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詳情內容看通知內容。下文是yjbys小編搜集整理的通知詳情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各區縣人口計生委、衛生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房地產管理局:
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指獨生子女發生三級以上傷殘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這些家庭在生活保障、養老照料、大病醫療、精神慰藉等方面存在一些特殊困難。我市按照國家要求,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實行了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取得了積極成效。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國衛家庭發[2013]41號),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加大經濟扶助力度
(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經濟扶助標準。經報請市政府批準,自2014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即對獨生子女傷殘家庭,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對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其他政策仍按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局擬定的天津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津政辦發[2008]132號)的規定執行。
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扶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二)將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納入全市城鄉分類救助。在審核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低保和特困資格時,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準的50%扣除后計算家庭人均收入。
二、做好養老保障工作
(三)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按照規定給予參保繳費補貼。
(四)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年人(指60周歲以上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下同),特別是其中失能、部分失能或喪偶的,要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各級養老機構。
(五)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年人中生活不能自理且經濟困難的,按照規定根據照料等級給予不同額度的居家養老服務政府補貼。
(六)充分發揮老年日間照料服務中心、老年配餐服務中心作用,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年人優先提供老年日間照料和配餐服務。
三、提高醫療保障水平
(七)將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已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人員中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成員患病住院治療(含門診特定病種)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按照居民醫療保障低檔參保報銷改為按照高檔參保報銷。
(八)對有再生育意愿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參加生育保險的,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將其接受取出宮內節育器、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及再生育服務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納入支付范圍;對確需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要做好咨詢指導工作,并給予必要的幫助。
(九)倡導鼓勵醫療機構創造條件開通“綠色通道”。
(十)建立社區醫療服務巡診制度,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提供便利的就醫條件。將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家庭成員優先納入家庭責任醫生服務模式。
四、開展社會關懷活動
(十一)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群眾自治組織,特別是志愿服務組織、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基層計劃生育協會和人口福利基金會等的積極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導為重點,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社會關懷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深入落實“家佳推進計劃”,對包括計生特殊困難家庭在內的空巢家庭重點開展健康指導、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更年期心理健康咨詢服務,組織指導參加各類社團活動等服務。開展“春雨潤心行動”志愿服務活動,組織志愿者實施一對一幫扶。建立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聯系人制度,及時溝通情況、了解需求、提供必要的幫助。積極創造條件,搭建溝通交流平臺,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開展心理輔導、親情牽手、結對關愛等志愿服務活動。
進一步發揮商業保險補充保障的作用,圍繞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需求,研究開發新險種,不斷擴大受益面。將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納入“暖心計劃保險”項目,為其提供住院補貼和身故、殘疾、燒傷等三類意外傷害保險。
(十二)對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城鎮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租房補貼、公租房等住房保障的,要及時給予幫助。
(十三)對收養兒童福利院孤殘兒童的家庭持鼓勵政策。對符合條件、有收養意愿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其收養子女。
(十四)要加大對殘疾獨生子女的幫扶力度,逐步實行高中階段免費教育,鼓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照規定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優先安排醫療康復項目,優先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
(十五)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死亡的,按照我市相關規定提供喪葬補貼和喪葬服務。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十六)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妥善解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問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承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確保投入到位、工作到位、監督落實到位。
(十七)各地區、各部門要落實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所需資金,探索建立計劃生育公益金或生育關懷基金,重點用于幫扶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
(十八)要加強輿論引導,宣傳先進典型,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幫助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社會環境。
天津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天津市衛生局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財政局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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