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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全市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時間:2024-07-31 19:58:27 報告

桂林市全市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下面是桂林市全市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歡迎閱讀。

桂林市全市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將全市與市本級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預算草案提請市四屆人大七次會議審議,并請市政協委員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見。

  一、2015年全市與市本級預算執行和落實人大預算決議有關情況

  2015年,面對復雜嚴峻的經濟環境和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全市各級各部門堅決貫徹中央、自治區和市委的決策部署,全面實施新預算法,堅決落實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各項決議,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建設桂林國際旅游勝地“一本藍圖繪到底”,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為動力,以促進經濟發展為主線,以保障民生為重點,以加強管理為抓手,努力發揮財政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重要作用,財政保持平穩良好運行態勢。全市組織財政收入209.19億元,增長7.2%;全市財政支出356.62億元,增長14.7%。在此基礎上,全市財政收入質量繼續提升,重點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財稅體制改革有序推進,財政運行總體趨勢良好。

  (一)全市與市本級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

  (1)全市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94.29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34.53億元、上級補助收入205.36億元、調入資金13.78億元、上年結余收入31.64億元、債券轉貸收入8.98億元。

  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394.29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56.62億元、上解上級支出4.05億元,預算穩定調節基金8.04億元。收支相抵,扣除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專款19.58億元,當年收大于支6億元。

  ——全市收入預算執行情況。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34.53億元,完成預算(調整預算,下同)的104.7%,增長8.6%。其中:稅收收入77.39億元,增長6.9%;非稅收入57.14億元,增長10.9%。

  ——全市支出預算執行情況。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56.62億元,完成預算的141.6%,增長14.7%。其中:農林水支出44.18億元,增長13.5%;教育支出66.43億元,增長24.4%;科學技術支出3.30億元,下降26.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2.12億元,增長8.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3.81億元,增長23.4%。

  (2)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

  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95.08億元,其中: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7.25億元、上級補助收入25.03億元、下級上解收入6.94億元、上年結余收入11.37億元、調入資金12.92億元、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轉貸收入1.57億元。

  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95.08億元,其中: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2.34億元、上解上級支出3.17億元、補助下級支出3.27億元、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6.90億元。收支相抵,扣除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9.09億元,當年收大于支0.31億元。

  ——市本級收入預算執行情況。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7.25億元,完成預算的105.3%,增長7.1%,其中:稅收收入完成19.93億元,增長2.6%;非稅收入完成17.32億元,增長12.8%。

  ——市本級支出預算執行情況。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2.34億元,完成預算的98.3%,增長5.9%,主要由于交警、工商、質監部門下劃市本級管理的不可比因素影響。主要支出情況如下:農林水支出3.50億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自治區補助比上年減少1.16億元所致,扣除此項因素,增長36%;教育支出10.46億元,增長26.4%;科學技術支出1.28億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上年列在本科目中的市本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0.22億元調整轉列到其他科目、自治區補助同比減少0.43億元所致,扣除上述因素,增長0.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0億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企業改革補助支出比上年減少2.41億元,扣除此項因素,增長10.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04億元,增長13.5%。

  ——總預備費執行情況。

  市本級年初預算安排總預備費1.50億元,全年動用完畢。其中:追加政府預算績效管理的支出0.60億元,追加因提標增資繳納市直機關、參公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支出0.90億元。具體情況均已反映在相關支出科目中。

  ——轉移支付執行情況。市本級對縣(區)轉移支付支出3.27億元,完成預算的107.8%,下降9.9%。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2.77億元,下降13.3%,主要是減少了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增長性補助資金0.78億元所致;專項轉移支付支出0.50億元,增長14.6%。

  2.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收入預算執行情況。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63.20億元。其中:當年基金收入30.29億元,完成預算的106.1%,下降3.9%;上級補助收入2.48億元;債務轉貸收入3.50億元;上年結余26.93億元。

  ——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支出63.2億元,其中:當年基金支出30.40億元,完成預算的109.3%,增長9.2%;調出資金12.52億元;補助下級支出0.16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轉貸支出3.50億元。收支相抵,年終滾存結余16.62億元。

  3.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收入預算執行情況。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1.27億元,完成預算的112.4%,增長0.4%。其中:當年預算收入0.65億元,完成預算的127.4%,下降6.8%;上年結轉0.62億元。

  ——支出預算執行情況。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31億元,完成預算的132.5%,下降51.1%;調出資金0.13億元。收支相抵,年終滾存結余0.83億元。

  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2015年社會保險基金收入76.48億元,完成預算的102.3%,增長14%;支出79.25億元,完成預算的101%,增長16.6%,收支相抵,當年結余-2.77億元,年終滾存結余44.57億元。其中:(1)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收入53.72億元,支出60億元,當年結余-6.28億元,年終滾存結余5.22億元;(2)全市失業保險基金收入2.03億元,支出1.54億元,當年結余0.50億元,年終滾存結余7.27億元;(3)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15.10億元,支出14.19億元,當年結余0.91億元,年終滾存結余20.72億元;(4)全市工傷保險基金收入0.91億元,支出0.51億元,當年結余0.40億元,年終滾存結余3.06億元;(5)全市生育保險基金收入0.74億元,支出0.42元,當年結余0.32億元,年終滾存結余1.94億元;(6)市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0.29億元,支出0.26億元,當年結余0.03億元,年終滾存結余0.40億元;(7)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2.86億元,支出1.63億元,當年結余1.23億元,年終滾存結余5.61億元;(8)市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收入0.82億元,支出0.70億元,當年結余0.12億元,年終滾存結余0.35億元。

  各位代表,現在報告的2015年預算執行數均為快報數,具體執行情況詳見預算草案,最終執行結果以決算數為準。

  5.全市與市本級債務情況。

  ——全市政府債務余額。截至2015年底,全市政府債務余額為304.66億元,其中:市本級政府債務184.27億元,縣(區)政府債務120.39億元。

  ——2015年新增債務。2015年自治區代我市新舉借政府債務12.48億元,其中:市本級1.57億元,縣(區)10.91億元。市本級新增政府債務主要用于市政交通和環境保護等項目建設。

  ——2015年置換存量債務。根據財政部和自治區財政廳有關文件精神,2015年自治區代我市發行政府債券72.79億元置換2015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存量債務,其中:市本級39.18億元,縣(區)33.61億元。

  (二)2015年預算執行效果。

  2015年是全面實施新預算法的第一年,全市各級各部門嚴格貫徹新預算法,有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持續優化支出結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長效機制,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認真研究落實了市四屆人大六次會議對2015年預算的決議及市四屆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意見。

  1.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穩定經濟增長。

  緊緊圍繞自治區和我市穩增長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積極財政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定向施策,聚焦靶心,保障經濟持續穩定增長。著力支持重大項目和重點領域建設。籌措財政固定資產投資資金93.48億元,投入龍門大橋新建工程、漓江(城市段)排污綜合治理項目、漓江橋改擴建工程等重大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扶持實體經濟;I措企業發展專項資金14.64億元,重點投向企業投資與技術改造、促進工業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企業技術創新、企業節能降耗及推進循環經濟建設、軟件和信息類企業發展;籌措中小工業企業信貸引導資金0.28億元,與銀行合作推出“惠企貸”業務,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籌措重點工業企業用電補貼資金0.15億元,有效緩解企業用電成本壓力。穩步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I措資金6.86億元,大力支持“生態桂林”建設;籌措資金12億元,推進防洪及漓江補水樞紐工程、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小型農田水利、水庫移民等工程建設,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籌措12.79億元,認真落實各項農業補貼政策,大力開展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范區創建工作,重點支持現代農業發展。加快桂林國際旅游勝地建設步伐。爭取新增地方政府債券資金5.07億元,用于漓江排污綜合治理、香江飯店立交橋、漓江橋擴建、市區土地收儲等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撥付航線培育專項資金0.50億元,充分調動了各航空公司執飛桂林航線的積極性,使我市新增航線14條、其中新增國際航線2條,飛行航線達60條,旅客吞吐量 295.5萬人次;籌措0.47億元推進旅游業發展、籌辦2015年中國—東盟博覽會旅游展、第五屆桂林國際山水文化旅游節、第三屆中國(桂林)國際健康養生服務業創新發展高端論壇、創建國際衛生機場,擴大國際旅游勝地知名度。不折不扣落實清費減稅政策。實施小微企業減稅政策,為符合條件的70.47萬戶(次)小微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營業稅等各項稅收3.67億元;對小微企業免征3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為2.29萬戶(次)單位(個人)減免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0.20億元。加大爭取上級補助。針對我市發展面臨的特殊困難和問題,協調配合各部門及時匯報工作情況,加大爭取中央和自治區支持力度,全年共爭取上級轉移支付資金188.95億元,增長18.8%,其中,專項轉移支付增長11.4%。

  2.持續加大民生投入,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衡化。

  全市民生領域支出達270.63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75.9%,比上年提高2.2個百分點。

  推動教育優質均衡發展;I撥66.43億元,加快學前教育普及發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特色高中內涵建設和發展,職業教育突破發展,全面落實學生資助惠民工程。加快邊遠地區教師周轉房建設,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工作,著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統籌推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I撥43.81億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加強基層醫療、兒童醫療、重大疾病防治設施等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改革衛生服務城鄉均等化。

  完善社會保障和就業政策;I撥32.12億元,落實優撫安置、困難人員救助、就業補助等政策,城鄉社會保障覆蓋面持續擴大,支持基層公益性事業發展,努力增加人民群眾福祉。

  支持文化體育事業發展;I撥資金6.10億元,重點支持基層文化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文化體制改革,加強健身場地建設,深入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文化體育需求。

  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籌措5.17億元,大力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籌措2.70億元,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桂林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程成為全國典范。

  實施重點民生工程;I措57億元,重點實施背街小巷系統改造、城市內澇治理、學校新建改建、公共服務便民項目等市級十大重點民生工程,抓緊解決群眾期盼和關注的實際問題。

  深入推進精準扶貧。籌措3.77億元,重點支持490個貧困村扶貧建設項目建設,修建貧困村屯道路,建設飲水工程,培訓貧困村群眾,發展一批扶貧生產項目,加快我市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的步伐。

  3.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構建財政平穩運行機制。

  按照中央和自治區財稅體制改革方案部署,穩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初步建立財政改革框架。出臺了《桂林市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方向以及時間表、路線圖。進一步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將8項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比例達到20%。積極推進預決算公開。逐步實施公開透明預算,市本級及時公開了2015年財政預算和2014年財政決算;市直部門公開了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各縣(區)也按要求公開了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全面清理規范財稅優惠政策。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全面清理規范各項財稅優惠政策,違反法律法規的一律停止執行;有規定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沒有規定期限又確需調整的,按照把握節奏,確保穩妥的原則設立過渡期,在過渡期內繼續執行。

  4.規范財政預算管理,提升依法理財水平。

  認真貫徹實施新預算法,強化依法理財意識,不斷提高預算管理水平,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嚴格落實中央和自治區對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要求,扎實開展清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累計盤活財政存量資金81.05億元,其中已收回各類財政存量資金14.12億元,對已收回的財政存量資金形成實際支出14.01億元,使用率達99.2%,統籌用于重大項目、重點領域和民生項目。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集中力量狠抓績效評價,全面拓展績效評價的廣度和深度,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實現全覆蓋,縣區預算績效管理全面鋪開,逐步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調整支出結構、完善財政政策和科學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市本級對2014年納入預算績效管理的66個部門103個項目進行了財政再評價,評價的廣度和深度大幅提高,評價總金額達到17.20億元。狠抓厲行節約管理。繼續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政府性樓堂館所建設、改造、裝修以及節慶、論壇、展會等重大活動的舉辦。將各預算部門“三公”經費預算“零增長”指標繼續列為縣(區)政府績效考評范疇,全市“三公”經費執行數(扣除交警、質檢、工商3部門下劃市本級管理因素影響)同口徑下降18.1%。強化依法理財意識。切實加大對各級各部門宣傳培訓力度,在預算編制、執行、調整等各個環節嚴格貫徹落實新預算法的各項具體要求,切實提高全面依法理財水平。

  5.加強政府債務管理,防范政府債務風險。

  按照中央和自治區工作部署,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緩解政府融資壓力。積極爭取自治區政府債券資金支持。共獲得債券額度85.27億元,其中置換債券72.79億元,新增債券12.48億元,顯著降低了政府融資成本、防范了債務風險。妥善處理存量債務。積極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大對各類公共預算資金的統籌,用于2015年及以后到期的政府性債務還本付息,加大公共預算償債準備金規模。強化部門的溝通、配合,努力提高市區土地出讓成交率,增加市區土地出讓收入,為處理消化政府存量債務提供最大資金來源。強化政府債務監管。建立規范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對政府債務實行規?刂,政府舉債不得突破自治區批準的限額。嚴格限定政府舉債程序和資金用途,把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繼續將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納入對縣區政府績效考評范圍,進一步加強了政府債務的監管。健全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在執行《桂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桂林市本級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桂林市本級政府性債務風險防范和預警管理辦法的通知》基礎上,按照自治區要求,探索建立和完善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辦法,促進各級政府適度舉債、規范科學管理、可持續發展。

  (三)落實人大預算決議有關情況。

  1.認真落實桂林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對市本級2014年財政決算、2015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及2015年預算調整方案的審查意見。

  認真按照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三十一次會議決議以及人大財經委審查意見的要求,堅持依法理財,主動接受監督;發揮財政職能作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著力抓好穩增長政策措施的落實,提升經濟發展的效益和質量;優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相得益彰;硬化預算約束,提高支出績效;加強債務管理,防范財政風險。同時,及時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2014年財政決算、2015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2015年預算調整方案,并按照審議意見認真落實整改措施。

  2.認真研究落實市人大代表建議。

  2015年,市財政局承辦桂林市四屆人大六次會議代表建議17件(其中:主辦5件,會辦12件)。主辦的5件代表建議中,A類件1件,B類件4件。在辦理建議的過程中,市財政局積極主動聯系相關代表和單位,充分聽取和采納代表意見,所有代表建議均在規定時限辦理完畢送達相關代表和單位并獲得高度認可。通過認真辦理落實人大代表建議,有效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提高財政保障能力。

  各位代表,2015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過去的五年,全市上下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各項決策部署,緊緊抓住桂林國際旅游勝地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的歷史機遇,按照“加快建設新城,疏解提升老城,產業融合發展,城鄉協調推進,生態文化相融,富裕和諧桂林”總體要求,有效應對各種挑戰,財政實力逐步增強。“十二五”時期,全市組織收入累計完成890.24億元,是“十一五”時期的2.04倍,年均增長11.6%,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累計完成556.17億元,是“十一五”時期的2.38倍,年均增長14.9%。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累計完成1,449.19億元,是“十一五”時期的2.45倍,年均增長14.2%,財政收支規模的壯大有力地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財政民生保障有力,累計安排財政民生支出1060.68億元,是“十一五”時期的2.76倍,全力保障教育、就業、社保、醫療、文化、住房保障、農業等民生事業。加大爭取中央和自治區支持力度,累計爭取上級轉移支付資金793.90億元,是“十一五”時期的2.60倍。財稅體制改革深入推進,財政管理逐步規范。

  各位代表,“十二五”時期全市財政部門與相關部門緊密配合,齊心協力,較好地完成了各項預算目標,但財政運行中仍然面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受經濟持續下行壓力影響,我市經濟企穩回升基礎不牢,經濟內生增長動力不足,稅收增長乏力,財政持續增收后勁不足;非稅收入占比仍然偏高,財政收入質量有待進一步改善;財政支出剛性增長,收支矛盾較為突出,預算平衡難度較大;政府債務規模和償債壓力較大,化解風險的任務十分艱巨;預算執行中資金“跑、冒、滴、漏”現象時有發生,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支出進度總體偏慢,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待進一步提高。我們高度重視這些問題,將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決。

  二、2016年全市和市本級預算草案

  (一)財政工作和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展望2016年,經濟形勢依舊復雜嚴峻,中央將全面推開“營改增”,進一步加大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力度,一定時期內將制約財政收入的持續平穩增長。同時,更應該看到,隨著各項改革向縱深推進,桂林國際旅游勝地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影響財政運行的積極因素在逐步顯現和積累,財政收入可持續增長的基礎進一步加強,預計我市財政將在中速增長區間運行。

  根據中央和自治區決策部署和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經濟形勢,2016年財政工作和預算編制總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和四中、五中全會、中央和自治區經濟工作會、市委四屆六次全會精神,圍繞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新預算法有關要求,堅持穩中求進、改革創新,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并加力增效,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確保減稅降費等各項穩增長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作用,積極培育發展的新動力,大力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大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力度,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持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堅持優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嚴肅財經紀律;有效激發財政資金的引領作用,帶動社會資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切實防范財政風險,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上述指導思想,2016年財政工作和預算編制主要堅持以下原則:一是收入預算編制要實事求是、積極穩妥、留有余地,由約束性轉向預期性。二是支出預算編制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集中財力辦大事,嚴控一般性支出。三是加大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力度,進一步增強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四是堅持績效導向,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五是嚴格控制債務規模,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

  (二)一般公共預算。

  1.代編全市一般公共預算草案。

  根據全市財政形勢,結合貫徹新預算法有關要求,2016年全市計劃組織財政收入222.79億元,增長6.5%。

  預計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138.93億元,增長3.3%。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計完成302.16億元,增長27.7%。除支持經濟增長以外,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安排繼續加大力度向民生方面傾斜,涉及民生方面支出合計199.20億元,增長26.1%;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5.9%,同比提高0.9個百分點。

  2.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草案。

  (1)市本級收入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市本級計劃組織財政收入72.24億元,增長6.5%。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安排83.14億元,其中: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9.10億元,上級補助收入17.44億元,下級上解收入6.93億元,上年結余收入9.39億元,調入資金3.38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6.90億元。

  2016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計完成39.10億元,增長5%,其中:稅收收入20.14億元,增長1.1%;非稅收入18.96億元,增長9.4%,主要是2016年政府性住房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以及新增交警罰沒收入因素影響。

  (2)市本級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安排83.14億元,其中: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6.02億元,增長15.6%;上解上級支出3.35億元;補助下級支出3.03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支出0.50億元。收支相抵后,年終結余0.24億元。

  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6.02億元中,用于保工資、保運轉的基本支出為31.82億元,其余44.20億元重點用于保障教育、科技、農業、文化、社保和醫療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實中央和自治區出臺的各項增支政策和市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長,市本級安排“三公”經費0.60億元,扣除交警、質檢、工商3部門下劃市本級管理因素影響,同口徑下降16.5%。

  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需要重點說明的情況:

  ——總預備費安排情況。2016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總預備費2億元,比上年增加0.50億元,用于當年預算執行中因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

  ——年初預留的預算資金安排情況。2016年安排年初預留3.24億元,其中:為民辦實事0.90億元;增人增資0.95億元;政府績效管理支出1.30億元。

  ——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安排使用情況。市本級財政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6.90億元,統籌安排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支出。

  (3)市本級重點支出保障和主要項目安排情況。

  ——教育投入。安排教育資金12.21億元,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資金3.84億元支持實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程,開展校舍建設和維修改造,保障推進新建復興小學建設。二是安排資金2.47億元統籌實施普通高中基礎能力建設項目,進一步優化學校布局,改善辦學條件。大力推進五中、十八中、十九中改擴建項目和桂林中學臨桂新校區建設,著力解決普通高中資源短缺、規模偏小、質量不高等問題。三是安排資金2.41億元,扎實做好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強化工程,優化布局調整,進一步完善各中職學校資源整合。四是安排資金0.95億元支持高等教育質量與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桂林師范高等?茖W校臨桂新校區建設,支持該校專升本工作。

  ——醫療衛生投入。安排醫療衛生資金7.25億元,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資金1.19億元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政策;二是安排資金0.86億元用于離退休人員醫療費用;三是安排資金0.29億元用于保障免費婚檢補助、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有效開展以及保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四是安排資金1.47億元支持公立醫院改革服務工作,增強醫院的公益性。五是安排資金0.18億元用于對各類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的專項監管,保障食品安全。

  ——社保就業投入。安排社會保障和就業資金5.37億元,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資金0.50億元用于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財政補助政策。二是安排0.46億元用于實行計劃生育人員退休后待遇。三是安排0.47億元開展就業扶持服務。四是安排0.14億元用于自然災害救助以及對困難殘疾人、孤兒、流浪人員等困難群體的社會救助。五是安排0.30億元提高環衛工人待遇。

  ——住房保障工程投入。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1.72億元,一是安排資金1.33億元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二是安排資金0.39億元支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

  ——支持“三農”。安排農林水資金3.75億元,重點支持以下事項:一是安排0.49億元用于漓江補水樞紐工程及漓江核心區段治理工程,支持我市水利工程建設。二是安排0.22億元支持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范區建設,加快我區農業現代化進程。三是安排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0.04億元,支持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四是安排專項扶貧資金0.61億元,貫徹落實脫貧攻堅“八個一批”、“十大行動”的統一部署,全力支持499個重點貧困村脫貧摘帽。

  ——科技創新。安排科技資金1.29億元,主要是投入1.19億元積極支持自治區級自主創新示范區創建、大研發戰略等工作,著重突出產業技術創新,加大對科技創新創業平臺和基地的扶持力度,深入實施發明專利倍增計劃。

  ——加快產業升級。一是安排資金0.48億元支持政府性資金信息化建設項目。二是安排資金0.40億元支持重點工業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三是安排資金0.10億元支持工業園區建設。四是安排資金0.20億元落實市人民政府穩增長政策措施。五是安排資金0.20億元支持設立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投資基金。六是安排資金0.11億元兌現工業經濟獎勵。七是安排資金0.10億元支持千億元太陽能光伏產業應用發展。八是安排資金0.10億元安排中小企業信貸引導資金。

  ——支持旅游發展。一是安排航線培育專項資金0.50億元,充分調動各航空公司執飛桂林航線的積極性;二是安排0.22億元舉辦2016年中國—東盟博覽會旅游展;三是安排旅游宣傳促銷資金0.18億元,提升桂林旅游勝地國際知名度;四是安排旅游發展專項資金0.15億元,大力推進我市旅游業加快發展和升級提質;五是安排0.24億元優化旅游龍頭企業資產結構。

  ——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安排生態文明建設投入1.92億元,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資金1.12億元用于漓江截污工程。二是安排0.60億元用于淘汰黃標車治理尾氣污染工程。三是安排資金0.20億元支持節能減排。

  (三)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

  2016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安排39.69億元,其中:當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3.07億元,下降19.1 %;上年結余收入16.62億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1.61億元,增長13.7%;調入一般公共預算3.24億元。收支相抵,年終結余4.84億元。

  (四)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2016年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1.42億元,其中:當年國有資本經營收入0.60億元;上年結余收入0.82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46億元,調出資金0.13億元。收支相抵,年終結余0.83億元。

  (五)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2016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新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總體安排情況是: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96.64億元,支出99.37億元,收支相抵,當年結余-2.73億元,年終滾存結余41.84億元。其中:(1)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62.54億元,支出67.76億元,當年結余-5.22億元,年終滾存結余為0;(2)全市失業保險基金收入2.09億元,支出1.89億元,當年結余0.20億元,年終滾存結余 7.47億元;(3)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15.91億元,支出15.50億元,當年結余0.40億元,年終滾存結余21.12億元;(4)全市工傷保險基金收入0.79億元,支出0.54億元,當年結余0.25億元,年終滾存結余3.31億元;(5)全市生育保險基金收入0.60億元,支出0.45億元,當年結余0.15億元,年終滾存結余2.09億元;(6)市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0.32億元,支出0.27億元,當年結余0.05億元,年終滾存結余0.45億元;(7)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3.10億元,支出1.86億元,當年結余1.24億元,年終滾存結余6.85億元;(8)市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收入0.96億元,支出0.76億元,當年結余0.20億元,年終滾存結余0.54億元;(9)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10.33億元,支出10.33億元,當年結余為0,年終滾存結余為0。

  (六)政府債務情況。

  2016年全市到期政府債務總計29.14億元,其中:市本級12.90億元,縣區合計16.24億元。對于到期政府債務,將通過自治區代理發行置換債券、統籌安排一般公共預算資金等方式籌措資金,確保及時還本付息。

  關于2016年新增債券資金安排情況,我們將根據自治區財政廳下達給我市政府新增債券額度,按規定程序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報請市、縣(區)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準。

  三、完成2016年預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十三五”時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是基本建成桂林國際旅游勝地的攻堅期。財政工作將緊緊圍繞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持轉方式、補短板、增后勁、防風險,完善財稅政策,健全機制體制,充分發揮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為圓滿完成“兩個建成”的發展目標提供堅實的財力保障。預計“十三五”期間,全市組織財政收入年均增長7%左右,財政支出將保持較快增長。

  2016年是“十三五”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關鍵之年,做好各項財政工作意義重大。全市各級財政部門將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要求,加強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確保圓滿完成2016年預算目標。

  (一)以提高財政保障水平為支撐,促進經濟穩定增長。

  一是嚴格按照新預算法的規定,堅持依法征收、應收盡收,為增加財政收入特別是稅收收入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堅定不移發揮重大項目帶動作用,把上項目擴投資促消費作為增強發展后勁的重要載體,增加財政有效投資,重點支持重大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產業升級、重大民生工程等。三是支持轉方式調結構,以創新發展推動工業轉型升級,加快推進“兩化”深度融合,壯大電子信息、醫藥及生物制品、先進裝備制造、健康生態食品四大重點產業,提高工業稅收貢獻;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服務業轉型和消費升級,支持旅游休閑、現代物流、商貿會展、信息服務、金融服務、文化創意、健康養老等產業發展率先取得突破,增強服務業發展后勁。四是全面落實各項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五是創新財政投融資方式,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帶動社會資本進入公共服務領域。六是努力爭取中央和自治區更多支持。我市各級各部門要加強互動,主動作為、主動匯報、主動溝通,大力爭取中央和自治區轉移支付支持;同時積極爭取將我市更多的重大項目列入中央和自治區“十三五”規劃及各部門專項規劃,給予我市更多政策支持。

  (二)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為動力,逐步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一是繼續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從2016年起將水土保持補償費等5項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加強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銜接,加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力度,將市本級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提高到22%。二是繼續清理規范重點支出與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對重點支出根據推進改革的實際需要和確需保障的內容統籌安排、優先保障。三是加大各級各類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力度,做到“化零為整”,防止“碎片化”使用;建立健全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長效機制,將盤活的財政資金用于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堅決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四是開展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提升財政對中長期重大任務的保障能力。五是持續推進預算公開透明。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財政撥款部門的預算決算、“三公”經費都要及時向社會公開。六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統一部署,繼續推進“營改增”改革,關注消費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房地產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制度的改革,積極配合自治區開展稅源摸底調研、政策研究分析、改革影響測算等工作。七是調整完善市轄區財政管理體制,合理劃分市與城區政府間收入、事權與支出責任。

  (三)以改善民生為重點,讓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眾。

  強力推進扶貧攻堅。創新完善財政穩定投入機制,整合各項扶貧資源資金,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上下更大功夫,確保財政資金精準投入、精準使用,真正扶到點上、扶到根上。強化社會保障。要繼續加快推進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大農村危房改造投入,讓城鄉貧困居民住有所居。要深入推進城鄉社會保險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機制,不斷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低保、救災救助等制度,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完善創業扶持政策。要進一步支持公立醫院改革,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四)以推進依法理財為抓手,提高預算管理水平。

  繼續加大對新預算法的宣傳培訓力度,嚴格執行新預算法。對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都要依法征收、應收盡收。強化預算執行,規范國庫資金管理,完善提高預算執行均衡性的長效機制。強化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財政支出績效。規范合理用好置換債券和新增債券資金,按照自治區對我市政府債務余額實行限額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債務風險預警、監管及應急處置機制,堅決避免區域性和系統性風險。進一步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建立健全財政存量資金與預算安排掛鉤機制,對財政存量資金規模較大的部門,加大問責力度,并適當壓縮財政預算規模。依法開展財政監督,嚴肅財經紀律,堅決查處財政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跑、冒、滴、漏”等問題,促進財政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高度重視審計等各種專項檢查,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加大財政信息公開力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打造責任政府、陽光財政。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財政工作,關系到“十三五”發展的良好開局,任務艱巨,意義重大。我們將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決貫徹落實好中央、自治區和市委的各項決策部署,自覺接受人大的監督和指導,虛心聽取人民政協的意見和建議,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凝心聚力、克難攻堅,開拓進取,為順利完成全年財政任務、加快實現我市“兩個建成”目標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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