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將績效與集團的經營戰略緊密地聯系起來,向集團及區域公司管理層提供及時、準確的績效表現,從而督促和確保個人、部門、區域公司的目標與集團整體目標保持高度一致,發揮帶動集團發展的作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運營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歡迎閱讀。

一、總則
1.目的
1.1將績效與集團的經營戰略緊密地聯系起來,向集團及區域公司管理層提供及時、準確的績效表現,從而督促和確保個人、部門、區域公司的目標與集團整體目標保持高度一致,發揮帶動集團發展的作用。
1.2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企業文化,促使集團總體績效全面、持續提升。
1.3讓員工認識到公司的期望與其當前自身能力之間的差異,了解自己應該在哪些方面得到提高,從而自發性地改善自身能力,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成就感。
2.適用范圍
2.1除集團董事長以外的所有在職員工。
3.績效考核原則
3.1公開原則:績效指標設計與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3.2客觀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3.3反饋原則:在指標設計時,主管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充分溝通和明確下一個周期的考核內容;在考核結束后,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3.4時限原則: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涉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二、績效管理組織
1.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
1.1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作為績效管理的最終決策機構,致力于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客觀性以及績效考核結果與集團戰略的一致性。
1.2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組成:
1) 組長:集團總裁
2) 成員:集團副總裁及集團總裁指定的其他人員。
1.3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 負責集團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與修改;
2) 審批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考核期內的考核指標、權重及評分標準,并指導、監督集團整體的績效考核工作;
3) 就績效考核體系運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決策;
4)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及各區域公司的考核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確定最終考核結果、獎金發放系數等;
負責審核處理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的最終申訴工作,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正公開地進行。
2.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
2.1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是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績效管理的具體推進和實施。
2.2績效管理執行小組組成:
1) 組長:集團分管績效管理的副總裁
2) 副組長:審計總監
3) 組員:人力資源中心、財務管理中心人員和審計中心有關人員。
2.3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職責:
1) 負責集團績效考核制度制訂與修改的擬定工作;
2) 根據集團年度經營管理目標和發展戰略規劃進行績效指標的分解,擬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考核指標,權重及評分標準,負責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最終考核結果的發布;
3) 組織開展集團整體的績效考核工作,對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
4)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考核,收集整理集團總部各部門對其內部員工的考核結果,進行考核成績的計算、匯總、分析及提出考核結果的應用建議,并將考核結果資料移交人力資源部門統一備案;
5)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進行有針對性的績效管理培訓;
6) 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日常的指導、管理、監督與檢查;
負責審查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的第二次申訴,并提出初步意見,提交公司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審核處理,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正、公開地進行。
3.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3.1各區域公司成立績效工作小組,作為區域公司績效管理體系實施的組織保障,負責本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組織、指導、監督和重要決策。
3.2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須接受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對績效管理工作的領導、指導、監督和糾偏指令。
3.3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作為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最終決策機構,致力于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客觀性以及績效考核結果與區域公司整體目標的一致性,并負責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具體推進和實施。
3.4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組成:
1) 組長:區域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
2) 成員:區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主管及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指定的其他人員。
3.5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職責:
1) 審批區域公司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指標內容、考核標準、考核方式和考核流程等事項;
2) 組織區域公司各部門根據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進行績效指標的分解和制定;
3) 組織開展區域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對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
4) 對區域公司各部門進行考核,收集、整理、歸檔區域公司各部門對員工個人的考核結果,并進行考核成績的計算、匯總、分析及提出考核結果的應用建議;
5) 負責對區域公司各部門績效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績效管理培訓;
6) 對區域公司各部門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日常的指導、管理、監督與檢查;
在規定時間內對區域公司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核結果,并向全公司通報。
4.各部門在績效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4.1各部門(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各部門)都是績效管理的主體,都承擔績效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
1) 配合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工作,提供相關數據并負責解釋;
2) 對其他部門相關業績指標進行評價;
3) 制定本部門員工績效指標、標準和權重并負責推進實施;
匯總本部門員工考核結果,并按要求及時上報。
三、考核周期和考核關系
1.績效考核周期
1.1集團和區域公司高層管理者(集團副總裁及各區域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實行年度考核,但與區域公司季度考核結果掛鉤。其他人員均采用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1.2集團總部各部門、各區域公司及區域公司各部門均采用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2.績效管理時間安排
2.1季度考核:
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1~7號回顧和總結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績效完成情況,并進行季度績效考核結果的打分;
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7~15制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季度績效計劃。
2.2年終考核:
每年1月1~15號對上一年度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績效進行評價,并最終得到年度績效考核結果;
每年1月15日到月末制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年度績效計劃。
注:實際工作時間如遇節假日順延。
3.考核對象與考核關系
3.1對于集團和各區域公司高管、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考核: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為最終考核人,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負責考核的具體實施。
3.2對于區域公司各部門的考核: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為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和年度績效的直接考核人。
3.3對于個人的考核:個人的考核人為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
四、績效計劃制定
1.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1.1集團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集團每年11月以自身中期發展戰略為基礎,根據對市場需求、競爭環境、自身優劣勢的分析研究,根據本年度經營管理狀況制定下年度企業經營管理目標和重大任務,報董事會審批后執行。
根據批準的年度目標和重要任務,召開部門目標(關鍵業績指標和重點工作目標)質詢會,確定集團各部門的績效指標,并設定相應的標準和權重。
1.2集團各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擬定,內容包括年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審核,經集團總裁批準后發布。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集團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
關鍵績效指標庫。
集團和區域公司歷史數據。
市場競爭信息。
1.3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牽頭,各部門參與制定,內容包括年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部門年度績效計劃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審核,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發布。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的制定需體現出對區域公司績效指標和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部門年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目標。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各項制度規范及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區域公司各部門職責。
對部門的考核須體現出對公司規模與盈利的貢獻、真正地重視客戶、提升內部運營效率和人與組織和諧發展四個維度。
2.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2.1區域公司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區域公司績效管理工作小組擬定,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審核,經集團總裁批準后發布。
區域公司季度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年度績效目標。
區域公司季度計劃依據以下內容擬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2.2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部門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共同擬定(季度績效計劃包含內容同年度績效計劃),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審核,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發布。
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部門年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部門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部門年度績效目標。
部門季度計劃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和季度績效計劃。
部門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部門職責。
2.3個人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部門負責人牽頭,個人參與制定,個人季度績效計劃內容包括季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個人與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生效。
個人季度績效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部門季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個人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部門季度績效目標。
個人季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部門年度績效計劃。
部門季度績效計劃。
部門工作計劃。
所在崗位職責。
3.中期績效目標調整
3.1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只有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時,方可重新調整:
市場和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使得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值難以實現或者過于容易實現的;
出現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且嚴重影響年度和績效目標值實現的;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經過討論同意調整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值的。
3.2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計劃的調整須經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同意。
3.3集團總部各部門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計劃的調整須經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同意或總裁特批。
五、過程監控與輔導
1.績效監控輔導的目的
1.1使員工了解自己績效努力的方向以及目前與績效目標之間的差距;
1.2直接上級與員工共同分析和發現績效差距的原因,并通過及時充分的雙向溝通達成共識,并找到改善績效的方法,幫助員工提高績效水平;
1.3績效的事前管理與改善,改善績效管理關系和氛圍;
1.4將績效評估結果與專業技能的培養和人力資源的開發有機結合,激勵符合集團和區域公司發展方向的個人表現。
2.績效監控和輔導方式
2.1區域公司績效監控輔導采取兩種方式,分別為經常性輔導和反饋、定期召開績效回顧會議。
2.2季度考核周期內前兩個月對部門和個人績效進行工作回顧,并填寫《月度績效回顧與總結》(詳見附件一)。
員工月度績效回顧由部門負責人和員工進行。
部門月度績效回顧由部門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進行。
2.3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1~7號回顧和總結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績效完成情況,提交《季度績效回顧與總結》(詳見附件二)。
六、績效評估
1.季度考核
1.1區域公司季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負責人應于每季度初前7個工作日內填寫完成區域公司上季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在每季度前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對區域公司的季度績效評估,報總裁批準。
1.2區域公司部門季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應于每季度初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部門上季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相關部門于每季度初前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實數據。
1.3個人季度考核流程
部門負責人應于下季度初前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下屬的季度績效評估,并將結果提交給分管領導審核,并將部門內員工考核結果提交給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1.4季度考核評分方法
部門和季度績效評估依據績效計劃中確定的各項指標的評分標準和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評分,結合權重計算最終績效得分。
部門協作滿意度評價由績效工作小組統一組織,根據《部門協作滿意度評價表》(詳見附件三)進行打分。
重點工作目標依據《部門/個人工作目標》中確定的進度和質量標準,使用《重點工作目標評分表》(詳見附件四)進行打分。
普通員工的個人職業化行為項根據《個人職業化行為評價表》(詳見附件五)由部門負責人進行評價。
1.5季度考核績效等級評定
季度考核區域公司績效等級的評定: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依據區域公司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后評定,集團總裁批準后發布。對應等級標準見下表:
季度考核部門績效等級的評定: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依據部門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后評定,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對應等級標準同區域公司評定表:
季度考核個人績效等級的評定: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依據個人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后評定,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對應等級標準見下表:
2.年度考核
2.1區域公司年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負責人應于年度初前7個工作日內填寫完成區域公司上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在年度前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對區域公司整體的年度績效評估,報總裁審批。
2.2部門年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應于年度初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部門上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相關部門于年度初前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實數據。
2.3個人年度考核流程
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個人四個季度的考核結果的平均值計算得出,結果提交給分管領導審核后,將部門內員工考核結果提交給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2.4年度考核評分方法
年度考核評分方法同季度考核。
集團副總裁年度績效得分=各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50%+區域公司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分管集團部門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
集團副總裁兼區域公司總經理年度績效得分=(分管區域公司季度績效平均得分×80%+其他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20%)×50%+(分管區域公司年度績效得分×80%+其他區域公司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0%)×25%+分管集團部門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
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年度實際績效得分=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50%+區域公司年度績效得分×50%
區域公司部門年度實際績效得分=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得分
員工年度績效得分=四個季度考核平均績效得分
2.5年度考核績效等級評定
年度考核區域公司、部門和個人績效等級的評定同季度考核。
3.考核后的績效溝通與反饋
3.1在考核期結束后,直接上級(考核人)應與員工(被考核人)進行績效溝通與反饋,績效溝通與反饋采取績效面談的方式。
3.2績效面談時,直接上級(考核人)應與員工(被考核人)就考核結果進行討論和充分交流,肯定成績,發現問題,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并確認下一考核期的考核內容。
3.3進行績效面談前,應準備以下材料:
員工《職位說明書》;
員工《績效計劃》;
直接上級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3.4績效面談應選擇不受干擾的地點,直接上級應營造輕松、自然、坦誠的交流環境。
七、績效結果應用
1.績效結果應用于薪酬激勵
高管薪酬組合為固定工資:績效獎金=60:40;集團中層管理者(含各區域公司同等級別)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70:30;集團中層副職管理者(含集團和各區域公司同等級別)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80:20;其他人員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90:10,績效獎金中季度獎金總額和目標年終獎金各占50% ,季度獎金總額平均分配到四個季度為目標季度獎金。
1.1季度獎金兌現方法
區域公司目標季度獎金=除區域公司高管以外的所有任職者目標季度績效獎金總額。
區域公司實際季度獎金=區域公司目標季度獎金×區域公司季度績效獎金系數。
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內員工目標季度獎金總額
部門實際季度獎金=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季度績效獎金系數×部門季度獎金調整系數
其中:
直管區域公司部門(不包括項目部)季度績效獎金系數=直管區域公司部門季度績效考核系數×80%+分管區域公司季度獎金系數×20%
部門季度獎金調整系數=區域公司實際季度獎金/∑(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季度績效獎金系數)
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季度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系數×部門季度獎金調整系數
部門其他人員季度可分配獎金=部門實際季度獎金-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季度獎金
個人實際季度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系數×個人季度獎金調整系數
其中:
總監及部門經理個人季度績效獎金系數即為部門季度績效獎金系數
個人季度獎金調整系數=部門其他人員季度可分配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系數)
1.2年度獎金兌現方法
區域公司目標年度獎金=除區域公司高管以外所有任職者目標年度獎金總額
區域公司實際年度獎金=區域公司目標年度獎金×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獎金系數
區域公司高管實際年度獎金=該高管目標獎金×該高管年度績效獎金系數
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內員工目標年度獎金總額
部門實際年度獎金=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年度績效獎金系數×部門年度獎金調整系數
其中:
直管區域公司部門(不包括項目部)年度績效獎金系數=直管區域公司部門年度績效獎金考核系數×80%+分管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獎金系數×20%
部門年度獎金調整系數=區域公司實際年度獎金/∑(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年度績效獎金系數)
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年度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系數×部門年度獎金調整系數
部門其他人員年度可分配獎金=部門實際年度獎金-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年度獎金
個人實際年度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系數×個人年度績效獎金調整系數
其中:
總監及部門經理個人年度績效獎金系數即為部門年度績效獎金系數
個人年度獎金調整系數=部門其他人員年度可分配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系數)
2.績效結果應用于職業發展
2.1員工晉升
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是決定員工是否晉升的主要依據,對于績效等級為A(優秀)和連續兩年績效等級為B(良好)的員工,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經審核后,根據當時公司的用人需求情況和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制定員工晉升(晉升是指職位、級別和薪酬的上調)提案,報集團總裁。
2.2工作調動
根據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對于績效等級為E(差)和連續兩年為D(需改進)的員工,公司可考慮調整崗位或安排待崗一年,不服從安排者公司另行處理;
年度績效考核使被考核人與人力資源人員充分了解其水平,如果被考核人認為在別的崗位更能發揮其能力并能提高工作業績,該員工可在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1個月內提出工作調動要求,經雙方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審核后,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批準。
2.3解聘
根據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對于績效等級連續兩年為E(差)和連續三年為D(需改進)或待崗3個月仍無法上崗的員工,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八、績效考核申訴
1.申訴時限
1.1在季度或年度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若認為受不公平對待或對考核結果感到不滿意,有權在得知考核結果3個工作日內向隔級主管領導和交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申訴,提交申訴報告。
1.2隔級主管和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10日內負責對申訴材料進行審核處理,若員工對處理結果感到不滿意或隔級主管逾期未處理,員工有權直接向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請二次申訴,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向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報告,經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做最終決策。
2.申訴處理
2.1員工申訴時需要以書面形式(詳見附件六)提交申訴報告,并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負責將員工申訴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記錄備案。
2.2隔級主管(或績效管理工作小組)在接到申訴后10個工作日內必須跟申訴人確認并對其申訴材料進行處理,若申訴如逾期沒有受理或員工對處理結果感到不滿意,申訴人可直接向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請二次申訴,并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對逾期行為進行處罰;
2.3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在接到申訴后10個工作日內必須跟申訴人確認并對其申訴報告進行審核,最終將處理意見提交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如逾期沒有受理,申訴人可直接向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再次提起申訴,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責成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處理,并對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和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的逾期行為進行處罰;
2.4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根據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交的資料,決定是否需要召開由申訴人、申訴人績效考核人、申訴人隔級主管、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組成的申訴評審會;如不需召開申訴評審會,則將書面結果反饋給申訴人;
2.5如果員工申訴內容屬實,申訴評審會需要按月度或年度績效考核流程對申訴人重新進行績效考核,此次考核結果即該員工月度或年度考核成績,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在申訴評審會完成后3天內考核結果存檔并發送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6申訴評審會還需要確定績效考核人對員工考核過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現象。如果發現績效考核人在考核過程確有不公平行為,集團將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九、績效考核文檔使用與保存
1.績效考核文檔保存格式
1.1員工績效考核袋內考核文件按年度順序排列,各年內季度考核文件再按時間順序排列;
1.2各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袋統一整理保存在標有部門編號的文件柜中,各員工的績效考核檔案袋按崗位編號順序排列,同一崗位員工考核袋順序按員工編號排列。
2.績效考核文檔保存方法
2.1由區域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績效考核文件,考核結果以績效考核袋形式和電子文檔形式存檔,保存資料在3年后或員工離開公司半年后銷毀;
2.2在季度績效考核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區域公司辦公室必須將所有崗位員工的績效考核資料收集整理并完成統一編號工作,同時將績效考核資料備案給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3在年度績效考核完成后20個工作日內,區域公司辦公室必須將所有崗位員工的績效考核資料收集整理并完成統一編號工作,同時將績效考核資料備案給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4區域公司辦公室需要妥善保存員工各年績效考核文件以便相關部門查閱。
3.績效考核文件查閱權限
3.1為了達到妥善保管績效考核文件的目的,績效考核文件設定查閱權限,以便于保密與管理。查閱權限分為查閱和復印二種,查閱或復印考核文件必須簽字;
3.2各部門負責人在以下情況有權查閱其下屬考核資料,但不得跨部門查閱;
為了解下屬員工歷年績效考核情況;
在崗位輪換過程中,為了解相關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
主管領導有權查閱分管部門員工績效考核文件;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和執行小組、區域公司總經理有權查閱公司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文件;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和執行小組、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有權打印、復印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文件;公司高管人員、區域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在董事長(總經理)授權的條件下有權打印、復印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文件,其他人員無權復印員工績效考核文件。
十、附則
1.本管理制度修訂、解釋權在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
2.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原有考核方法自本制度公布之日起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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