
市科技、市場監管、民政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協助做好相關 管理工作。
深圳最新積分入戶分值表
學歷
2012年的政策要求,統招本科學歷的分值為90分,學位不算積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統招本科學歷的分值為90分,有學位的可以另加10分。
社保
2012年的政策要求,養老保險滿1年積3分,其他險種滿1年積1分,最高不得超過40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養老保險滿1年積3分,其他險種滿1年積1分,最高不得超過60分。
年齡
2012年的政策要求,年齡超過40歲的,超一歲扣5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年齡超過40歲的,超一歲扣2分。
配偶為深戶
2012年政策要求,配偶為深戶的可以另加30分。
2013年政策要求,配偶為深戶的可以另加40分
2016年深圳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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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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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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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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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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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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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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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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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及
技術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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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研究生學歷;
2.碩士研究生學歷并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3.大專以上學歷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4.高級技師;
5.專項職業能力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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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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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大專以上學歷積分的,如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歷,加10分,同時有學士以上學位的,另加10分。
2.以高技學歷積分,需同時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
3.本市高級技工學校全日制畢業不超過4年并具有高級工(含緊缺類、非緊缺類)以上職業資格的,另加30分。
4.由申請人提供學歷、學位和技術技能水平等證書,經驗證后得分。
5. 持有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不含經全國統考取得),須經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核后積分。
6.持有非在我市參加考試的技能職業資格證書(含全國、全省統考類),須參加并通過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相應等級綜合水平測試后積分。
7.本項指標最高積分不超過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計分,不累積。
8.“以上”包括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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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專學歷層次包括:大專、高技。
2.專業技術資格分為三級,分別為:高、中、初級,其中初級包括助理級和員級。
3. 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指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分為五級,分別為: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其中,在《2015年深圳市技能人才緊缺職業目錄》內的為緊缺類工種,不在該目錄內的為非緊缺類工種。
4.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的積分和學歷要求參照同級專業技術資格執行,具體目錄和對應等級見《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目錄》。
5.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是指通過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新職業新工種專項能力考核所取得的證書,分為一、二、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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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碩士研究生學歷;
2.本科學歷并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3.大專以上學歷并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4.技師;
5.專項職業能力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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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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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學歷;
2.大專學歷并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工(含緊缺類、非緊缺類);
3.中專學歷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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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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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專學歷并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助理級);
2.高級工(緊缺類);
3.專項職業能力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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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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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專學歷;
2.中專學歷并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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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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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級工(非緊缺類);
2.中級工(緊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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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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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級工(非緊缺類);
2.初級工(緊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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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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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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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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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
在廣東省、深圳市、區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舉辦或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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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一等獎60分;
國家級二等獎或省級一等獎50分;
國家級三等獎、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40分;
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區級一等獎30分;
市級三等獎、區級二等獎20分;
區級三等獎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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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后得分。近五年內有效,不累積。近五年指2011年-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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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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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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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獲得1項積5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發明人所得分數按50/(人數+1)計算,如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可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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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利積分以發明人為準。由本人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國家專利證書,經驗證后得分。最高不超過50分。
2.專利的授權公告日必須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
3. 實用新型專利存在發明人變更情況不能積分。發明專利在授權公告日后存在發明人變更情況不能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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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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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1項積1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發明人所得分數按10/(人數+1)計算,如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不可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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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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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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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內獲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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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后得分,不累積。近五年指2011年-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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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情況(最近
3個年度內在我
市累計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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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僅限以下項目:
1.工資、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獎金) ;
2.勞務報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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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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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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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本人提供納稅證明及與申請事由相適應身份資格的相關證明。(上限不含本數,下限含本數)
2.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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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個人所得稅積分的,須在最近3個年度內每年均有完稅記錄(以申報日期/入庫日期為準),但最近3個年度內累計納稅達到24萬以上的除外。
2.以企業法定代表人、投資人、自然人股東、出資人(合伙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身份積分的,須在最近3個年度內均具備與申請積分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同時具備多家企業法定代表人、投資人、自然人股東、出資人(合伙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身份資格的,只能以一家企業的身份資格積分,不疊加計分。
3. 企業和個人繳納的各項稅款必須是依法申報并已經完稅的稅款。由稅務、司法部門追繳入庫的不予計算。
4. 以個人所得稅積分的,納稅額計算以“稅款所屬時期”為準。以企業納稅積分的,納稅額計算以“稅款繳納時間”為準。
5.最近3個年度指2012-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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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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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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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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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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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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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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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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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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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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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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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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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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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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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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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依法登記注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業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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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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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萬元積30分,每增加18萬元積10分,以18萬元整倍數計分,最高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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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依法登記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的出資(合伙)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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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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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元積30分,每增加3.6萬元積10分,以3.6萬元的整倍數計分,最高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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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依法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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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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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萬元積30分,每增加1.8萬元積10分,以1.8萬元的整倍數計分,最高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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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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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參保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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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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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滿一年積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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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社會保險系統讀取其正常繳納社保數據后得分。補繳社會保險的年限不予計算。
2.少兒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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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情況總分最高不超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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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深圳市其他社會保險險種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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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險種每滿1年積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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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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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居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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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擁有合法產權住房滿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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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有抵押權的20分;未設抵押權的30分。多人共有產權的,產權人所得分數按本人(含配偶)所占產權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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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人提供深圳房地產權證書,經比對市房產登記部門相關信息并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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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套房產不累計積分,可申報所占產權比例較高的房產。
2.居住情況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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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居住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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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深圳市居住證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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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滿1年積1分,總分最高不超過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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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證(含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時間計算,持暫住證時間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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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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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年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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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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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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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申請時實際年齡為準,上限不含本數,下限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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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員不適用年齡減分: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
4.配偶為本市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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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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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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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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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0周歲起減分,其中: 40-45周歲期間每增長1歲減2分; 45周歲以上每增長1歲減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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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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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近五年內,深圳市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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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獻血(包括獻造血干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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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2分,最高不超過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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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獻血的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市血液中心獻血信息系統讀取后得分。
2.獻造血干細胞的提供捐獻造血干細胞榮譽證書,經驗證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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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服務指標最高分值為10分,各三級指標累計超過10分的,按10分計。
2.近五年指2010-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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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志愿者(義工)服務并獲得相關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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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深圳市義工服務市長獎積10分。
獲得深圳市百名優秀志愿者(義工)積8分。
獲得深圳市五星級志愿者(義工)積5分。
以上獎項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計分,不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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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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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款,接受捐款的單位必須是具備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慈善組織(名單見2015年深圳市人才引進業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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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2千元積1分,最高不超過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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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人提供財政部門監制的《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經驗證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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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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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申辦,最近在本單位連續繳納工傷保險費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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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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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社會保險系統讀取正常繳納社保數據后得分,補繳年限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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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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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誠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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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存在不良誠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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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詢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系統,存在不良誠信記錄的,每條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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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人向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系統提出申請,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系統根據本人申請提供查詢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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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詢深圳市人才引進系統,存在不良誠信記錄的,每條扣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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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人才引進系統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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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深圳市公安部門核實的違法(非刑事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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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存在經深圳市公安部門核實的違法(非刑事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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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條扣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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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公安局核實并提供違法(非刑事犯罪)記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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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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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超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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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超生行為的,自接受處理完畢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人才引進;接受處理完畢滿5年的,每超生一個子女扣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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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須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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