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科技成果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
導語:為了加強科技成果評審專家的信用管理,規范和約束科技成果的鑒定和評審行為,確保評審工作的客觀公正性,提高我市科技成果的評審質量,制定本辦法。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吉安市科技成果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一、建立專家庫應具備的條件
1、滿足科技成果評審的專家專業、行業分類要求;
2、具備隨機抽取專家的必要設施維護的機構和人員;
3、設有負責日常管理和設施維護的機構和人員。
二、入選專家庫的專家應具備的條件
1、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在評審工作中能夠認真負責、客觀公正、廉潔守紀;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五年以上,技術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較豐富;
3、在本專業或本行業有較深造詣,熟悉本專業或本行業的國內外情況和動態;
4、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科技成果評審技術規范和要求;
5、身體狀況能夠承擔評審工作。
三、專家入選和使用程序
1、專家入選專家庫,采取個人申請或單位推薦,向吉安市科技局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表上報審批。采取推薦方式的,單位應當事先征得被推薦人同意。
2、吉安市科技局將對申請人或被推薦人進行遴選,根據需要征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或專家的意見,并報請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查同意。對確定入選專家庫的人員將書面通知有關單位或個人。
3、確定參加科技成果評審的專家,必須根據所涉及的專業、行業,從專家庫內的專家名單中隨機抽取。對特殊需要的專家,經市科技局認可,可直接作為專家庫人選參加評審。
四、專家評審要求
1、參加評審的專家必須堅持科學、實事求是和認真負責的態度,客觀公正地提出評審意見,并對評審結論負責。
2、評審專家如本人為所評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員之一或被評審人員屬本人親屬時,應主動提出回避。
3、評審專家對被評審的科技成果有充分發表個人意見的權利,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預。
4、入選專家庫的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吉安市科技局將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取消入選專家庫資格:
(1)不負責任,弄虛作假,或者其他不客觀公正履行審查職責的;
(2)無正當理由,不按要求參加評審工作兩次以上的;
(3)系被評審項目主要負責人之一,未主動提出回避的;
(4)泄露評審過程中知悉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開情況的;
(5)收受他人財物或其他好處的,影響客觀公正審查職責的。
對違反國家有關法規、黨紀政紀的,依法依紀追究其責任。
五、吉安市科技局將為入選專家庫的專家建立檔案,對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每三年進行一次調整,并公布調整結果。
六、本辦法適用于市科技成果專家庫的設立和管理,由市科技局負責此項工作。
七、本辦法自二00六年五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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